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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3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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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铭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01 19:51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02 月 0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 ...
鸿铭股份: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1-30 19:21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总部基地蜂汇广场 1 栋 31 楼、35 楼 电话:0769-23229888 传真:0769-2322 9888 邮编:523000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29G20230078-00007 号 致: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北京德恒(东莞)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郭春宏律师、钟奕倩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
鸿铭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30 19:18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件和《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1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01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金健先生 ...
鸿铭股份:公司章程
2024-01-12 19:36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 第一节 股 东 | 7 |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 第一节 董 事 | 23 |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6 |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1 | | |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3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40 | | | 第一节 监 事 | 40 |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1 | | | |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42 | | ...
鸿铭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2 19: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 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起草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审 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提名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 能适当履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换其委员职务。 第八条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 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工作规则的规定的,公司应当自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
鸿铭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2 19:34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01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1 月 30 日 9: ...
鸿铭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1-12 19:3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鸿铭股份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 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鸿铭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1-12 19:34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 批准后成立,专门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独立 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 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鸿铭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2 19:34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01 月 09 日以短信、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 议由董事长金健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鸿铭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2 19:34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5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6,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8,708,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