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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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23条”政策措施出台
中国证券报· 2025-10-28 05:27
政策核心与框架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作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1] - 政策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总体思路和政策举措,旨在切实保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1]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 - 引导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销售金融产品和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合同条款并充分提示风险 [2]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与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有机衔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 [2] - 要求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至经营机构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中,促进经营机构当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看门人"和"守护人" [2]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 - 投资者保护机构需充分发挥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通过支持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 [3] -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投服中心累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90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9件、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4件,支持6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累计提起股东代位诉讼11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约11.5亿元 [3] - 政策提出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维权的具体场景,例如在上市公司破产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 [4] - 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加强对支持诉讼、股东代位诉讼等案例的宣传解读,引导投资者理性维权 [4]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行使股东权利或提起民事诉讼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便利投资者知悉并参与行权、维权活动 [4] 健全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机制 - 政策规定需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并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 [5] - 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引导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5][6] - 对于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要求其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6] - 为保护B股投资者,支持收购人或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在主动终止B股上市时开立B股临时账户 [6] - 监管原则明确对主动退市和强制退市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中小投资者保护,从风险提示到权益保障各环节均不放松 [6]
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政策措施出台
中国证券报· 2025-10-28 05:03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核心要点 - 中国证监会于10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围绕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旨在构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综合性政策框架 [1] 压实经营机构主体责任 - 要求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在销售金融产品或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合同条款并充分提示风险 [1]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并与内控、合规体系有机衔接,以做好投诉源头治理 [1] - 将保护中小投资者贯穿至经营机构的业务流程和合规管理中,要求经营机构当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看门人”和“守护人” [2] 更好发挥投保机构职能作用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充分发挥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通过支持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人诉讼等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 [2] -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投服中心累计支持投资者提起诉讼90件、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19件、参与特别代表人诉讼4件,支持6万余名投资者获赔约28.95亿元;累计提起股东代位诉讼11件,为投资者挽回损失约11.5亿元 [2] - 提出三项举措以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维权的场景: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重整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并参与表决;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并加强宣传;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在行使股东权利或提起民事诉讼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以便中小投资者知悉并参与 [3] 健全退市过程中的投保机制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督促其充分揭示风险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并强化对其股票异常交易的监控,防止非理性炒作 [3]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相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或其他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并加强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办理的衔接配合 [4]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对于发行B股的公司拟主动终止B股上市交易的,支持收购人或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以保护B股投资者权益 [4] - 监管原则明确,对上市公司无论是主动还是强制退市,都要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涵盖从风险提示到异常交易监管,再到责任追究及后续权益保障的每个环节 [4][5]
