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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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6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发布 市场加速扩容 A股上市公司抢滩布局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9 20:56
CCER方法学扩容进展 - 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五批6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 使方法学总数从2023年首批4项扩容至累计13项 [1] - 2025年以来已累计发布4批共15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 [2] - 覆盖领域从风电 造林等"本身绿"领域延伸至建筑节能 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高碳转低碳"转型领域 [1][2] 市场意义与发展趋势 - 标志着CCER市场正从初期试点逐步走向成熟 从"单点突破"到"全产业链覆盖" [2] - 将加速农业 建筑 工业等领域低碳转型 为全国碳市场提供更多低成本减排量 助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目标 [2] - 当前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已转向"全面性" 不再简单区分绿色与非绿色领域 [3] - 市场仍处于"试点培育向规模化过渡的准备阶段" 需从防"洗绿" 降风险 扩实质减碳三个维度夯实基础 [3] 企业响应与业务影响 - 龙源电力已设立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负责CCER项目开发与交易 将其视为清洁能源业务的附加价值延伸 [3] - 龙源电力布局CCER项目不会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 更多是利用技术储备捕捉市场红利 增加收入 [3] - 岳阳林纸将CCER视为战略重塑重要抓手 现有林业碳汇 生物质发电等项目将加速实现碳资产变现 形成新利润增长点 [4] - 岳阳林纸推动传统业务与碳资产开发深度融合 重新评估各业务线碳价值 驱动资源向高减排潜力领域倾斜 [4] - 岳阳林纸正积极推进新方法学研究与应用探索 针对农业 工业减排 建筑能效提升等方向开展可行性研究 [4] 国际对接挑战与展望 - CCER参与《巴黎协定》第六条框架下跨境碳交易"为时尚早" 核心瓶颈在于国际认证标准差异 [6] - 欧盟对"洗绿"警惕性较高 要求减排项目具备可追溯性 额外性和永久性 我国部分转型类项目的额外性论证 动态监测体系仍需完善 [6] - 国际碳市场对方法学要求不仅是"静态标准" 更强调"动态更新能力" 我国部分方法学更新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6] - 欧盟CBAM要求企业披露全产业链碳排放数据 我国部分高碳行业碳数据统计仍存在碎片化问题 [6] - 方法学加速扩容重要目标之一是通过规范制度提升CCER国际公信力 实现减排额度和数量国际互认 [6]
CCER方法学加速扩容:一次性发布6项方法学征求意见,A股上市公司抢滩布局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9 15:17
CCER方法学扩容与领域拓展 - 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五批6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稿 使方法学总数从2023年首批4项累计达到13项 [1] - 覆盖领域从风电、造林等“本身绿”领域 延伸至建筑节能、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高碳转低碳”的转型领域 [1][2] - 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累计发布4批共15项CCER方法学征求意见 标志着市场从“单点突破”到“全产业链覆盖” [2] 政策驱动与发展节点 - 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提到“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5] - 结合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外部压力 国内CCER市场正站在关键发展节点 [1][5] 上市公司布局与战略差异 - 龙源电力已设立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负责CCER项目开发与交易 将其视为清洁能源业务的附加价值延伸 但布局不会上升到公司战略层面 [3][4] - 