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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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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优化电力中长期价格形成机制,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
新浪财经· 2025-12-19 20:44
文章核心观点 国家发改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四大关键举措——推动高比例签约、提高签约质量、保障高效履约、完善保障机制,以深化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发挥其保供稳价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新型能源体系 [1][9][25] 高比例签约要求 - **燃煤发电侧签约比例**:要求各地省内市场燃煤发电企业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总签约电量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上网电量的**70%**,并通过后续合同签订,保障每月月度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市场化上网电量的**80%** [1][10][26] - **燃煤发电签约比例弹性调整**:各地可随煤电容量电价标准提高适当放宽年度签约比例要求,但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供需紧张地区可在迎峰度夏(冬)等时段适度上调签约比例要求 [10][26] - **用电侧签约比例**:要求保障用电侧每月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用电量的**80%** [2][11][27] - **跨省跨区签约规范**:对于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明确的跨省跨区送电,送受双方需全额签订年度合同并明确分月计划和曲线,鼓励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优先发电计划,并建立完善大基地内部各电源整体参与市场交易模式 [3][11][27] 提高签约质量举措 - **完善分时段、带曲线签约**:各地应在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中实现分时段交易,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长周期试运行地区交易时段数应不少于**24个**,其他省份需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优化细化交易时段划分 [4][5][12][22][28] - **优化价格形成机制**:要求做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市场交易电价的衔接,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鼓励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可要求煤电年度合同中约定一定比例电量实行反映实时供需的灵活价格 [6][13][23][29] - **加强平衡管理与交易校核**:要求做好多周期电力电量平衡管理,完善交易规则,指导市场运营机构对交易结果开展校核,设置交易上限以避免明显超发、超用电量签约 [13][29] 保障高效履约措施 - **推动省内连续灵活交易**:要求实现省内电力中长期连续交易,完善合同灵活调整机制,方便各类电源和用户开展偏差调整,并鼓励经营主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等交易 [13][29] - **提高跨省跨区交易质效**:要求电力交易机构完善跨区中长期交易细则,提高交易频次,扩大集中优化出清交易范围,在月内交易中,因保供需要可不受输电通道常规送电方向、类型约束 [14][15][30][31] - **规范交易秩序**:要求加强经营主体中长期交易行为监测,依法查处滥用市场力操纵价格、违规串谋等行为,市场运营机构应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及时报告风险 [15][31] 完善合同保障机制 - **完善签约约束机制**:要求各地建立完善促进高质量签约履约的具体机制,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将完善市场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开展信用评价并将结果共享至信用平台 [16][32] - **落实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要求统筹利用跨省输电通道,优先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及政府间协议明确的送电安排,送受双方对曲线及价格存在分歧可报请协调,若未在规定期限达成一致,则由交易机构按计划电量均匀分摊形成送电曲线 [16][17][32][33] 政策实施时间安排 - 要求各地在**2025年12月10日前**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书面反馈2026年度交易组织安排 [18][34] - 要求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配合送受电主体在**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全国2026年年度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 [18][34]
电力中长期交易:直接参与市场用户不再执行分时电价!利好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
文章核心观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深化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保障高比例、高质量的合同签约与履约,以发挥其保供稳价的基础性作用,并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与新型能源体系建设[5][6] 提高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质量 - **完善分时段、带曲线签约机制**:要求各地在年度电力中长期交易组织中实现分时段交易,以更精准反映各时段价格信号,有利于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参与[2][9] - **细化交易时段要求**:对于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和长周期试运行地区,交易时段数应不少于24个;其他省份需根据净负荷曲线变化优化细化交易时段划分[2][9] - **优化价格形成机制**:要求做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市场交易电价的衔接,原则上直接参与市场的用户不再执行政府规定的分时电价[2][9] - **鼓励灵活价格机制**:鼓励合同双方签订随市场供需、发电成本变化的灵活价格机制,各地不得强制要求签订固定价,可要求煤电年度中长期合同中约定一定比例电量实行反映实时供需的灵活价格[2][10] 