证监会发布23项举措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 营造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4:50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围绕强化发行上市 退市等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营造公平交易制度环境 打击违法行为等中小投资者重点关切 推出23项务实举措 [1]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 - 督促经营机构做实做细投资者教育工作 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 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服务前需深入讲解规则 阐明合同条款 充分提示风险 [1]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督促其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并与内控及合规体系有机衔接 做好投诉源头治理 [1] 强化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 - 强化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加强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防止非理性炒作 [3]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引导相关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3]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要求其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支持B股公司相关方开立B股临时账户以保障交易 [3] 优化纠纷解决机制 - 推动人民法院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适用力度 优化其运行机制 完善启动程序 提高诉讼效率 [2] - 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进一步发挥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推动"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 加大立案后委托调解力度 [3] - 在发挥民事诉讼作用的同时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鼓励相关主体自愿 及时 有效赔偿投资者 [3] 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职能 - 丰富投资者保护机构支持中小投资者维权的具体场景 支持其在上市公司破产清算 重整等程序中接受中小投资者委托申报债权 参与表决 [4] - 强化典型案例示范作用 丰富提起支持诉讼 股东代位诉讼等制度实践 加强宣传解读以引导投资者 [4]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向上市公司发质询函或提起赔偿诉讼时 依法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告行权及诉讼信息 以便中小投资者及时知悉 [4]
证监会推出23项投资者保护举措
证券日报· 2025-10-28 01:05
政策背景与总体思路 - 中国证监会于10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23项具体措施 [1] - 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2023年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政策文件 [2][3] - 起草思路聚焦中小投资者核心关切,力求措施务实管用、于法有据 [2] 核心措施亮点 - 压实经营机构责任,要求其将投资者教育嵌入业务流程,销售前需深入讲解规则、阐明条款、充分提示风险 [4] - 督促经营机构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做好投诉源头治理,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4] - 支持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功能 [4] - 强化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包括对退市风险公司的持续监管,以及引导控股股东等在重大违法退市中先行赔付 [5] - 明确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5] 纠纷化解与机构职能 - 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和民事诉讼作用 [5] - 更好发挥先行赔付制度作用 [5] - 要求投资者保护机构丰富维权场景,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并依法公告其行使股东权利和提起诉讼的信息 [6]
吴清: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
北京商报· 2025-10-28 01:02
科创板改革 - 10月28日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将迎来西安奕材 禾元生物 必贝特三家公司作为首批新注册企业上市 [3] -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预先审阅等措施已实施 改革效应正加快显现 [1][3] - 科创成长层于今年6月18日正式设立 科创板32家尚未扭亏的存量未盈利公司全部入层 [3] - 目前有摩尔线程 昂瑞微 视涯科技等逾10家高科技企业作为后备军已在上市进程中 [3] - 截至10月27日 科创板上市公司共589家 总市值逼近10万亿元 [4] 创业板改革 - 证监会主席吴清于10月27日宣布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 [1][2] - 改革旨在设置更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创新创业企业特征的上市标准 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提供更精准包容的金融服务 [2] - 创业板于2009年10月30日开市 首批28只个股集体亮相 现已从核准制走向注册制 [2] - 目前创业板市场共有1389只个股 合计总市值逼近18万亿元 [2] - 创业板培育了包括宁德时代 东方财富 新易盛 阳光电源等龙头企业 [2] 中小投资者保护 - 10月27日晚间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即中小投资者保护"23条"发布 涉及八大方面23条 [1][5] - 意见聚焦中小投资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从发行上市 融资融券 程序化交易等方面明确监管要求 将投资者保护融入改革全链条 [5] - 意见突出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配售 [5] - 针对程序化交易 意见提出加强报告信息核查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 以进一步加强监管 [5] - 针对融资融券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业务监管 完善规则 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5]
限制抬价压价、严管发行方案,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启动优化
