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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钧崴电子: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6 00:3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钧崴电子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达 实际出席监事3名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显伟主持 董事会秘书张照欣列席 [1] 收购交易核心内容 - 全资子公司横浜电子拟以26亿日元现金收购日本协创1号持有的Flat Electronics 100%股权 [1] - 交易目的为落实公司战略规划 强化全球制造弹性 丰富品牌多样性 [2] - 收购将加速海外业务拓展 优化产业布局 提升综合竞争力 [2] 交易审议结果 - 监事会一致通过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2] - 交易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 [2] - 公告全文可在深交所及巨潮资讯网查询 编号2025-033 [2]
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工作制度 核心观点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及ESG委员会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治理结构 [1] - 委员会负责研究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2] - 工作制度明确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及议事规则 [1][2][3][4][5]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董事提名 [1] - 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 [1]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ESG目标及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2] - 对重大资本运作、投资融资方案、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 监督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评估,指导管理层应对ESG风险 [2] - 审阅并提交ESG相关报告,检查事项实施情况 [2] 工作程序 - 工作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上报项目资料、初审立项、编制可行性报告等 [3] - 委员会根据工作组提案召开会议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给工作组 [3][4] 议事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采用通讯表决 [5]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5] 附则 - 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6]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需立即修订 [6]
惠通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00:18
战略委员会设立与目的 -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定和规划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旨在保证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 -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4] 人员组成与任期 -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一名,董事长为固有委员 [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6] -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资格 [9] 职责权限 - 战略委员会职权包括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及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等)的建议 [12]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12] - 委员会审议事项后需形成决议报送董事会,行使职权时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13][1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会议原则上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 [16] - 会议讨论内容包括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经营战略等重大问题,可采用现场、视频或电话形式召开 [17][18]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议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0]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非委员董事可出席但无表决权 [23] - 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每次只能委托一人 [2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方式 [28][7] - 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9][40] 会议决议与执行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 [8] - 决议实施过程中,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委员需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可要求纠正并向董事会汇报 [38]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委员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等内容 [40] 附则与解释 - 工作细则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公司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42]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43]
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精研科技: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3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的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 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如公司董事 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事长担任。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
津投城开: 津投城开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23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评审委员会设立背景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治理结构而设立 [1] -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制定实施细则 [1] 委员会人员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含至少1名独立董事 [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1/3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担任 [5] - 下设5-7人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另设副组长1名 [7] 委员会职责权限 - 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并提出建议 [9] - 对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进行评审 [9] - 检查战略及投资事项实施情况,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9] - 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10] 决策程序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初审项目意向、可行性报告及合作方资料 [11] - 小组评审后提交书面意见,形成正式提案供委员会讨论 [11] - 委员会讨论结果反馈至投资评审小组并提交董事会 [12] 议事规则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紧急情况下可临时召开 [13]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4] - 表决采用举手表决或通讯方式,董事会秘书及投资评审小组负责人列席 [15][1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7] - 会议记录需委员签名并保存,决议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19][20] 其他规定 - 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21]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22][24]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需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23]
合锻智能: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02 00:1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设立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 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 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 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由战略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 ...
朗科科技: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6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设立背景 - 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该委员会,旨在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并加强决策科学性 [2] - 委员会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ESG工作的监督指导 [2] 委员会人员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一名且由董事长担任 [3][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非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解除职务 [5] - 委员人数低于三分之二时需暂停职权直至补足 [6]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的建议 [9] - 监督战略实施并负责ESG相关策略的批准及年度报告审核 [9] - 对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进行研究建议 [9] 会议召开规则 - 会议需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要求召开,原则上现场举行 [12][13] - 需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但需说明情况 [14] - 可采用多种通知方式,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 [15] 议事与表决程序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有效,委员可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 [16][17]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 [20][22] - 会议记录需签名并保存二十年,委员需履行保密义务 [25][26] 附则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8][29]
爱朋医疗: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19 00:2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背景 - 设立目的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1] - 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交所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3] - 委员由董事长、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持委员会工作[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可连任,离职后需60日内补选[6] 职责权限 - 核心职能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9] - 对重大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交提案及建议报告[9][10] 决策程序 - 战略投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财务部负责重大融资文件[11] - 管理层审议后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研究后提出建议[11] - 需提供的资料涵盖项目意向书、初步可行性研究、合作方背景及协议草案等[12] 议事规则 - 会议分定期(每年一次)和临时会议,通知时限分别为5日和3日,紧急情况可豁免时限[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或通讯方式[14][15] - 允许战略投资小组成员及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18] 其他规定 - 委员及列席人员需对会议内容保密[20] - 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需及时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21][23]
迅捷兴: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3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目的 -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1] -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机构组成及人员产生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 [3][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离职自动丧失资格,董事会需及时增补 [6] 职责权限 - 研究并提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战略(产品/市场/营销/研发/人才) [8] - 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及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建议 [8] - 检查事项实施情况并执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8] 决策程序支持 - 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公司承担运作费用 [7][10] - 工作组需提供重大决策相关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及经营层初步意见 [11] 议事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14] - 可采用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委员可委托他人代行表决权(限委托一人) [15][16] - 连续两次缺席且未委托视为失职,董事会可免职 [18] 会议管理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 [19][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参会人员需保密 [25][26] 附则执行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27][30] - 条款与法律冲突时需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