保障高比例签约要求 - **燃煤发电侧签约比例**:原则上,各地省内市场燃煤发电企业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总签约电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实际上网电量的**70%**,并通过后续签订保障每月月度及以上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市场化上网电量的**80%**[7] - **签约比例灵活调整**:各地可随煤电容量电价标准提高适当放宽年度签约比例要求,但原则上不低于**60%**;电力供需紧张地区可在迎峰度夏(冬)等时段适度上调比例要求[7] - **用电侧签约比例**:要求用电侧每月月度及以上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比例不低于预计用电量的**80%**[8] 规范跨省跨区电力交易 - **全额签订年度合同**:对于优先发电规模计划明确的跨省跨区送电安排,送受双方需全额签订年度电力中长期合同并明确分月计划和送电曲线,以形成稳定的省间电力潮流[3][8] - **明确时间节点**: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需配合送受电主体在**12月25日前**完成全国2026年年度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合同签约[3][14] - **探索完善机制**:在满足保供需求基础上,可探索完善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规模计划签约履约机制,并鼓励通过绿色电力交易形式落实[8] 保障合同高效履约与市场秩序 - **推动连续与灵活交易**:要求各地实现省内电力中长期连续交易,完善合同灵活调整机制,并鼓励经营主体灵活开展合同转让等交易[11] - **提高跨省跨区交易质效**:要求电力交易机构提高交易频次,稳步扩大多通道集中优化出清交易组织范围,逐步实现全局优化[11] - **规范交易秩序**:加强经营主体交易行为监测,对操纵市场价格、违规串谋等行为依法查处,并要求市场运营机构加强监测分析,防范市场风险[12] 完善合同保障机制 - **完善签约约束机制**:各地需建立并完善促进合同高质量签约履约的具体机制,国家层面将完善市场交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开展信用评价[13] - **落实优先发电计划**:统筹利用跨省输电通道,优先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及政府间协议明确的送电安排,优先满足长周期送电需求[13] - **分歧协调机制**:送受双方对送电曲线及价格存在分歧可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协调,若规定期限内未达成一致,由电力交易机构按计划电量均匀分摊形成送电曲线[14]
定调2026:超30家储能头部企业“深圳共振”
行家说储能· 2025-12-18 19:02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储能行业正经历从依赖补贴到依赖市场博弈能力的根本性转变,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框架的建立和现货交易的推广正在重塑储能的价值实现方式[3][5] - 储能必须从“备用资源”的旧定位中觉醒,进化为主动参与电力交易的“价值资产”,其价值发现需放在跨省协同的棋盘上考量[6] - 行业面临如何在新市场规则下精准计量和兑现价值、实现稳定收益的核心命题,这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6] - 为应对变局、凝聚共识、寻找发展路径,超过30家行业头部企业将于2026年1月8日齐聚深圳,参加“行家说储能开盛年会”,进行“策略对齐”[9][10] 行业现状与市场变革 - 全国电力市场统一框架已确立并成为现实,现货交易试运行省份超过28个,南方区域市场作为全国唯一的区域市场已率先开启连续结算运行[3] - 2025年1-10月,省间现货交易电量已占全部现货电量的14.8%,表明储能价值需在跨省协同中实现[6] - 电力市场注册经营主体数量相比2020年增长4倍以上,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8] - 在现货市场中,储能电站通过“低充高放”操作,单日收益可媲美月容量补贴,但预测外的电价波动也可能导致收益回撤[2] 政策导向与行业定位 - “十四五”期间,中国新型储能实现了从追赶到规模全球第一的跨越[8] - “十五五”时期,新型储能被定位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能源供应安全韧性的核心技术之一[8] - 储能与煤电灵活性改造、抽水蓄能等协同发展,并与风电、光伏、氢能并列,被列为开展产业链国际合作和建设标志性工程的重点领域[8] - 国家将培育壮大“人工智能+能源”等新产业新赛道,并推动中国储能技术、产品和标准走出去,使其成为国际合作的新增长点[8] 企业发展与战略聚焦 - 企业需要掌握在新的市场规则下“稳收益、提效能”的密码,以掌握未来五年的发展主动权[6] - 头部企业的战略选择将主导未来资源流向,行业需在技术路线、商业模式及全球化竞争上寻找最大公约数[10] - 技术路线关注点包括长时储能、智能运维、大容量电芯的安全创新与规模化应用、数字化赋能以及虚拟电厂等[10][16][17] - 商业模式探索重点包括跨省协同、收益保障、储能聚合的商业模式与收益最大化路径,以及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的应用[10][17] 行业会议与议程要点 - “行家说储能开盛年会”定于2026年1月8日在深圳举行,旨在厘清行业跃迁的路径与风险[10] - 会议将发布《2025电力市场与数智化储能调研报告》,并举行参编仪式[11][17] - 上午场主题为“十五五新周期下储能价值转化与技术革新”,将探讨新型储能需求测算、产品性能效率、电芯技术、数字化及虚拟电厂等话题[14][16] - 下午议程包括2025-2026年电力现货市场分析,以及围绕“新型储能应用的新场景与新机会”和“电力市场改革下的储能价值链构建”的圆桌对话[15][17] - 圆桌对话将探讨电力市场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供应链如何助力系统价值提升、未来可能引爆市场的应用场景,以及市场的“入场券”与“决胜牌”[15][17]
国元香港晨报-20251218
国元国际· 2025-12-18 09:50
宏观经济与政策 - 前11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0.8%[4] - 国际能源署预测2025年全球煤炭需求达峰[4] - 欧洲议会批准逐步停止进口俄罗斯天然气[4] 金融市场表现 - 美国国债收益率全线上涨,10年期收益率涨1.36个基点至4.153%[4] - 美股主要指数收跌,纳斯达克指数跌1.81%至22,693.32点[5] - 港股与A股主要指数收涨,恒生指数涨0.92%,上证指数涨1.19%[5] - 伦敦金现价报每盎司4,337.34美元,上涨0.80%[5] - ICE布伦特原油价格上涨2.95%至每桶60.66美元[5] 企业与融资动态 - OpenAI拟从亚马逊融资至少100亿美元[4] - SpaceX据悉通知员工进入IPO前的静默期[4] - 香港市场有6只新股于2025年12月18日招股,包括林清轩(2657)、英硅智能(3696)等[5]
两部委:2026年起组织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
新浪财经· 2025-12-17 22:19