第一财经· 2025-10-27 23:58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提出二十三项具体措施,核心在于通过全链条保护机制优化市场生态 [3][4]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是前端关键举措,旨在解决“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与定价失真问题,将融资效率与投资回报重新对齐 [4] - 政策通过引导“耐心资本”和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促进新股合理定价,稳定上市后股价表现,从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5][6][7] 新股发行定价机制优化 - 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推动合理报价 [4] - 研究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鼓励长期持有,引导投资逻辑转向“长期价值” [5] - 科创板已针对3只未盈利企业新股实施该梯度配售制度,未来创业板等板块推出未盈利企业发行时有望参考引入 [5] - 加大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事后回溯自律监管力度,对承销机构报备的发行方案从严监管,督促其审慎作出盈利预测和估值结论 [6] - 禁止承销机构按发行规模递增比例收费,禁止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发行上市结果或审计结果作为收费条件,以提高中介机构独立性和执业质量 [7] 发行上市环节其他举措 -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健全指引体系并形成示范文本,增强可读性 [8] - 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信息披露责任 [8] - 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倡导“注销式回购”和一年多次分红,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8] 交易环节保护措施 - 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完善规则以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 [9] - 加大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力度,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强化交易监测监控 [9]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督促证券公司统一管理交易单元,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9]
最新文件发布!23条,事关中小投资者保护
北京商报· 2025-10-27 23:11
发行上市环节的中小投资者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推动形成鼓励长期持有的网下配售机制 研究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 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3] -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简明清晰、通俗易懂要求 健全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指引体系 形成示范文本并精简优化内容 将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作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加大对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督导力度 实现现场监管全覆盖 [3] 中小投资者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 -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加大程序化交易报告的信息核查力度 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 针对性强化交易监测监控 以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3] 压实经营机构的中小投资者保护责任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和服务 加强投研核心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建设 提供与中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的产品与服务 [4] - 压实经营机构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督促建立健全投诉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 定期排查分析投诉和纠纷背后的风险隐患 从源头化解矛盾 [4] 严厉打击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法严厉追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教唆帮助方的法律责任 对组织指使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精准追责 提高造假者违法成本 [4] - 严厉整治各类市场乱象 依法从严打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短线交易、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协作 打击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对外担保等犯罪行为 [5] 健全终止上市环节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 督促其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强化股票异常交易监控 从严认定异常交易行为 及时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等措施 防止非理性炒作 [5]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加强民事、行政与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的衔接配合 [6] - 强化上市公司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要求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支持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开立临时账户 [6] 强化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法治保障 - 健全中小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立法的制度机制 严格落实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 [6] 市场专家观点 - 专家认为将投资者保护融入资本市场改革全链条 此次专门发布规则压实了市场各方责任 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7]
证监会加强投资者保护六要点:加大对IPO中介机构检查督导力度,禁止以上市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搜狐财经· 2025-10-27 22:4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共提出23项具体措施,涵盖八大方面内容 [2] - 相关措施旨在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力提振市场信心 [3] 发行上市环节投资者保护 - 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研究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提高配售比例,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5] - 禁止承销机构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取费用的比例,禁止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或审计结果作为收费条件 [5] - 提升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要求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并将其质量作为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 [5] - 推动上市公司增强投资者回报,倡导采用"注销式回购"方式,并引导实施一年多次分红以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6] 公平交易制度环境优化 - 全面优化融资融券监管制度,完善规则以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6] -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加大信息核查力度,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 [6] - 加强证券期货经纪业务监管,严禁客户利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系统从事非法行为,严禁为个别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6] 