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3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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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与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技术负责人、销售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质量,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信息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除应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规 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 决策质量,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以下简称"ESG") 水平及管理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致力于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 ESG 战略及议题管理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 (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
新特电气(301120) - 新特电气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20:0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 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 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 ...
新特电气(301120)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1 20:01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 特电气")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9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3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85,016.1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68.97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8-21 20:01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3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 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 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系符合《证 ...
新特电气(301120)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8-21 20:01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4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 计提或冲回减值损失,合并报表层面最终核算结果为计提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
新特电气(3011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20:01
董高任职与股份转让 - 董事辞任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特定犯罪情形者不能担任董高[7] - 董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1]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1] 董高追责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