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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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600256):Q2煤价回落业绩承压,关注能源价格回升对公司业绩弹性贡献
国盛证券· 2025-08-31 18:44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基于2025-2027年盈利预测 [5][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H1营业收入157.48亿元 同比减少8.70% 归母净利润8.53亿元 同比减少40.67% [1] - 2025Q2营业收入68.46亿元 同比减少5.02% 环比减少23.10% 归属母净利润1.59亿元 同比减少74.73% 环比减少77.03% [1]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5/31/38亿元 对应PE分别为13.4/11.0/8.9倍 [5][11] 天然气业务 - 2025H1天然气产量34460万方 同比减少5.95% 天然气销量152233万方 同比减少30.12% [3] - 贸易气销量109695万方 同比减少37.16% [3] - 25Q2 LNG产量17893万方 同比持平 环比增加8.0% 天然气销量65698万方 同比减少0.34% 环比减少24.1% [3] 煤炭业务 - 2025H1煤炭产量(含提质煤)2882万吨 同比增加150.4% 其中原煤产量2687万吨 同比增加175.1% [9] - 煤炭销量2764万吨 同比增加76.0% [9] - 25Q2煤炭产量1378万吨 同比增加189.5% 环比减少8.4% 原煤产量1280万吨 同比增加230.4% 环比减少9.0% [9] - 煤炭销量1295万吨 同比增加93.6% 环比减少11.8% [9] - Q2受煤价回落影响 疆煤外销受阻 6月疆外销量环比减少30.22% 7月煤价反弹后 疆外销量环比增加3.72% [9] 化工业务 - 2025H1甲醇产/销量56.38/55.23万吨 同比减少2.5%/1.8% [3] - 煤基油品产/销量31.63/31.79万吨 同比增加7.8%/4.2% [3] - 乙二醇产/销量4.05/6.22万吨 同比减少13.7%/增加77.2% [3] - 25Q2甲醇产/销量28.59/28.10万吨 同比减少1.5%/增加1.0% [3] - 煤基油品产/销量15.41/15.48万吨 同比增加3.7%/减少4.03% [3] - 乙二醇装置因换热器故障进行技改 预计2025年8月重新投入生产 [3] 资本运作与股东回报 - 转让合金投资20.74%股份 交易总价5.99亿元 过户已完成 [4] - 向富德寿险和富德金控转让6.39亿股(9.83%)和3.38亿股(5.20%) 转让单价6.35元/股 总价款62.00亿元 [4]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仍持有20.06%股份 为控股股东 [4] - 发布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可分配利润的90% [5] 业绩展望 - Q3用煤旺季将至 煤价易涨难跌 预期产销有望快速恢复 [9] - Q3有望实现量价齐升 [2]
茂化实华: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证券之星· 2025-08-31 16: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明确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并允许结合股票股利分配 [1][2][3] 分红政策制定原则 - 综合考虑战略目标 可持续发展 股东诉求 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实行科学 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健康发展 [1] - 决策过程需听取中小股东和独立董事建议 [1] 具体分红方案 - 可采用现金 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股利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 [1] - 2025-2027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 - 若业绩增长快速 可在满足现金分红基础上追加股票股利分配 [2] 决策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预案由管理层和董事会拟定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 [2] - 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方案有权发表意见 [2] - 董事会需论证现金分红时机 条件及最低比例 独立董事需明确表态 [3] - 股东会需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关切 [3] - 董事会需完整记录分红决策过程并保存档案 [3]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3] - 盈利年度未现金分红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 [3] 监督与调整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 [4] - 股东回报规划至少每三年审议一次 可适时调整 [4] - 分红政策调整需严格论证 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 实施依据 - 规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5]
每周股票复盘:天域生物(603717)实控人变更及定增4.65亿
搜狐财经· 2025-08-31 07:28
股价表现与市值 - 截至2025年8月29日收盘价8.26元,较上周8.58元下跌3.73% [1] - 本周最高价9.25元(8月25日),最低价8.09元(8月28日) [1] - 最新总市值23.97亿元,在养殖业板块排名23/23,两市A股排名4866/5152 [1] 股东结构变化 - 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2.0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413户(减幅2.0%) [1][5] - 户均持股数量由1.41万股增至1.44万股,户均持股市值10.41万元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中报主营收入4.12亿元,同比下降2.62% [2] - 归母净利润1081.8万元,同比上升73.68% [2][5] - 扣非净利润-1930.17万元,同比下降528.8% [2] - 第二季度单季度收入1.87亿元,同比下降11.87% [2]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295.02万元,同比下降5.38% [2] - 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1291.26万元,同比下降165.77% [2] - 负债率75.62%,财务费用1666.38万元,毛利率14.63% [2] 资本运作与公司治理 - 向实控人罗卫国控制的上海导云资产定向发行A股,发行价6.55元/股 [3][5] - 发行数量不超过7102.8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65亿元 [3][5] -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3] - 罗卫国与史东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史东伟放弃3233.88万股表决权 [3] - 发行完成后罗卫国及导云资产合计持股比例达29.98% [3] - 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可分配利润10% [3] - 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94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金额6168.76万元 [3] 公司治理与监管 - 最近五年未被监管部门处罚,历史信息披露及减值计提问题已整改完毕 [3] - 定增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3]
百利科技: 利润分配及分红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30 02:14