岳阳林纸将CCER视为战略重塑的重要抓手 可加速现有林业碳汇、生物质发电等项目碳资产变现 形成新利润增长点并驱动业务升级 [2][4] - 岳阳林纸正积极推进新方法学的研究与应用探索 已针对农业、工业减排、建筑能效提升等方向开展可行性研究 [5] 国际对接的挑战与展望 - 专家认为CCER参与《巴黎协定》第六条框架下的跨境碳交易“为时尚早” 核心瓶颈在于国际认证标准差异 欧盟对“洗绿”警惕性高 [2][6] - 国际碳市场对方法学要求强调“动态更新能力” 而我国部分方法学的更新机制尚未完全理顺 影响国际市场对CCER的认可度 [6][7] - 数据互联互通是关键 欧盟CBAM要求披露全产业链碳排放数据 而我国部分高碳行业的碳数据统计仍存在碎片化问题 [6] - 方法学加速扩容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通过规范制度提升CCER的国际公信力 实现减排额度的国际互认 [6]
专访张希良:CCER方法学体系争取年底或明年发布丨首席气候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5 18:04
CCER方法学体系发展 - 生态环境部近期发布6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征求意见稿,CCER方法学体系正在制定中,预计2025年底或2026年发布[1] - CCER方法学已从启动初期的4类扩容至五批共19项方法学,方法学体系将采用自上而下方式,针对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进行系统性规划[2][3] - 方法学体系将明确项目纳入领域与标准,并具备动态调整特性,未来可能允许多家单位开发同一类型方法学并进行评估筛选[3] 碳金融市场发展 - 中央文件鼓励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和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发展基于碳排放权和CCER的期货及金融衍生品是未来方向之一[3][4] - 欧盟碳市场期货交易占比超过95%,而中国目前主要集中于现货交易,发展碳金融是必然方向,初期可在地方探索配额及CCER相关金融衍生品试点[4] - 碳金融衍生品发展带来的监管需求可能超出生态环境部现有职能范畴,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探索监管框架[4] 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现状 - 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累计参与度已超过90%,企业通过买入或卖出方式完成实质性交易,从现货交易角度看已成为世界最大最成功的碳市场[5] - 当前70至100元人民币被视为合理的碳价格区间,碳价反映国家碳排放配额资源稀缺度与减排目标约束力,市场自2021年启动以来呈现理想发展态势[5] - 与欧盟碳价超过100欧元现约60欧元相比,中国碳价存在显著差距,这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与发达经济体在不同发展阶段边际减排成本的差异[6] 碳市场扩围与数据管理 - 中央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但涉及企业众多且数据质量是关键挑战[6] - 行业扩围带来的管理挑战相对可控,因中国已积累实践经验并在管理方法及智能数字化技术手段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数据质量管理水平与欧盟相当[6] - 新增行业企业管理流程更复杂,确保数据质量构成新挑战,需要借鉴发电行业多年实践让企业充分认识数据重要性的经验[6] 全球碳市场发展趋势 - 理想状态的全球碳市场发展趋势是各国强制性碳市场实现连接,通过市场连接机制促使区域乃至全球碳价逐步趋同[7] - 国际市场连接是实现碳价格趋同的关键途径,但各国边际减排成本差异显著,难以通过强制谈判达成一致价格[7] - 长期来看中国碳价将持续上升而欧盟碳价上升空间有限,两者将逐步接近,但该趋同过程预计仍需二三十年时间[7]
专访赖晓明:推进碳市场扩容 研究配额有偿分配|四中全会预热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4 23:50
全国碳市场运行成效 - 全国碳市场正式运行四周年 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实现对全国6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7.28亿吨 累计成交额达498.3亿元 [1] - 截至2025年8月底 新纳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开设交易账户1277家 [1] 市场扩容与结构变化 - 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从发电扩展至钢铁、铝冶炼、建材 市场覆盖行业增至4个 [2] - 行业扩围后市场主体规模数量显著增加 主体丰富性和多样性更强 带来更多交易机会 [2] - 