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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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创资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21 18:18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 日以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4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 意时间。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
卓创资讯: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1-21 18:18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国浩京证字[2024]第 0767 号 致: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2023)》及《山东卓创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 实性、有效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 ...
卓创资讯: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1-01 18:02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YZH/2022JNAA6B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已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重要内容提示: 1.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 姜虎林先生、淄博卓之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卓之翼") 及叶秋菊女士(以下合称"收购方")共同收购无锡出类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出类"或"目标公司")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该交易简称"本次交易")。 2. 本次交易 ...
卓创资讯: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1 18:02
会议信息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3]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5]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5]
卓创资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11-01 18:02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运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条款内容如下: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 | | 人。公司应当在其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
卓创资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1 18:02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6位董事全出席[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11月21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7]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三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5][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用4824万元超募资金收购无锡出类36%股权,各方共购55%[5]
卓创资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01 18:02
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并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 股权登记 ...
卓创资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11-01 18:0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名称 | 预计投资 | 拟投入募集 | 已投入募集 | 项目剩余可使用 | | --- | --- | --- | --- | --- | | | 总额 | 资金金额 | 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金额 | | 大宗商品大数据平台 | 22,567.65 | 22,567.65 | 8,519.95 | 14,814.23 | | 项目 | | | | | 1 | 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 | 5,725.05 | 5,725.05 | 4,194.46 | 1,674.90 | | --- | --- | --- | --- | --- | | 格标杆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合计 | 28,292.70 | 28,292.70 | 12,714.41 | 16,489.13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卓创资讯: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2024-11-01 18: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核准首次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0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姜虎林认购12679652股,持股比例32.51%[13] - 淄博网之翼投资有限公司认购5571427股,持股比例14.29%[13] - 吕春江认购4025358股,持股比例10.32%[13] - 侯安全认购4025358股,持股比例10.32%[13]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8] - 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在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方面有相关权利和限制[35][37][38][39][5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3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2]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4] -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与股权登记日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45] - 董事会等应在收到股东、监事会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后10日内反馈[38][39]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39]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4]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对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56] - 股东买入超比例有表决权股份,超比例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56]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6]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5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4]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5] -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部分情形需在30日内解除[65]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7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76]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原则上不少于会议召开前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7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撤换[6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期间董事会总次数二分之一,董事应书面说明并披露[69]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补选[6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77]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9]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聘可连任[80]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7]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88]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监事,紧急情况可豁免通知时间限制[89] - 监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89]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9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4] -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4]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95]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9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9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20%[96]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专题讨论,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8]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04] - 公司以邮寄方式送通知,自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1][112] -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4]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15] - 债权人应自接到清算组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15]
卓创资讯: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10-24 19:11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9月公司归母净利润52,641,298.55元,母公司净利润52,038,849.05元[3]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28,287,043.19元,母公司130,081,835.82元[3] 利润分配 - 2024年第三季度以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4元(含税),预计派24,000,000元(含税)[2][3] - 利润分配预案经多会审议,需股东大会通过实施[6][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