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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3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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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5 00:09
保荐代表人变更 - 恒勃股份收到中信建投证券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件 [1] - 原保荐代表人吕芸女士和王监国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职务 [1] - 中信建投委派胡虞天成先生和华凌昊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 [1] - 变更后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胡虞天成先生和华凌昊先生 [1] - 持续督导期将持续至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义务结束为止 [1] - 公司董事会对吕芸女士和王监国先生的工作表示感谢 [2] 新任保荐代表人背景 - 胡虞天成先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 [4] - 胡虞天成先生曾主持或参与移为通信IPO、埃夫特IPO、恒勃股份IPO等项目 [4] - 华凌昊先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 [4] - 华凌昊先生曾主持或参与华旺科技IPO、永安期货IPO等项目 [4] - 两位新任保荐代表人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 [4] - 两位新任保荐代表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执业记录良好 [4]
恒勃股份(301225) -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5-06-24 11:44
保荐代表人变更 - 恒勃股份收到中信建投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1] - 原保荐代表人吕芸、王监国因个人工作变动不再担任[1] - 胡虞天成、华凌昊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1] 人员信息 - 胡虞天成现任中信建投高级副总裁,曾参与移为通信等项目[4] - 华凌昊现任中信建投副总裁,曾参与华旺科技等项目[5] 其他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3]
恒勃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23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3,38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880,046股后的101,499,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 派息总金额为42,629,980.68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4123619元[1] -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收盘价减去0.4123619元/股[1]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 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101,499,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 - 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78元[2]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2]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8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3] 权益分派方法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8日发放[3] 调整相关参数 -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对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进行相应调整[4] 有关咨询方法 - 咨询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联系人为阮江平,电话0576-89225888,传真0576-89225880[4]
恒勃股份(301225)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0 16:22
股本与分红 - 总股本103,380,000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股本101,499,954股[3]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现金股利4.20元,合计派42,629,980.68元[4] - 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4.123619元[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30日[7] - A股股东现金红利2025年6月30日划入账户[10] 其他 - 公司将调整最低减持、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12] - 咨询地址浙江台州海昌路1500号,电话0576 - 89225888[13]
恒勃股份拟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强化核心团队稳定性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6-14 00:08
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不超过111.375万股,其中第一类58.875万股(授予价43.13元/股),第二类52.50万股(授予价51.75元/股) [1] - 激励对象不超过89人,覆盖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 - 计划设置业绩考核机制,通过目标值和触发值双重标准保障激励效果 [1] - 针对事业部/子公司设置分年度业绩指标,达标后按比例解除限售/归属 [1] - 对个人设置严格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工作绩效的全面评估 [1] 激励机制设计 - 将净利润增长目标与多维绩效考核相结合,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成长的深度绑定 [2] - 覆盖管理层与核心技术骨干的多层级激励,有助于提升组织执行效率与团队稳定性 [2] -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门槛提升背景下,股权激励可增强人才黏性与技术迭代能力 [2] 行业背景 - 新能源汽车行业正面临技术门槛不断提高、市场格局快速演变的发展阶段 [2]
恒勃股份2025年第一季经营现金流转负,副总林见兵任职19年、年薪高过董事长
搜狐财经· 2025-06-13 14: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2.16亿元,同比增长16.81% [1] -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3306万元,同比增长11.75% [1] - 2025年一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3166万元,同比增长17.19% [1] - 2025年一季度经营现金流净额-3697万元,同比下降231.02% [1] - 2025年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同比增长13.79% [1] - 2025年一季度末总资产18.9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 [2] - 2025年一季度末归母净资产15.0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3% [2]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8.65亿元,同比增长10.15% [4] - 2024年全年归母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长14.23% [4] - 2024年全年扣非归母净利润1.20亿元,同比增长13.71% [4] - 2024年全年基本每股收益1.29元 [4] 公司治理 - 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书忠持股3009万股,2024年薪酬68.22万元 [3] - 副董事长胡烯音持股1805万股,2024年薪酬49.76万元 [3] - 副总经理林见兵2024年薪酬69.91万元,为董监高中最高 [3][4] - 副总经理应灵能2024年薪酬53.85万元 [3] - 财务负责人程会明2024年薪酬46.02万元 [3] 公司背景 - 主营业务为内燃机进气系统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4] - 成立于2005年10月18日,2023年6月16日上市 [4] - 总部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 [4] - 副总经理林见兵自2006年3月起任职,现任常州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6-12 17:17