2025年上半年成交量、交易企业数量、交易笔数较2024年同期均上涨75%以上 今年交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0% [3] 市场成熟度与交易行为 - 市场交易集中度明显改善 初期80%以上交易集中在履约前一个多月 现在交易低谷期很短 日均交易量实现翻倍增长 [3] - 企业碳管理意识增强 很多企业成立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或部门 主要负责人亲自关注碳减排工作 [3] - 市场主体能力显著提升 交易所和市场主体都经历了学习与发展过程 [2][3] 上海地方碳市场探索 - 上海碳市场开户企业和机构共2200多家 其中控排企业约400家 其余1800多家为投资机构、金融机构 [5] - 上海碳市场配额分配从历史法为主逐步调整为70%以上采用效率法 从全部免费分配过渡到93%-99%免费分配 [5] - 上海计划扩大地方碳市场覆盖范围 包括拓展行业、增加温室气体种类、将准入门槛从年碳排放2万吨可能降至1万吨 [6] 地方市场功能定位转型 - 地方碳市场核心发展目标转为服务当地"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发展 [6] - 4个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 上海地方碳市场配额覆盖量从约1.6亿吨降至8000万吨 降幅近一半 [6] - 上海持续推动环境权益创新 推出取水权信托交易、碳普惠机制 研究排污权交易和生物多样性信用 [7] "十五五"期间碳市场发展规划 - 到2027年主要工业排放行业都要纳入碳市场 未来两三年还需将4个大行业纳入 [8] - "十五五"期间碳市场将逐步向"有偿分配+总量控制"模式过渡 [1][11] - 重点推动金融机构等符合要求的机构投资者入市 完善市场参与结构 [9] 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 参与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两个国家级平台的设立建设工作 [10] - 全国性平台建立将明确机构职能 加快出台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 [10] - 政策协调是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难点 包括产业政策与碳市场政策的协调 [11]
专访赖晓明:推进碳市场扩容,研究配额有偿分配|四中全会预热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4 17:27
全国碳市场运行现状与成效 - 全国碳市场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实现对全国6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7.28亿吨 累计成交额达498.3亿元 [1] - 截至2025年8月底 新纳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开设交易账户1277家 [1] 市场扩容后的变化与影响 - 市场主体规模数量显著增加 覆盖行业从发电扩展至发电、钢铁、铝冶炼、建材4个行业 [2][3] - 主体结构更分散 丰富性和多样性更强 不同企业的交易判断差异增加 带来更多交易机会 [3] - 2025年碳市场交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0% 2025年上半年成交量、交易企业数量、交易笔数较2024年同期均上涨75%以上 [4] - 交易集中度明显改善 2025年交易低谷期很短 日均交易量较以往实现翻倍增长 [4] 市场主体能力与参与度提升 - 企业碳管理意识增强 很多企业成立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或部门 [4] - 相关主体能力明显提升 市场交易规模和活跃度显著提升 [4] - 上海碳市场开户企业和机构共2200多家 其中控排企业约400家 其余1800多家为投资机构、金融机构 [6] 地方碳市场的角色与探索 - 上海碳市场深化改革行动方案明确其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开展制度创新探索的任务 [5] - 地方碳市场未来核心目标是服务当地"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发展 [6] - 上海计划扩大地方碳市场覆盖范围 包括拓展行业、增加温室气体种类、将准入门槛从年碳排放2万吨可能降至1万吨 [6][7] - 上海碳市场配额覆盖量从约1.6亿吨降至8000万吨左右 但功能作用未减弱 [7] 上海碳市场的机制创新 - 配额分配从历史法为主 调整为70%以上采用效率法 从全部免费分配过渡到93%-99%免费分配 [5] - 开展了履约拍卖和非履约拍卖 履约拍卖提供兜底保障 非履约拍卖调节市场流动性 [5] - 推动其他环境权益创新 如取水权信托交易、碳普惠机制 研究排污权交易和生物多样性信用 [7] “十五五”期间碳市场建设规划 - 推进行业扩容 到2027年主要工业排放行业都要纳入碳市场 未来两三年还需将4个大行业纳入 [8] - 研究配额有偿分配机制 明确推进路径和力度 [8] - 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 推进金融机构等机构投资者入市 [9] - 碳市场将逐步向“有偿分配+总量控制”模式过渡 对可能率先碳达峰的行业尽早采用总量控制下的配额分配方式 [1][10] 政策协调与总量控制挑战 - “十五五”期间最主要的难点在于政策协调 包括产业政策与碳市场政策、宏观政策与碳减排政策的协调 [10] - 上海已有部分行业启动总量控制试点 碳市场深化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向碳排放“双控”调整 [10]
