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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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医保药品目录的“加减法”
中国经济网· 2026-01-09 20:31
医保目录调整概况 - 2026年1月1日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实施,这是连续第8年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1] - 调整机制为“吐故纳新”,旨在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群众用药保障水平的“双提升”[1] 目录调整内容与数据 - 新增114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多个临床急需领域[1] - 新增药品通过国家医保谈判,价格平均降幅超过60%[1] - 将10种罕见病特效药纳入目录,为血友病(“玻璃人”)、成骨不全症(“瓷娃娃”)等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1] - 调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1] 支付范围优化与基金使用 - 优化部分药品支付范围以更贴近临床实际,例如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的支付范围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1] - 针对少数药品滥用风险新增限定条件,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可报销[1] - 删减部分药品支付范围中的非核心限定内容,但不改变用药要求[1] - 调整旨在将有限的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实现“腾笼换鸟”,向高效、急需药物倾斜[2] 对行业创新与保障体系的影响 - 新版目录对高价值创新药的大力支持,为更多创新药物的研发和投入打开空间[2] - 将促使医药企业从营销驱动逐步转向临床价值驱动,研发更多填补临床空白或具备更优“性价比”的药物[2]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落地,将与基本医保形成多层次保障合力,更好地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2] - 商业保险承接高价值创新药提供了路径,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保基金的长期压力[2] 目录落地与长效机制 - 短期需解决“进得了目录、进不了病房”的现实难题,例如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将新增药品纳入院内采购目录,必要时设立临时绿色通道[2] - 长远需逐步健全医保部门、医疗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动的长效机制,以持续优化完善医保目录[2] - 整个调整是一次以患者为中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民生改革[2]
一针少花两千,新版医保目录调整能省多少钱
中国新闻网· 2026-01-08 09:28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核心概览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落地,核心目标是通过“腾笼换鸟”优化基金使用,将资金用于临床急需、更具性价比的创新药,旨在满足临床急需并保障患者用药可及性 [1][4] - 目录调整呈现“新增数量多、创新药占比高、支付范围优化”三大特点,新增药品价格通过国家谈判平均降幅超过60%,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1][2] - 政策层面打出“组合拳”确保谈判药品落地,包括要求医疗机构在2026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纳入新药,并重申谈判药品不受“一品两规”、药占比等指标限制 [3] 新增药品情况分析 - 本次目录调整共新增114种药品,覆盖肿瘤、慢性病、罕见病等多个临床急需领域 [2] - 新增药品具备三大显著特点:或是填补临床治疗空白,或是同类更优,或是拥有更高的性价比 [2] - 具体新增重磅药品包括: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治疗胰腺癌的伊立替康脂质体(肿瘤领域);一年仅需注射两次的降脂药英克司兰钠、新型降糖药替尔泊肽(慢病管理);改善儿童生长缓慢的长效生长激素金培生长激素注射液、国产自研流感创新药伊速达 [2] - 多款“新鲜出炉”的1类创新药实现了“获批即入保”,显示政策对产业创新的支持提速 [4] 原有药品支付范围优化 - 除新增药品外,本次调整还对65种原有目录内药品的支付范围进行了优化 [3] - 优化方式包括:扩大适应症或适用人群(如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新靶点,盐酸替洛利生片适用人群拓展至6岁及以上);调整支付范围表述使其更贴近临床实际(如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限制条件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对少数药品新增必要限定条件以规范使用,并同步删减部分非核心限制 [3] 目录调出与基金使用优化 - 本次调整调出了29种药品,主要为临床已有更优替代方案、基金使用效率较低或性价比不高的品种,例如治疗高血压的复方罗布麻片 [4] - 数据显示,调出药品中有15种的医保基金支付占比不足0.01%,调整对绝大多数患者影响极小 [4] - “腾笼换鸟”策略为支持医药产业真创新腾出了基金空间 [4] 对医药行业及公司的影响 - 国内医药企业的研发实力显著增强,恒瑞医药、正大天晴、科伦药业、信达生物等国内头部企业有越来越多的创新药成功通过谈判进入目录 [4] - 恒瑞医药共有20个药物纳入新版目录,其中10个新药首次纳入,其自主研发的抗体偶联药物(ADC)注射用瑞康曲妥珠单抗实现了“获批即入保” [5] - 信达生物制药有7款创新药品进入新版目录,其中包含3款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创新药 [5] - 国家医保局连续8年调整目录,累计调入949种新药,医保基金为协议期内的谈判药支出超过4600亿元,拉动销售超过6000亿元,有力推动医药市场迭代升级 [5] - 行业创新导向明确,企业必须做出能够“填补临床空白”、成为“同类最优”或具备更优“性价比”的药品,研发需以真实临床需求为导向 [5]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落地,将与基本医保形成多层次保障合力,更好地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 [5]
