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南资源(3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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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南资源(301500)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1 18:46
业绩相关会议 - 2024年监事会召开五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2][3][4] 资产变动 - 2024年9月约18公里供配电设施资产无偿移交肇庆供电局[9] 制度建设 - 2024年公司内控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且无内幕交易[11][13] 未来展望 - 2025年监事会多方面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14]
飞南资源(301500) -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4-11 18:46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2024年初占用资金余额为0万元[2] - 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0万元[2]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为180,659.59万元[3] - 2024年度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为97,135.21万元[3] - 2024年度资金利息为5,610.95万元[3] - 2024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为52,875.43万元[3] - 2024年末资金余额为230,530.32万元[3] 关联公司往来 - 江西巴顿环保2024年初往来资金余额为126,796.56万元[3] - 广西飞南资源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35,982.11万元[3] - 肇庆飞南废旧2024年末往来资金余额为6,954.54万元[3]
飞南资源(30150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1 18:45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3票同意[3][4][7][10][13][18][23][25] - 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2024年年度报告等[5][8][11][16][19][26] 公司决策 -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经营匹配[9] -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17] -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用不超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12个月[20] - 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24] 其他情况 - 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无重大缺陷[12] - 2024年度监事按薪酬规定领薪酬,该议案监事回避表决[14][15]
飞南资源(30150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11 18:45
分红与股本 - 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402,100,7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分红1.3元含税,共派52,273,101.14元含税[13] -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62,941,089股[13] 人员薪酬与聘任 - 独立董事报酬标准为12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26] - 确认多位副总经理及原财务总监2024年度薪酬议案表决结果[29][30][31][32] -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35] 资金与授信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100亿元[39] -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50亿元[42] - 公司使用不超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12个月[51] - 公司将不超30亿元的结构性存款等资产作质押开展授信融资业务,质押额度有效期12个月[52]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12][15][28][37] - 多个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高票同意[40][44][48][52][53][57]
飞南资源(301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2025-04-11 18:45
1、本方案分配基准为 2024 年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 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8,390,500.48 元, 根据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068,080.25 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2,179,607,167.20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651,683,436.90 元;2024 年 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154,318,875.63 元,根据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5,068,080.25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382,872,123.76元, 资本公积余额为 1,794,611,363.44 元。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 402,100,778 股。 3、在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响应政策导向、与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孙雁军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以公司 2024 年 ...
飞南资源(301500) -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18 16:32
股本信息 - 公司2023年9月21日上市,发行后总股本40,001万股[4] - 2024年10月总股本增加至402,100,778股[5] - 截至公告披露日,无流通限制股票占比24.0454%,有流通限制占比75.9546%[5] 限售股份 - 2名股东申请解除限售6,206,463股,占比1.5435%[2][18] - 解除限售股份2025年3月21日上市流通[3][17] - 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74.4111%,无限售占25.5889%[23] 股东承诺 - 启南投资等多名股东有股份锁定承诺[7][8][11][12] - 部分股东因股价低于发行价延长锁定期6个月[14] 合规情况 - 董事会监督股东遵守承诺并披露履行情况[22] - 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规定[25]
飞南资源(301500)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3-18 16:31
上市与股本变动 - 2023年9月21日首次公开发行4001万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40001万股[1] - 2024年10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总股本增至402100778股[3] 股份限售与解除 - 本次2名股东申请解除限售,数量6206463股,占比1.5435%[3][15] - 解除限售股份2025年3月21日上市流通[3][14] 股东承诺 - 启南投资等多名股东有不同期限股份锁定承诺[5][7][9] 股份变动比例 - 变动前限售股占比75.9546%,变动后74.4111%[20] - 变动前无限售股占比24.0454%,变动后25.5889%[20] 保荐意见 - 保荐人认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合规,无异议[22]
飞南资源(301500) -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03-04 16:00
公司资本 - 母公司注册资本为40210.0778万元[4]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母公司资产95.96亿、负债49.46亿、净资产46.50亿[6] - 2024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92.04亿、负债44.24亿、净资产47.79亿[6] - 2023年母公司营收52.61亿、利润总额1.54亿、净利润1.60亿[6] - 2024年1 - 9月母公司营收42.98亿、利润总额1.32亿、净利润1.31亿[6] 担保情况 - 江西飞南为母公司3.5亿招行佛山分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13] - 对外担保总余额17.02亿,占2023年归母净资产比例38.85%[13]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为0亿,占2023年归母净资产比例0%[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对外担保情形[14]
飞南资源(301500) - 关于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2025-02-06 16:26
股东减持计划 - 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不超75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1.87%[1] 实际减持情况 - 截至2025年2月5日,合计减持6588172股,占总股本1.64%[3] - 国泰金源集中竞价减持2316389股,占比0.576%,均价20.70元/股[2] - 国泰金源大宗交易多次减持,涉及不同股数、占比及均价[3] - 宏盛开源集中竞价减持180816股,占比0.045%,均价20.71元/股[3] 权益变动 - 国泰金源权益变动后持股5281124股,占比1.313%[4] - 宏盛开源权益变动后持股11507664股,占比2.862%[4] - 两股东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16788788股,占比4.175%[4] 减持说明 - 本次减持符合法规,实际与计划一致[5][6] - 本次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更,不影响经营[6]
飞南资源: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3 18:07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12月4日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议案,5日发出通知[3] - 2024年12月23日15:30股东大会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4] 参会股东情况 - 现场5名股东及代理人,持股301,558,420股,占比74.9957%[5] - 网络80名股东,持股504,868股,占比0.1256%[5] 议案表决情况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超99.96%[10][12][15][17][19] 律师意见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