政策核心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旨在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和有效监管 [1][2][22] - 评价工作将自2026年起正式组织开展,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评价标准 [1][16][38] 评价内容框架 - 评价工作将围绕四个核心维度展开多维度综合评价:电力市场运营效果、市场作用发挥、经营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市场竞争充分度 [1][4][24] - **市场运营效果评价**涵盖市场建设进展、技术标准、市场运营、市场共治及监管效果五个方面,目标是实现各类市场基本全覆盖、规则体系完整、运营高效、监管统一 [5][6][25][26] - **市场作用发挥评价**聚焦要素流通、安全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旨在促进跨省跨区交易增长、保障电网安全、推动新能源消纳与绿电交易、并维持电价在合理区间 [7][27] - **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评价**关注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新业态与民营企业的培育以及市场满意度,明确市场将为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 [8][9][10][28][29][30] - **市场竞争充分度评价**要求市场统一开放、主体有序竞争,并有效约束不当竞争与市场力滥用行为,同时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1][11][31] 评价方法与实施 - 评价方法将构建科学的指标与标准体系,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对比相结合、过程与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多维综合分析方法 [12][13][14][33][34][35][36] - 将充分发挥数字化技术支撑作用,实现市场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并推动评价由“描述性”向“预测性”升级 [15][37] -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市场运营机构发挥优势开展量化评价,评价结果将形成报告供决策参考,并加强结果应用以促进整改提升 [16][17][38][39] 组织与落实 - 评价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市场运营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多方共同参与 [18][40] - 省级相关部门需担负主体责任,加强协同,确保评价工作独立、专业、客观,并避免无效、重复评价 [18][40]
为储能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制度 [1] - 评价工作旨在保障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高效运行和有效监管 [5] - 评价工作自2026年起正式组织开展 [2][22] 评价总体要求与目标 - 评价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6] - 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目标,构建科学、系统、动态的电力市场评价体系 [6] - 统筹安全保供、绿色转型、经济效率等多重目标,全面准确评价电力市场运行成效 [6] - 为电力市场建设和监管提供决策依据,促进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 [6] - 进一步发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6] 评价内容:市场运营效果 - 评价市场建设进展,要求形成完整的统一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实现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各类市场的基本全覆盖 [8] - 评价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完整的电力市场技术标准体系,反映当前电力市场的先进技术和应用实践 [8] - 评价市场运营,关注市场成员管理、信息披露、交易组织、计量结算、市场干预及技术支持系统等情况 [9] - 评价市场共治,要求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切实发挥研究规则、协调事项、反映诉求、自律监督等作用 [9] - 评价监管效果,要求建立统一电力市场监管体系,运用数字化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10] 评价内容:市场作用发挥 - 评价要素流通,关注促进电力要素全国高效流通,跨省跨区交易频率和规模持续增长,落实西电东送等国家能源战略 [11] - 评价安全效益,通过电能量、辅助服务市场及容量补偿机制协同运作,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11] - 评价环境效益,市场机制和政策需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消纳,推动绿电交易和绿证市场发展,支持国家“双碳”目标 [11] - 评价经济效益,测算电力市场整体经济效益变动,通过供需动态定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维持电价在合理区间波动 [11] 评价内容: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 - 评价经营状况,市场机制需引导投资合理布局,保障电力企业成本回收和稳健经营,增强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2] - 评价主体培育,市场需为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带动相关产业链成长,促进就业和能源新质生产力提升 [2][13] - 评价市场满意度,经营主体对电力市场的基本环境、总体效果评价积极,参与意识和参与度不断提高 [14] 评价内容:市场竞争充分度 - 评价主体行为,要求电力市场统一开放,经营主体有序竞争,能有效约束不当竞争、报价异常及市场力滥用行为 [15] - 评价市场集中度,要求电力市场集中度指数处于合理区间,对供需平衡风险与价格波动风险实现动态监测与阈值管控 [16] 评价方法与实施 - 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指标需具备实用性、易获得性及代表性,并适时动态调整 [17] - 采用多维综合分析方法,包括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对比相结合、过程和效果评价相结合 [18][19] - 发挥数字化技术支撑作用,实现市场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波动和潜在风险,并推动评价由“描述性”升级为“预测性” [20][21] - 按需有序开展评价,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评价工作,鼓励市场运营机构开展市场量化评价 [2][22] -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形成评价报告供相关部门参考,并要求做好分析研判和整改提升 [23] 组织落实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评价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统筹组织,市场运营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参与 [24] - 省级发展改革、能源等部门需担负主体责任,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市场运营机构等加强协同 [24] - 参与评价的单位需独立、专业、全面开展评价,形成公正客观的结果 [24] -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可根据监管需要,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进行专业监管评估 [24] - 各有关单位需保障评价工作安全稳定,提高效率,减轻地方和企业负担,避免无效、重复、多头评价 [24]