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变更情况汇总!国家医保局发布药品“清单”
新浪财经· 2026-01-07 18:07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核心观点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本次调整聚焦临床急需,新增药品数量多、创新药占比高,并优化了支付范围与目录结构,旨在提升参保人用药可及性与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1][2][3] 目录新增药品情况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数量均创历年新高 [2][3] - 新增药品广泛覆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抗感染等多个治疗领域,包括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单抗、胰腺癌用药伊立替康脂质体、儿童长效生长激素、一年两针的降血脂药英克司兰钠、糖尿病用药替尔泊肽以及流感新药昂拉地韦片和玛舒拉沙韦片等备受关注的新药 [3] - 新增药品主要通过谈判方式纳入,例如艾伏尼布片、艾沙妥昔单抗注射液、普拉替尼胶囊、塞普替尼胶囊等,多数药品有明确的医保支付限定范围 [8][9][10][12][14] 药品支付范围调整 - 共有65种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发生变化,主要趋势是“扩围”,使“救命药”更快更可及 [4] - 许多药品通过新增适应症扩展了受益人群,例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新靶点,治疗发作性睡病的盐酸替洛利生片拓展至6岁及以上患者 [4] - 部分药品的支付限定描述被优化以更贴近临床实际,例如硫培非格司亭注射液的支付范围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部分集采药品取消了支付范围标注 [4] - 针对少数存在滥用风险的药品,目录新增了限定条件,例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报销 [5] - 部分药品的支付范围删减了非核心限定内容,例如司美格鲁肽删除了“在运动和饮食控制基础上”的表述,但临床用药要求并未改变 [5] 目录调出药品情况 - 本次调整调出29种药品,均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6] - 调出药品包括贝那鲁肽注射液、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度维利塞胶囊、甘露特钠胶囊等8种未成功续约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 [6] - 为保障用药连续性,对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的谈判药品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在2026年6月底前参保人购买这些药品仍可按原报销标准支付 [6] 目录查询与编排说明 -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已上线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查询功能,方便参保人查询 [6] - 目录常规部分编排方式沿用原按药品名称、合并剂型的方式,因此会出现品种调出但相应编号仍保留的情况,调出品种已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中更新 [6]
新华鲜报|用药利好事关你我!国家医保药品“清单”一览
新华社· 2026-01-07 11:48
2026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核心要点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进行政策解读 [1] 目录新增药品情况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新药,无论是比例还是数量均创历年新高 [1] - 新增药品涵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治疗领域 [1] - 一批备受关注的新药顺利纳入医保,例如: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胰腺癌用药伊立替康脂质体、改善儿童生长缓慢的长效生长激素针、一年两针的降血脂针英克司兰钠、糖尿病用药替尔泊肽、流感用药昂拉地韦片和玛舒拉沙韦片 [3] 药品支付范围调整 - 65种药品的支付范围有了新变化 [4] - 不少药品的新增适应症被纳入支付范围,例如: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新靶点、盐酸替洛利生片拓展至6岁及以上发作性睡病患者、曲普瑞林新增子宫内膜异位症适应症 [4] - 为方便临床用药,部分药品支付范围描述更贴近实际,例如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 [4] - 部分集采药品取消支付范围标注,临床可根据药品说明书使用 [4] - 针对少数药品滥用风险,目录新增限定条件,例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可报销 [5] - 部分药品支付范围删减非核心限定内容但不改变用药要求,例如司美格鲁肽删除了“在运动和饮食控制基础上”的表述 [5] 目录调出与过渡期安排 - 目录调出29种药品,均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6] - 其中包括贝那鲁肽注射液、达诺瑞韦钠片等8种未成功续约的谈判药品 [6] - 为保障用药连续性,对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设置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期间参保人可按原报销标准购买 [6] 目录查询服务 -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已上线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查询功能 [6]
用药利好!国家医保药品“清单”一览
新浪财经· 2026-01-07 08:39