专访赖晓明:推进碳市场扩容,研究配额有偿分配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14 17:26
全国碳市场运行成效 - 全国碳市场运行四周年,建成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实现对全国6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有效管控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7.28亿吨,累计成交额达498.3亿元 [1] - 截至2025年8月底,新纳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开设交易账户1277家 [1] 市场扩容与结构变化 - 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从单一的发电行业扩展至发电、钢铁、铝冶炼、建材4个行业,市场主体规模数量显著增加 [2] - 行业扩围后,市场主体分布更分散,企业判断差异增加,带来更多交易机会,从结构上促进市场发展 [2] - 2025年上半年成交量、交易企业数量、交易笔数较2024年同期均上涨75%以上,今年交易量较去年同期增长40% [3] 市场成熟度与活跃度提升 - 市场交易集中度明显改善,交易不再高度集中于履约前一个多月,日均交易量实现翻倍增长 [3] - 企业碳管理意识增强,很多企业成立专业碳资产管理公司或部门,主体能力明显提升 [3] - 上海碳市场开户企业和机构共2200多家,其中控排企业约400家,其余1800多家为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带来较高活跃度 [5] 配额分配机制演进 - 上海碳市场配额分配从最初以历史法为主,逐步调整为70%以上采用效率法 [5] - 从全部配额免费分配,过渡到93%-99%免费分配(即少量有偿分配),并开展了履约拍卖和非履约拍卖 [5] - “十五五”期间碳市场将逐步向“有偿分配+总量控制”模式过渡,对可能率先碳达峰的行业尽早采用总量控制下的配额分配方式 [1][10] 地方碳市场定位与发展 - 地方碳市场核心目标是服务当地“双碳”目标和绿色低碳发展,上海计划扩大覆盖范围,包括拓展行业、增加温室气体种类、降低准入门槛(可能从年碳排放2万吨降至1万吨) [6] - 4个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后,上海地方碳市场配额覆盖量从约1.6亿吨降至8000万吨左右,降幅近一半,但功能作用未减弱 [6] - 上海持续推动环境权益创新,如取水权信托交易、碳普惠机制,研究排污权交易和生物多样性信用等领域 [7] “十五五”期间碳市场建设规划 - 推进行业扩容,根据规划到2027年主要工业排放行业都要纳入碳市场,未来两三年还需将4个大行业纳入 [8] - 推动市场主体多元化,重点推进金融机构等符合要求的机构投资者入市 [9] - 参与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两个国家级平台的设立建设工作,助力国家级碳市场基础设施落地 [9] - 政策协调是推进碳排放总量控制的主要难点,包括产业政策与碳市场政策、宏观政策与碳减排政策的协调 [10]
接连签下多笔重大订单,这家企业上半年相关业务收入同比增近40%
摩尔投研精选· 2025-10-13 18:28
中国光伏行业海外市场表现 - 中国光伏企业在海外市场表现亮眼 凭借技术实力与项目经验接连签下多笔GW级重大订单 覆盖光伏电站总承包 组件生产基地建设及组件采购等领域 [1] - 沙特 伊朗 巴基斯坦等中东及南亚市场成为合作焦点 [1] - 不完全统计显示9月至今各大企业已签署近25GW海外大单 [1] 行业需求与政策支撑 - 国内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持续提升 整体用电负荷屡创新高 结构性新兴用能需求不断涌现 [2] - 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交易实行后峰谷价差普遍扩大 全国碳市场建设持续加强 对光伏储能等绿色电力需求形成持续稳健支撑 [2] - 今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仍有望保持较快增长 [2] 行业供给与竞争格局 - 经过国家部委及行业协会协调指导 行业内普遍凝聚反内卷共识 产业链价格已见回升 无序竞争得到遏制 [2] - 随着反内卷进程持续推进 各环节产品价格和企业盈利有望持续企稳回升 [2] 海外市场与技术发展 - 欧洲市场逐步回升 新兴国家市场接力发展 贸易环境及IRA补贴政策调整存在阶段性影响 [2] - 积极观察BC等新技术 钙钛矿等新技术平台对产业链的重塑 以及反内卷等产能出清进展 [2] - 上游光伏加工设备需求亦有望随海外市场需求增长及新技术应用而逐渐企稳复苏 [2]
