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

搜索文档
圆通速递: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2:06
金杜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金杜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和落实了查验计划, 查阅了按规定需要查阅的文件以及金杜认为必须查阅的其他文件。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致: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委托,作为其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
纳尔股份: 纳尔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15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证监会认 ...
新钢股份: 监事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55
股权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确认取消因不符合条件或个人原因放弃的6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其余激励对象及获授情况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1] - 激励对象范围包括公司班子成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技能人员 但明确排除独立董事 监事 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1][2] 激励对象资格条件 - 列出六类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重大违法违规受处罚 不符合公司法董事高管任职资格等 [1] 授予方案实施 - 监事会确认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达成 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 向152名激励对象授予3689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2 15元/股 [2]
容知日新: 容知日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4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心内容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可归属数量为56.136万股,涉及205名激励对象[10][21][22] - 激励计划授予总量为150万股,授予价格为14.455元/股(调整后),覆盖223名激励对象[3][10] -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因2024年净利润1.02亿元达到触发值(An=1亿元)但未达目标值(Am=1.2亿元)[12][14] 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机制 - 考核指标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利润加股份支付费用,2024年目标值1.2亿元、触发值1亿元,2025年目标值1.5亿元、触发值1.25亿元[2][12]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分档:A≥Am时100%,An≤A<Am时80%,A<An时0%[2][12] - 个人层面考核分三档:B+及以上(100%)、B(80%)、B以下(0%),205名在职激励对象中172人获100%比例,33人获80%比例[17][18][19] 激励计划实施流程 - 2024年5月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6月完成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6][8][10] - 第一个归属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的50%[1][10] - 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对应股份作废处理[12][20] 财务与合规情况 - 限制性股票费用按股份支付准则分期摊销,对当期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24] - 监事会及法律顾问确认归属程序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0][23][24]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不涉及董事及高管交易限制[21][23]
容知日新: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47
核心观点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1][9][10] -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5元/股 [5][10]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授予价格调整为14.455元/股 [10] -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为100%、80%、0%三档 [11][12][13] -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22.364万股,包括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值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部分 [14][15] 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2024年5月7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 2024年5月24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4] - 2024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885元/股 [5] - 2025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 [7][9] 授予价格调整 -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授予价格由14.885元/股调整为14.455元/股 [10] - 调整依据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额 [10]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4日 [11]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2024年净利润1.02亿元,达到触发值但未达目标值,归属比例为80% [12][13]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205名激励对象中172名考核结果为"B+及以上",归属比例100%;33名为"B",归属比例80% [13]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 因18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7.00万股 [14] - 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目标值,作废14.30万股 [14] - 因3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B+及以上",作废1.064万股 [14] - 合计作废22.364万股 [15]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披露 [15][16]
伟明环保: 伟明环保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6 01:22