新版医保目录核心调整 - 2026年1月1日,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落地实施,国家医保局于1月7日进行了解读 [1][9] 新增药品情况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1类新药,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均创历年新高 [1][10] - 新增药品覆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多个治疗领域 [1][10] - 一批备受关注的新药纳入目录,例如: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胰腺癌用药伊立替康脂质体、改善儿童生长缓慢的长效生长激素针、一年两针的降血脂针英克司兰钠、糖尿病用药替尔泊肽、流感用药昂拉地韦片和玛舒拉沙韦片等 [3][12] 支付范围调整 - 共有65种药品的支付范围发生变化 [4][12] - 多个药品的新增适应症被纳入支付,例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阿美替尼片新增两个新靶点、治疗发作性睡病的盐酸替洛利生片拓展至6岁及以上患者、曲普瑞林新增子宫内膜异位症适应症 [4][12] - 部分药品支付范围调整以更贴近临床实际,例如:用于提升白细胞的拓培非格司亭注射液,支付范围从“前次化疗”调整为“既往化疗” [4][12] - 部分集采药品取消了支付范围标注,临床可根据药品说明书使用 [4][12] - 为防范滥用风险,目录对少数药品新增了支付限定,例如:明确烟酰胺仅限烟酰胺缺乏症患者报销 [4][12] - 部分药品删除了支付范围中的非核心限定内容,但不改变实际用药要求,例如:糖尿病用药司美格鲁肽删除了“在运动和饮食控制基础上”的表述 [4][13] 目录药品调出情况 - 目录共调出29种药品,均为已被临床淘汰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5][14] - 其中包括8种未成功续约的谈判药品,具体为:贝那鲁肽注射液、达诺瑞韦钠片、盐酸拉维达韦片、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度维利塞胶囊、八氟丙烷脂质微球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林普利塞片 [6][14] - 为保障用药连续性,对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设置了6个月过渡期,截至2026年6月底前,参保人购买这些药品仍可按原报销标准执行 [6][14] 目录查询服务 -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已上线新版基本医保目录查询功能,参保人可通过公众号内“医保服务”下的“基本医保目录查询”进行查询 [8][16]
1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有什么新变化?如何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新浪财经· 2026-01-05 19:45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核心内容 - 国家医保局于2025年12月7日公布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 [1][37] - 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一类创新药,同时调出29种临床无供应或可被更好替代的药品 [1][37] - 目录调整重点提升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新版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1][37] 医保目录调整特点与基金影响 - 新增药品包括非小细胞肺癌、宫颈癌、罕见病等领域的创新药、救命药,例如一款打一针可维持半年降血脂效果的药物 [38] - 针对不断纳入新药对医保基金的影响,专家评估认为已对每个品种进行预算影响测算,新药使用部分替代老药或为增量,整体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理论上不会造成特别大影响 [3][40] “国谈药”进院难的原因分析 - “国谈药”进医院受阻,首要原因是医院药品目录承载能力有限,常规仅能容纳1500到2000种药品,需为常规药品留出空间 [4][6][40][42] - 许多国谈创新药属于“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例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ALK抑制剂,医院已有多种同类药品,导致医院在引进和替代选择上面临困难 [6][42] - 新药进院需经过严格审批流程,周期短则一两个月,长则可达一年,且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开药无利润,同时多数“国谈药”储存运输成本高,增加了医院运营成本 [8][44] - 医保部门对医院实行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总额控制,价格较高的创新药销售越多,医院医保基金结余越少甚至可能超支,使得医院采购使用趋于谨慎 [12][48] “双通道”与“单行支付”政策成效 - 为破解“医保有药、医院难寻”问题,国家推出“双通道”政策,患者可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享受同等医保报销 [14][50] - 江苏省将402个国谈药纳入“双通道”管理,打通839家定点零售药店,该省“国谈药”销售金额从2020年的不到40亿元增加到2024年的近150亿元 [16][52] - 四川省创新推出“国谈药单行支付”政策,将224种价格较高、临床必需的“国谈药”纳入单独支付管理,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封顶线,按约70%的比例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且不纳入医院医保费用考核 [17][19][52][53][55] - 四川省打通全省处方流转系统,偏远地区患者可凭省级医院处方在户籍地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受报销,例如某靶向药原价1075元,医保报销后个人仅支付200余元 [23][59] 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的设立与影响 - 国家医保局同期首度公布《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从121种申报药品中遴选出19种创新药纳入,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5][61][66] - 纳入商保目录的药品包括CAR-T细胞治疗、T细胞治疗、短肠综合征、戈谢病等罕见病药物,以及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与基本医保形成互补 [28][64] - 设立商保创新药目录旨在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为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留出空间,并探索利用医保数据赋能商保,实现患者同步结算 [27][63] - 商保创新药目录作为“指挥棒”,引导商业保险关注创新药需求,帮助患者减轻高值药品负担,同时药企获得合理回报可反哺研发,形成患者、药企、保险公司的良性循环 [30][66][73] - 2024年我国商业健康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9773亿元,同比增长8.2%,资金规模已接近当年居民医保筹资总额,但保障效能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5][61]