激励计划权益分配 - 拟授权益不超111.3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08%[6][25] - 首次授予权益99.60万股,占拟授权益总数89.43%、公司股本总额0.96%[6][25] - 预留授予权益11.775万股,占拟授权益总数10.57%、公司股本总额0.11%[6][25] - 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8.875万股,占拟授权益总数52.86%、公司股本总额0.57%[6][28]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50万股,占拟授权益总数47.14%、公司股本总额0.51%[7][50] 激励对象相关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89人,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8][21]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21] 股票价格与有效期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3.13元/股,第二类为51.75元/股[7][36][58]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8][31][5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9.45%、触发值不低于9.90%[41][45][61][65] - 2025 - 2026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均值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6.00%、触发值不低于13.30%[41][45][61][65] - 2025 - 2027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均值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3.10%、触发值不低于18.70%[41][45][65]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416.78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67.02万元、640.95万元、241.37万元、67.44万元[80]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1953.4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729.94万元、976.73万元、246.78万元、0.00万元[80] - 首次授予合计预计摊销总费用3370.23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196.96万元、1617.67万元、488.15万元、67.44万元[80]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相关程序,否则终止[10][31][54]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19] - 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3]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2025-06-12 17:1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4人获授58.875万股,占股本总额0.57%[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8人获授52.50万股,占股本总额0.51%[4]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股本20%[2][4] - 激励对象单累计获授股票不超股本1%[2][4] - 两类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2][3][4][5]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12个月内确定并披露信息[3]
恒勃股份(301225)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6-12 17:17
财务审计与利润分配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激励对象要求 - 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人员[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等[2] 股权激励数量限制 - 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2]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2]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2] 股权激励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2] - 各期解除限售和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28][31] -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间隔不少于1年[26]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29] - 每期解除限售和归属时限不少于12个月[27][30] 股权激励流程与合规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3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37]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9]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0] 其他规定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5]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5]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3]
恒勃股份(30122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12 17:17
激励计划权益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权益总计不超过111.375万股,占股本总额10,338.00万股的1.08%[1][6] - 首次授予权益99.6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9.43%、占股本总额的0.96%[1][6] - 预留授予权益11.775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0.57%、占股本总额的0.11%[1][6] - 拟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8.875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52.86%、占股本总额的0.57%[6][28] - 拟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5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47.14%、占股本总额的0.51%[7][50] 授予价格与对象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3.13元/股,第二类为51.75元/股[7][36][58]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89人[8][21] 有效期与限售/归属安排 - 第一类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53] -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32]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4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30%[3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5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9.45%、触发值不低于9.90%[40][46][62][66] - 2025 - 2026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均值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6.00%、触发值不低于13.30%[40][46][62][66] - 2025 - 2027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均值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33.10%、触发值不低于18.70%[40][46][66]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7.1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1416.78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467.02万元、640.95万元、241.37万元、67.44万元[81]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2.5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1953.4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729.94万元、976.73万元、246.78万元、0.00万元[81] - 首次授予合计99.6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3370.23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196.96万元、1617.67万元、488.15万元、67.44万元[81] 其他规定 - 自股东大会通过起60日内完成相关程序,否则终止计划[10] - 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期不少于10天[22] - 公司监事会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3]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则预留权益失效[21] - 股东大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4]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包括贷款担保[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