媒体报道丨在防范应对各种冲击挑战中展现出强大韧性 今年能源保供成效“十四五”以来最好
国家能源局· 2025-12-17 11:48
能源保供与安全保障成就 - 2024年能源保供成效是“十四五”以来最好的一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将超额完成20%的目标任务 [2] - 全社会用电量预计首超10万亿千瓦时,7月、8月连续超过1万亿千瓦时,有力应对迎峰度夏电力负荷20次超去年峰值考验 [3] - 原油产量约2.15亿吨,天然气产量突破2600亿立方米、连续9年增产超百亿立方米,油气产量双创历史新高 [3] - 西电东送能力达到3.4亿千瓦,长输油气管道里程达到20万公里,煤炭主要产区外运量超19亿吨 [3] - “十四五”时期,能源自给率从80%左右增至84%以上,建成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体系,能源体量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3]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展 - 第一批风电光伏基地基本建成投产,第二批、第三批建成投产约5000万千瓦 [3] - 全国水电装机超过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装机超过6400万千瓦 [4] - 新核准开工建设核电机组10台,在运在建核电机组达到112台、装机1.25亿千瓦 [4]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8个省份连续开展电力现货交易 [4] - 预计全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升至64% [4] “十五五”能源发展目标与特征 - 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 [5] - 能源行业将经历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性转变,呈现能源活动实现碳达峰、煤炭消费达峰后进入平台期、石油消费达到峰值等新特征 [6] - 能源需求增量主要由非化石能源满足 [6] - 空间布局上,将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优化能源资源基地布局和流向格局,加强五大煤炭供应保障、九大油气战略保障基地建设 [6] - 发展方式上,生产侧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消费侧完善绿色能源消费制度体系,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6] 能源创新与未来产业布局 - 全国新型储能装机已突破1亿千瓦,占全球比重超过40% [7] - 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超过22万吨、占全球一半以上,绿氨绿色甲醇产能合计约100万吨 [7] - 人工智能与能源产业加快融合,系统部署“人工智能+”电网、新能源、能源新业态等8个应用场景 [7] - 前瞻布局未来能源产业,将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绿色氢氨醇布局发展 [7] - 将积极支持小型堆、四代堆研发攻关,以及核聚变堆材料与氚燃料关键技术研发和实验验证平台等项目建设 [7]
国家能源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中国能源报· 2025-12-16 22:24
国家能源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核心内容 - 会议总结2025年及“十四五”能源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 [1] 2025年及“十四五”期间能源监管工作成果 -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强化能源监管政治属性 [3] - 聚焦“十四五”能源规划、煤矿智能化建设、油气重点保供工程等行业监管,保障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 [3] - 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成构建“1+6”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建立多层次多品种电力市场运营体系 [3] - 开展电力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常态整治地方不当干预行为 [3] - 深入开展2025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首次通报油气管网设施和电网公平开放违规问题 [3] - 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监管等专项行动,提升电力应急管理能力 [3] - 启动新一轮“获得电力”改革,协同治理非电网直供电小区用电问题,优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和12398热线服务 [3] - “十四五”期间,能源监管工作合力持续强化,有力规范行业运行秩序,保障重大战略规划政策落地实施 [4] - “十四五”期间,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有效发挥,逐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4] - “十四五”期间,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完善,保证大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4] - “十四五”期间,能源监管执法权威有力增强,一批重大风险被消除,突出矛盾得到化解,大案要案受到依法打击 [4] 2026年能源监管重点工作部署 - 坚持系统思维,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上促落实,推动“十五五”能源规划顺利开局、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能源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5] - 坚持深化改革,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上出实策,畅通流动电力资源,融合衔接各层次电力市场,健全市场规则制度机制,坚定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5] - 