总则 - 公司制定分红制度以规范分红行为并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及《公司章程》[1]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 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等方式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遵循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定分配总额和比例[2] - 税后利润分配顺序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积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比例由股东会决定)、支付普通股股利(按持股比例分配)[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差异化设置: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最低20%[3] - 出现特定情形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包括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支出超总资产30%、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可供分配利润未超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未超6%、资产负债率高于70%、净现金流为负且货币资金不足等[4] - 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现金分红 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配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 - 现金分红目标为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 且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配不少于该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 - 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并按每10股表述比例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5]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3年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分红安排/形式/现金分红规划/期间间隔等 并每3年对上一次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6] - 公司需广泛听取股东对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问题[6] 分红决策机制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且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董事会拟定方案时需专项论证并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充分讨论 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7]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半数董事及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股东会提案需详细论证调整原因及必要性 并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 分红监督约束机制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发现未严格执行时需督促改正[8] - 年度报告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与净利润之比低于30%时需披露具体原因/留存利润用途/增强回报的措施等[9] 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
华丰科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30 00:29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1][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A股股东有权参与投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的投票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1][6]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共10项议案 [2][4][9][11] - 累积投票议案为选举张波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4][11] - 所有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第十五次会议及监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4] 投票及登记安排 - 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首次使用互联网投票需完成身份认证,公司委托上证信息提供股东会提醒服务,通过智能短信推送参会邀请和议案信息 [5][6]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9:00-17:00,登记地点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董事会办公室,股东需持有效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7][10] - 支持信函或邮件登记,需在2025年9月11日17:00前送达并注明股东信息,会议联系人为蒋道才,联系电话0816-2330358 [7][8]
调研速递|塔牌集团接受招商证券等2家机构调研 ,透露分红、产能等重要要点
新浪财经· 2025-08-28 09:00
分红政策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现金红利4.5元 利润分配比例占当年度实现净利润的99.74% [2] - 分红政策基于新国九条对市值管理和分红的指引 旨在传递稳健经营与积极回报的决心并稳定股价 [2] - 未来几年资本性开支预计维持在2-4亿元 每年资本性开支低于计提折旧摊销总额 经营现金流可覆盖年度分红和资本开支 [2] 经营情况 - 2025年上半年水泥加熟料销量810.59万吨 同比上升10.90% [5] - 2025年经营目标为产销水泥1630万吨以上 净利润5.3亿元以上 [5] - 上半年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7.63% 主要因人工费用下降 其中辞退福利同比减少约3500万元 [4] 产能规划 - 除将关停金塔公司2500t/d产能置换到惠州龙门基地外 暂无其他补产能计划 认为现有产能可满足未来需求 [5] - 前两年已出清低效产能并关停低质企业 [5] 行业动态 - 三季度7-8月为传统淡季 受高温台风降雨影响下游施工进度受阻 水泥出货量同比基本持平但环比6月下降 [3] - 珠三角水泥价格自5月回调 部分品种出厂价接近成本线 随着9月旺季来临价格有望企稳回升 [3] - 2025年广东错峰生产计划停窑95天 广西160天 福建170天 政策执行良好对水泥价格形成支撑 [6] 证券投资 - 2025年度证券投资额度为13亿元 投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债及量化产品 秉承稳健谨慎原则严控规模 [6]
罗博特科: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3:1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罗博特科A栋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全体监事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学强召集主持 [1] - 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 [1] 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1] -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实际情况 [1] -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2] -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 [2] -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股东回报机制 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 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2] - 规划依据公司法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2] -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3]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3] - 调整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3] -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 