双碳跟踪:CCER方法学加速出台,累计单吨成交均价约86.4元
长江证券· 2025-10-13 10:13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看好丨维持 [13] 报告核心观点 - 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加速,构建起多层级法规制度体系,计划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6][19] - CCER市场重启后进展显著,方法学加速出台,目前已发布四批方法学(含征求意见稿),项目审批和交易已实质性启动 [2][7][23][27] - 截至2025年9月底,CCER累计成交量约281.2万吨,成交金额约2.43亿元,成交均价86.41元/吨,当前价格高于CEA均价,但中长期有望回归合理关系 [2][7][8][33][34] - CCER机制为符合条件但经济性不足的行业(如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盈利补偿,有望加速相关行业放量 [9][10][48] 碳排放管控体系与市场构建 - 2024年以来我国加快推动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2025年8月发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 [6][19] - 全国碳市场包括强制性的全国碳配额交易市场(CEA)和自愿性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两个市场独立运行但通过配额清缴抵销机制衔接 [6][21] - CEA市场已纳入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覆盖全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占比达到60%以上 [21] CCER方法学与项目进展 - 2023年10月以来CCER重启并加速,方法学已发布四批:第一批(林业碳汇、红树林、海风、光热)、第二批(公路隧道照明节能、煤矿瓦斯利用)、第三批征求意见稿(农林生物质发电、油田气田伴生气回收等)、第四批征求意见稿(猪粪沼气、滨海盐沼修复等) [7][23][27]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已完成29个项目登记,均为第一批方法学项目,包括21个海上风电、7个光热发电、1个造林碳汇项目,预计年均减排量合计1043.8万吨 [7][26][28] - 此外,仍有75个项目已完成公示、11个项目处于公示中 [7][26] CCER市场交易表现 - 2025年3月7日完成首笔新版CCER交易,截至2025年9月底,累计成交量约281.2万吨,成交额约2.43亿元,成交均价86.41元/吨 [7][33] - 2025年4月至9月CCER价格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反映当前需求偏弱,预计年底清缴高峰时价格有望回暖 [7][33] - 同期CEA市场累计成交量约9809.9万吨,成交额68.0亿元,成交均价69.29元/吨,当前CCER价格高于CEA主要因市场初期供需失衡,未来随着机制成熟有望回归合理关系 [8][34] 重点行业受益分析:农林生物质发电 - 2025年8月发布《纯农林生物质并网发电、热电联产》方法学征求意见稿,该类项目可免于额外性论证,符合CCER申请原则 [9][40] - 以长青集团和中国光大绿色环保为例进行测算:基于2024年数据,两家公司基准线排放量分别为174.0万吨和440.5万吨,假设CCER售价80元/吨,对应营收贡献分别为1.39亿元人民币和3.84亿港元,归母净利润增量分别为0.94亿元人民币和2.59亿港元,业绩弹性显著 [9][45][47] - 需注意该方法学仍处征求意见阶段,项目开发尚需时间,且CCER与绿证交易只能二选一,避免重复获益 [9][44] CCER投资逻辑与关注方向 - CCER核心是对相关领域的盈利性补偿而非提升,需重视项目额外性表述 [10][48] - 投资关注方向包括:1)碳监测设备及咨询服务机构(如华测检测、谱尼测试等);2)CCER有望加速放量的行业,如农林生物质发电/热电联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推广、生物柴油、氢能等 [10][49]
刘锋:构建更具活力与效能的新型碳市场
搜狐财经· 2025-10-12 20:47