坚持依法依规,在严格能源监管执法上做到位,深入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持续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权威性 [5] - 坚持未雨绸缪,在保障能源电力系统安全上挺在先,完善能源供需监测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健全电力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重大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夯实电力应急处突根基 [5] - 坚持人民至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福祉上俯下身,深化提升民生用能服务水平,创新开展供电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强化资质许可管理 [5] - 坚持守正创新,在打造“十五五”能源监管新格局上聚合力,研究加强新型能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广泛凝聚协同监管共识,营造能源行业诚信环境,统筹提升能源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5] -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提升管党治党和监管能力水平 [5]
一图读懂丨国家能源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
国家能源局· 2025-12-16 21:15
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成绩总结 - 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落实能源监管各项任务,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有效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2] - 监管机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监管保障重大部署闭环落地 [3][4] - 全面清单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标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严谨细致推进中央巡视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健全实施集体决策、廉政风险防控、纪检监督等制度机制 [5] - 加强能源保供重点环节监管,支撑“十四五”能源规划有序实施,促进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提升 [6][7]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委局首次协同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完成构建“1+6”基础规则体系,出台优化新能源集中报价、促进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等一批“含绿量”“含新量”高的制度文件 [8][9] - 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连续试运行,省级现货市场实现基本全覆盖,绿证获得RE100全面认可,基本建立多层次多品种电力市场运营体系 [9] - 开展电力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延伸核查电网企业总部和有关交易机构,常态整治地方不当干预电力市场行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9][10] - 电力系统本质安全提档升级,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超过18个省份成立省级电力安全专委会,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年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49个,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圆满完成“九三”阅兵等重大保电任务 [11][13] - 民生用能服务保障卓有成效,印发实施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预计五年新增受益群体约150万户、节省办电投资约200亿元 [14] - 开展民生用电服务专项监管,推动各地改造移交非电网直供电小区超1万个,惠及居民500多万户 [14] - 修订印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守信企业许可业务一经受理、当日办结 [15] - 平稳衔接12398热线新旧制度,群众投诉平均结办时间从60天降至6.8个工作日,92%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 [16] - 能源监管机制创新进阶突破,建立派出机构管理“一清单、五制度”,全面推广应用“四个监管”试点成果,加快建设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全方位多视角宣介能源监管成就经验和政策举措 [17][19] - 能源监管工作合力持续强化,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有效发挥,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完善,能源监管执法权威有力增强,监管服务为民理念深入人心 [20] “十四五”时期能源监管成就 - 针对能源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管和多个专项监管,纠治突出问题过2万个 [22] - 严查快处大案要案,处罚案件数量从“十三五”末的133件增至近700件 [22] - 电力市场主体数量较“十三五”末翻了近4倍、达102万家 [23] - 市场化交易电量较“十三五”末翻了1倍多,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高21.7个百分点 [24] - 绿电绿证交易规模呈指数级增长,绿电交易年均增速接近180%、交易绿证突破13.5亿个,超63%的市场化交易新能源获得了额外环境价值收益 [24] - “三零”“三省”节约用户办电投资超3000亿元,用户平均电价处于国际较低水平,是全球50个主要经济体平均值的39% [24] - 频繁停电三年治理“清仓见底”,累计整治问题线路、台区超4万条(个),户均停电时间降幅达45.4% [24] - 近9万件电力业务资质许可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持证企业总数超7万家,较“十三五”末大幅增长 [24] - 12398热线“连心桥”作用充分发挥,累计接收群众来电、咨询、留言等信息90余万条,妥善处置充电桩接入、清洁取暖等用能诉求近7.3万件 [25] 2026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 -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健全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保障民生用能等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构建与能源强国建设相适应的能源监管新格局,奋力谱写“十五五”能源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26] - 