纳入医保,已正式落地实施!
新浪财经· 2026-01-04 09:41
新版国家医保目录落地实施 - 2025年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于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 [1] - 长效生长激素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填补了目录内无长效生长激素可用的空白 为中国矮小症患儿带来新的治疗选择 [1] 纳入医保的具体产品与价格变化 - 纳入医保的两种国产长效生长激素制剂为特宝生物的怡培生长激素注射液(益佩生)和金赛药业的金培生长激素注射液(金赛增) [2] - 益佩生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药 于2025年上市 [2] - 益佩生5毫克装挂网价1798元 进入医保后价格降至853.2元 降价幅度约53% [2] - 金赛增9毫克装挂网价3500元 进入医保后价格大幅降至约900元/支 降价幅度约75% [2] - 金赛增的医保价格并非全国统一 企业需与各省市医保局谈判竞价 约900元/支的价格为行业内公开秘密 [2] 长效生长激素的产品优势 - 相较于传统短效生长激素 长效生长激素仅需每周给药1次 全年可减少300余次注射 [2] - 长效生长激素在给药频率、患者依从性和长期管理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2] 对患者治疗费用的影响 - 以金赛增为例 用于生长激素缺乏症的起始治疗剂量为0.2毫克/千克 [5] - 以30千克患儿测算 降价前年治疗费用约12万元 降价后(按900元/支计算)年费用降至3万元 [5] - 患者在支付约3万元年费用后 还可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进一步报销 最终年治疗费用将低于3万元 [5] - 有家长分享 其孩子曾使用长效水剂每月费用近4000元 使用短效制剂也需2000多元 医保降价将实质性缓解家庭治疗费用压力 [5]
视频丨涉及社会民生多个领域 一批新规今起正式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2:21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 -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增114种药品纳入报销范围[2][4] - 新增药品中包含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29种临床无供应或可被更好替代的药品,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4] - 目录调整后,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医疗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4] 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与监管 - 自今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需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以实现药品耗材生产、流通、使用和医保结算全过程可追溯[5] -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归集药品追溯码1103.69亿条,依托追溯线索已侦破多起全国性假药案,累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1万家,移送司法机关188家,移交药品监管部门9000余家[7]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核验药品,目前每日扫码验药数量超过500万人次,查询到唯一销售信息为合规,2次及以上销售信息则可能为回流药或假药[9] 个人征信逾期记录修复政策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今日起对特定逾期记录进行自动调整,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记录将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11]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 -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今日起施行,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税收收入[13] 幼儿园收费管理新规 - 自今日起,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各地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及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并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9]
涉及社会民生多个领域 一批新规今起正式施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1:17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 -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执行[2] - 目录新增114种药品,其中包含50种1类创新药,同时调出29种临床无供应或可被替代的药品[2] - 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包括西药1857种和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及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得到提升[2] 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与监管 - 自今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需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及医保结算全过程可追溯[3] - 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已归集药品追溯码1103.69亿条,依托追溯线索已侦破多起全国性假药案[3] - 