中国碳市场发展历程与现状 - 碳市场发展呈现“试点探索—全国统一—全面深化”三阶段特征,2011年启动“两省五市”地方试点[2]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首批纳入2162家发电企业,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2] - 截至2025年8月22日,全国碳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达6.8亿吨,总成交额突破474.1亿元,2024年纳入重点排放单位2096家,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3] - 2025年完成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三个行业,年碳排放量约2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市场可管控全国60%以上碳排放量[3] 碳市场政策与制度框架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的全国碳市场[6] - 政策提出从排放强度配额分配向总量控制的渐进式转型路径,设计2027-2030-2060三级目标体系,2025年钢铁行业试点拍卖比例提升至30%[7] - 加快构建“强制+自愿”双轨市场体系,推动CCER项目方法学标准化,自愿减排市场与强制减排市场相互补充[8] 碳市场效能与影响 - 碳价对电力价格弹性系数达0.32,2024年市场均价较2021年上涨78%,价格波动率下降43%,价格发现功能逐步增强[4] - 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平均减排强度下降18.7%,单位GDP碳排放下降22.3%,显著高于非试点企业[4] - 碳金融产品交易规模2024年突破120亿元,占市场总交易额25%,碳质押、碳回购等工具初步形成“现货+衍生品+碳金融”产品矩阵[4] 碳市场面临的挑战 - 配额分配以免费为主,拍卖比例不足15%,存在跨区域协调机制缺失和“政策套利”风险[10] - 金融工具单一缺乏碳期货产品,机构投资者占比不足30%,市场抗风险能力较弱[10] - 碳核算标准不统一,第三方核查机构资质认证体系不健全,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应用深度不足[10] 碳市场未来发展举措 - 构建全国统一碳排放核算标准体系,运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14] - 完善制度框架加快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建立碳金融产品登记、交易、结算配套制度[14] - 建立做市商制度,发展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探索碳资产证券化、碳信托业务提升流动性[15] - 深化国际合作启动中欧碳市场互认可行性研究,参与国际碳市场联结机制设计和监管规则制定[15]
把握我国碳金融发展的未来方向与政策路径
中国银行· 2025-10-11 09:15
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 碳金融整体处于起步阶段,融资规模严重不足,例如上海碳市场累计碳配额质押融资仅16笔,金额4100多万元;广东碳市场累计31笔,金额9300多万元,相比我国超40万亿元的绿色贷款体量微不足道[8] - 全国碳市场目前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年碳排放量约80亿吨,是全球覆盖碳排量最大的市场,但交易主体受限,金融机构难以参与[10][8] - 碳衍生品发展迟缓,碳期货尚属空白,地方碳市场的远期、期权等产品因成交量小而已有暂停[9] 未来发展方向与原则 - 未来碳金融发展应优先聚焦融资工具,如碳质押融资、碳回购等,以撬动绿色投资;预计全国碳市场碳资产规模在当前碳价下可达近万亿元,每年可能撬动数万亿绿色融资[10][12] - 碳金融发展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过度金融化;《意见》未提及衍生品,强调不急于推出碳期货,防止碳价对标欧盟(欧盟碳价超中国8倍)而快速上涨[17][23] - 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应以服务实体企业为首要目的,而非投机套利,避免重蹈欧盟碳期货交易火爆(衍生品占比超95%)但绿色融资增长迟缓的覆辙[17][20] 具体政策路径与创新 - 重点发展碳质押融资,需明确采用质押模式并配套实时冻结碳资产机制,同时突破履约周期对贷款期限(目前不超过1年)的限制,支持配额清缴后新配额接续质押[26] - 构建多元化融资产品体系,包括碳回购(提供短期资金)、碳债券(如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模式)和碳基金(为CCER项目提供10-40年长期股权资本)[27][28] - 适时推出碳期货等衍生品,但需严格控制杠杆率,执行保证金和持仓限额制度,确保服务于实体企业套期保值需求,避免市场大幅波动(如欧盟碳价16个月激增近400%)[29][24] -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如借鉴欧盟MSR机制),并动态调整CCER抵消比例(当前上限5%),可在市场过热时提高至20%以上,利用林业碳汇等对冲碳价上涨[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