伟明环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公告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8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1][14] - 本次解除限售涉及158名激励对象,包括6名董事/高管及152名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 [14] - 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084,000股至3,084,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相应增加至1,701,474,119股 [16] 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43万股,授予价格9.21元/股,涉及159名激励对象 [8] - 首个解除限售期已于2024年解除限售4,172,000股 [6]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回购注销90,000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58人 [7][9]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满足: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增长率达25.36%,超过25%的考核目标 [12] - 所有158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达到"满意合格"以上标准 [13]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10][11] 法律程序履行情况 - 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获得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2][5][8] - 国浩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解除限售程序合法合规 [15] - 荣正咨询就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8]
伟测科技(688372):激励目标彰显增长决心,拟新投建成都基地
申万宏源证券· 2025-06-25 22:1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买入(维持)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102.1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9% [4] - 股权激励范围非高层员工,业绩目标彰显增长决心,激励业绩目标为2025 - 2027年分别实现营收14/17/20亿,目标同比增长30%/21.4%/17.6% [7] - 拟在成都投建新基地,2025年产能建设提速,此前公司未在西南地区设厂 [7] - 持续加码无锡和南京基地投资,优化营收结构,2024年无锡基地营收6.78亿、净利润1.21亿,南京基地营收2.3亿、净利润0.17亿 [7] - 逆周期继续加大投入,2024年完成资本性支出14.83亿元,截止2025Q1固定资产增长至31.25亿元 [7] - 调整盈利预测,维持“买入”评级,预计2025 - 2027年归母净利润为1.77/2.49/3.62亿元,对应PE为50/35/24X [7] 相关目录总结 市场数据 - 2025年6月25日收盘价59.27元,一年内最高/最低99.99/33.97元,市净率3.3,息率0.57,流通A股市值60.88亿元,上证指数3455.97,深证成指10393.72 [1] 基础数据 - 2025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23.33元,资产负债率48.67%,总股本1.48亿股,流通A股1.03亿股 [1] 财务数据及盈利预测 |项目|2024|2025Q1|2025E|2026E|2027E| |----|----|----|----|----|----| |营业总收入(百万元)|1077|285|1401|1808|2306| |同比增长率(%)|46.2|55.4|30.1|29.1|27.6|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128|26|177|249|362| |同比增长率(%)|8.7|8577.5|37.9|41.1|45.3| |每股收益(元/股)|1.13|0.23|1.19|1.68|2.44| |毛利率(%)|37.1|32.7|38.9|39.2|39.5| |ROE(%)|4.9|1.0|6.4|8.3|10.7| |市盈率|69|-|50|35|24| [6] 财务摘要 |项目(百万元,百万股)|2023A|2024A|2025E|2026E|2027E| |----|----|----|----|----|----| |营业总收入|737|1077|1401|1808|2306| |减:营业成本|450|677|855|1100|1395| |减:税金及附加|2|3|4|5|7| |主营业务利润|285|397|542|703|904| |减:销售费用|24|36|46|60|76| |减:管理费用|52|72|93|120|154| |减:研发费用|104|142|175|208|242| |减:财务费用|37|36|58|69|67| |经营性利润|68|111|170|246|365| |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5|-3|0|0|0|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0|0|0|0|0| |加:投资收益及其他|31|27|20|20|20| |营业利润|96|136|188|265|385| |加:营业外净收入|0|0|0|0|0| |利润总额|96|136|188|265|385| |减:所得税|-22|8|11|16|23| |净利润|118|128|177|249|362| |少数股东损益|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128|177|249|362| [9]
莲花控股注销41.25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新浪财经· 2025-06-25 19:01
股权激励调整 - 莲花控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对相关权益进行调整 [1] - 2024年9月19日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股权激励事宜包括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2] - 2025年6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注销及回购议案 6月2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批准执行 [2] 注销与回购细节 - 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行权的41.25万份股票期权 [3] - 按1.62元/股回购27.50万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总金额445,500元 [3] - 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操作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3] 法律合规性 - 律师事务所确认注销及回购程序已获必要批准且合法合规 [3] -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 [3]
湖南白银推出“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组合拳 有色金属未来需求向好
证券日报· 2025-06-25 15:43
公司动态 - 湖南白银计划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回购股份 回购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且不超过1.053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5元/股 [2] -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1.92元/股 重点激励关键岗位人才 [2] - 股权激励考核目标包括扣非加权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总收入、总资产周转率、研发费用等 时间跨度为2025年至2027年 [2] - 公司拥有全国领先的白银清洁冶炼、综合回收和精深加工技术 形成全产业链发展模式 现有白银产能2000吨/年 [3] - 主要产品包括银锭、金锭、铅锭等 "金贵"牌银锭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品牌 [3] 行业前景 - 以白银、铅、锌等为代表的有色金属需求长期向好 采掘及冶炼企业有望迎来景气周期 [2] - 新能源技术进步推动有色金属需求增长 高端制造业升级重塑应用场景 全球基建复苏带来增量需求 [3] - 资源开发周期延长 地缘政治扰动供应链 全球买家关注中国有色金属产业链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张 [3] 管理层观点 - 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和重大资产重组实现业绩持续改善 目前处于对标行业领军企业的关键时期 [3] -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组合拳旨在增强内驱力 凝聚发展合力 激发活力 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3]
湖南白银: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25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1]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关联人,且无违法违规记录[2] - 激励计划制定流程合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3][4]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或贷款担保[4] - 该计划旨在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留住核心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4] - 计划需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