具体调整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罗博特科: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23:10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2025年9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同步开放 [1] - 股权登记日设定为2025年9月9日,登记在册股东享有表决权 [2] 审议议案内容 - 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非累积投票议案 [3][10] - 修订公司部分需股东会审议制度(含2项子议案)并需逐项表决 [3][10] - 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等额累积投票方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Torsten Vahrenkamp、李良玉、朱华侨(应选4人) [3][10] - 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严厚民、陈立虎、朱兆斌(应选3人) [3][10] -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0] 表决规则 - 累积投票议案中股东选举票数按持有股份乘以应选人数计算(非独立董事×4,独立董事×3) [6]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7] - 中小投资者(除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结果将单独计票 [4] 会议登记安排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在2025年9月10日16:00前完成登记 [4] - 登记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3号(邮编215122) [5]
罗博特科: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证券之星· 2025-08-27 23:10
股东回报规划核心原则 - 实行持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并兼顾可持续发展 [1] -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基本原则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1][2]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 利润分配形式与条件 - 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结合或法律允许方式分配利润 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3] - 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 不影响持续经营 [4] - 股票股利条件:面临资金需求约束/现金流不足/扩大股本规模需要/股价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5] 现金分红政策标准 -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 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 [4] - 重大投资计划指:单笔投资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且超3000万元 或超过总资产30% [4] - 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发展阶段不同时分红比例最低要求分别为80%/40%/20% [4] 决策程序与执行机制 - 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2] - 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延误时董事会需披露原因 [3] 分配时间安排与沟通机制 - 一般按年度进行现金分红 可进行中期分红 [4] - 年度股东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 [2] - 董事会需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及时答复关心问题 [2]
三联锻造: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22:1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规定 [1][2]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监管要求 [2]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计提依据充分,能更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3] 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变更 - 因2024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2,185,600股,拟相应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4] - 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拟修订和新增部分治理制度 [4]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 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 [4][5] - 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元 [5][6]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 [7] - 未提供担保,票面利率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6][7]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8] - 当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10] -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涵盖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及派现等情况 [8][9] 赎回与回售条款 - 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债券,赎回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确定 [12] - 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赎回 [12]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 [13]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精密加工、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及研发等项目 [18][19] - 项目总投资112,753.98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8][20]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发行前确定开户事宜 [21] 债券持有人权利与义务 - 持有人享有按债券数额计息、转股、回售、参与会议及转让等权利 [16][17] - 需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认购资金及会议决议等义务 [17] - 规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包括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等重大事项 [17] 其他审议事项 - 制定并审议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等文件 [21][22][23][24] - 审议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26]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27] -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2025-2027年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27][28] 超募资金使用调整 - 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2,743.63万元及未使用的2,200万元(含利息收益)全部用于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 [19][28] - 将该项目名称变更为"汽车轻量化锻件生产(一期)项目",总投资额由5亿元调整为35,733.87万元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