以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为目标,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 [27][28] - 细照笃行能源监管“四个属性”:政治属性、人民属性、经济属性、社会属性,凝聚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质效 [28] - 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上促落实、督成效,推动“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规划顺利开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推动能源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28] - 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上出实招,畅通流动电力资源,融合衔接各层次电力市场,健全完善电力市场规则制度机制,坚定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29][30] -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在严格能源监管执法上做到位、不越位,深入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持续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权威性 [31] - 坚持未雨绸缪、固本强基,在保障能源电力系统安全上挺在先、动真格,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完善电力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重大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夯实电力应急处置根基 [32] - 坚持人民至上、求真务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福祉上俯下身、解难题,深化提升民生用能服务水平,大力提高供电质量,着力强化资质许可管理 [33] - 坚持守正创新、双向发力,在构建“十五五”能源监管新格局上聚合力、展新章,研究加强新型能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广泛凝聚协同监管共识,大力营造能源行业诚信环境,统筹提升能源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34] - 着力提升管党治党和监管能力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能源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抓作风纪律建设,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35]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监管保障——国家能源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国家能源局· 2025-12-16 21:15
国家能源局2026年监管工作会议核心观点 - 会议总结2025年及“十四五”能源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旨在构建与能源强国建设相适应的能源监管新格局 [1][5][6] 2025年及“十四五”期间能源监管工作回顾与总结 -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能源监管政治属性更加鲜明 [3] - 聚焦“十四五”能源规划、煤矿智能化、油气保供等加强行业监管,保障能源供需总体平稳有序 [3] - 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成构建“1+6”基础规则体系,基本建立多层次多品种电力市场运营体系 [3] - 开展电力市场秩序专项监管,常态整治地方不当干预行为,首次通报油气管网和电网公平开放违规问题 [3] - 健全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施工安全监管等专项行动,提升电力应急管理能力 [3] - 启动新一轮“获得电力”改革,优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和12398热线服务,解决群众涉能诉求 [3] - “十四五”期间,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有效发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4] - “十四五”期间,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加快完善,保证大电网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守住电力安全“生命线” [4] - “十四五”期间,能源监管执法权威有力增强,消除重大风险、化解突出矛盾、打击大案要案,“利剑”作用彰显 [4] 2026年能源监管重点工作部署 - 坚持系统思维,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上促落实,推动“十五五”能源规划顺利开局、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壮大、能源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 [6] - 坚持深化改革,在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上出实策,畅通流动电力资源,融合衔接各层次电力市场,健全市场规则制度机制,坚定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6] - 坚持依法依规,在严格能源监管执法上做到位,深入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持续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权威性 [6] - 坚持未雨绸缪,在保障能源电力系统安全上挺在先,完善能源供需监测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健全电力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重大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夯实电力应急处置根基 [6] - 坚持人民至上,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用能福祉上俯下身,深化提升民生用能服务水平,创新开展供电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强化资质许可管理 [6] - 坚持守正创新,在打造“十五五”能源监管新格局上聚合力,研究加强新型能源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广泛凝聚协同监管共识,营造能源行业诚信环境,统筹提升能源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