监管行动累计处理违法违规机构3.91万家,移送司法机关188家,移交药品监管部门9000余家,有效遏制串换药品、空刷医保凭证等违法行为[3] -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核验药品,目前每日扫码验药数量超过500万人次[5] 幼儿园收费管理新规 - 自今日起,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及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6] - 要求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6] 个人征信逾期记录自动调整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今日起,对满足特定条件的逾期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不予展示[7] - 适用条件包括: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且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7]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 -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今日起正式施行[8] - 至此,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税收收入[8]
价格大降!武汉今起执行
新浪财经· 2026-01-01 10:19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在武汉落地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与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于2026年1月1日起在武汉同步落地实施 [1] - 新版目录以“临床急需、价格亲民、保障多元”为核心,新增114种药品精准覆盖肿瘤、罕见病等关键领域 [1] - 首推的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基本医保目录形成保障互补 [1] 目录调整与药品纳入情况 -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 [2] - 新增的114种药品中,有50种为一类创新药,纳入成功率高达88%,且90%以上是近5年获批上市的新药 [2] - 新增药品精准聚焦临床急需,涵盖肿瘤用药36种、罕见病用药10种、慢性病用药12种、儿童用药9种 [2] - 新增药品包括治疗三阴性乳腺癌的芦康沙妥珠单抗、全身型重症肌无力的艾加莫德α注射液、富马酸安奈克替尼胶囊以及一周注射一次的2型糖尿病用药依柯胰岛素等 [2] 药品价格降幅与患者负担减轻 - 新增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63%,部分明星药物降价超70% [3] - 新晋“全球药王”替尔泊肽纳入医保后,2.5mg剂型价格降至324.1元,10mg剂型降至936.7元,武汉参保患者年用药负担最高直降1.5万余元 [3] - 用于治疗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及2岁以上Ⅰ型神经纤维瘤病儿童患者的芦沃美替尼片,纳入医保后平均降价超65%,武汉参保患儿每月自付最多减少近1.2万元 [4] 商保创新药目录内容与作用 - 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共纳入19种药品,涵盖9个一类新药,重点覆盖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高价值创新药 [5] - 目录包括瑞基奥仑赛注射液等百万级CAR-T细胞治疗药物、年治疗费用超40万元的戈谢病酶替代治疗药,以及仑卡奈单抗注射液等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 [5] - 目录内药品的挂网、配备参照医保谈判药品标准,不计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也不纳入医保按病种付费范围 [5] - 武汉市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福汉康”已将其中9种创新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形成“基本医保+商业保险”的多层次保障 [5] “双通道”管理机制优化 - 新版目录落地后,“双通道”药品目录同步扩容,总数达621种,较上一版大幅提升 [6][7] - 目录包含472种国家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及149种谈判转乙类药品 [7] - 其中321种用于肿瘤靶向、罕见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治疗的药品纳入“单独支付”管理 [7] - 武汉所有“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实现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参保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药房或指定药店购药并即时结算 [7] - 2026年1月1日起,“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原则上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7] 药品供应保障与医疗机构配备要求 - 武汉将持续深化“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机制,搭建常态化院企面对面交流平台,2026年1月初将组织专场对接活动 [8] - 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需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药事会调整,推进谈判药品“应采尽采、应配尽配” [8] - 具体配备率要求为:省(部)属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40%,其他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30%,三级中医医院及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不低于20%,三级专科医院不低于相应专科谈判药品的60% [8] - 2025年新增谈判药品配备率需达标并不得计入临时采购品种 [8] - 谈判药品费用三年内暂不纳入DRG支付,为临床用药提供更大灵活空间 [8] - 对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将给予6个月过渡期,至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