经营机构责任压实 - 引导经营机构提供更多与中小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配的产品与服务 [7][8] - 督促经营机构落实投资者教育服务与适当性管理责任,并压实其处理投资者诉求的主体责任 [8] 违法行为打击与投资者救济 - 加大对欺诈发行、财务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9] - 严厉整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减持、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及传播虚假信息等市场乱象 [9] - 深入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并提升专业化水平 [11] - 鼓励通过普通代表人诉讼解决纠纷,并鼓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证券公司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承诺 [12] 退市过程投资者保护 - 加强对存在退市风险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充分揭示风险,并从严认定其股票异常交易行为,实施盘中暂停账户交易等措施防止非理性炒作 [10] - 强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采取先行赔付等措施弥补投资者损失 [10] - 强化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要求为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等保护措施 [10]
吴清发声!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资本市场工作重点来了
北京商报· 2025-10-27 22:25
深化创业板改革 - 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 以增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包容性和覆盖面 [1][3] - 改革将设置更加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创新创业企业特征的上市标准 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提供更精准、包容的金融服务 [3] - 创业板自2009年开市以来已发展16年 目前共有1389只个股 合计总市值逼近18万亿元 [3][4] - 创业板培育了包括宁德时代(总市值1.78万亿元)、东方财富、汇川技术等在内的龙头企业 目前有16只千亿市值巨头 [3] - 目前创业板IPO企业有7家处于问询阶段 1家提交注册 19家中止 [4] - 当前创业板上市有三套标准 涉及净利润、市值和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 [4] 科创板改革进展 -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于10月28日迎来西安奕材、禾元生物、必贝特三家首批新注册企业上市 [1][5] - 科创成长层于今年6月正式设立 科创板32家尚未扭亏的存量未盈利公司已全部入层 [5] - 科创板改革效应正加快显现 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预先审阅等已实施 [1][5] - 目前还有摩尔线程、昂瑞微等逾10家高科技企业在上市进程中 有望成为科创成长层新成员 [5] - 科创板于2019年7月开市 目前共有589家上市公司 总市值逼近10万亿元 [5][7] - 科创板龙头企业包括中芯国际(总市值1.076万亿元)、寒武纪(总市值6455亿元)、海光信息等 [5][6] 北交所与多层次市场建设 - 将持续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坚持其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定位 [8] - 将健全新三板市场差异化的挂牌、信披、交易制度 畅通三、四板对接机制 筑牢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 [8] - 北交所于2021年9月注册成立 与新三板一体运营 新三板内部设创新层和基础层 [8] - 四板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形成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市场等递进结构 [8] 中小投资者保护新举措 - 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包含八大方面23条务实举措 [1][11] - 《若干意见》聚焦发行上市、退市等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 将投资者保护融入改革全链条 [11] -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从严限制故意抬高或压低报价的询价机构 [11] - 加强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核查和异常交易监测监控 以进一步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11] - 明确进一步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监管 完善规则 提高业务透明度和公平性 [11] - 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制度 包括加强对退市风险公司的持续监管 强化重大违法及主动退市中的投资者保护 [12] 资本市场开放与中长期资金 - 吴清指出在全球资产再平衡过程中 “把鸡蛋放在不同篮子里”成为国际投资者共识 今年前9个月国际资金流入新兴市场超过1500亿美元 [13] - 在此过程中 A股、港股等中国资产的价值被持续重估、配置和再配置 [13] - 新产业如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需要更大规模的耐心资本和更包容的融资环境 以支持创新资本形成 [13] - 《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正式推出 通过优化准入管理、提高效率、扩大投资范围等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便利环境 [13] - 将着力发挥中长期资金“压舱石”作用 推动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全面落实长周期考核 丰富长期投资产品 完善“长钱长投”市场生态 [1][13] 监管与市场生态 - 将继续把北京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推动更多先行先试政策“首家”“首例”在京落地 [10] - 将抓防风险 增强风险“四早”防范处置能力 强化跨市场、跨行业、跨境风险监测 健全长效化稳市机制 [12] - 将抓强监管 对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打 以增强投资者信任和信心 [12]
2025金融街论坛|吴清发声!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资本市场工作重点来了
北京商报· 2025-10-27 22:12
创业板改革 - 证监会主席吴清宣布将启动实施深化创业板改革,以增强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包容性和覆盖面 [1][4] - 改革将设置更契合新兴领域和未来产业特征的上市标准,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提供更精准、包容的金融服务 [4] - 创业板目前有1389只个股,合计总市值逼近18万亿元 [5],其中宁德时代总市值1.78万亿元,另有16只千亿市值巨头 [4] - 创业板目前有三套上市标准,涉及净利润、市值和营业收入等指标 [5] 科创板进展 - 科创板科创成长层于10月28日迎来西安奕材、禾元生物、必贝特三家首批新注册企业上市 [1][6] - 科创成长层于今年6月正式设立,科创板32家尚未扭亏的存量未盈利公司全部入层,目前还有逾10家高科技企业在上市进程中 [6][7] - 截至10月27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共589家,总市值逼近10万亿元 [8],龙头企业包括总市值1.076万亿元的中芯国际和总市值6455亿元的寒武纪 [7] 北交所与多层次市场 - 将坚持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定位,持续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健全新三板市场差异化制度 [9] - 中国资本市场已形成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多层次体系 [9],北交所、新三板和四板构成金字塔的塔基和底座 [10] - 继续把北京作为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推动更多先行先试政策在京落地 [11] 投资者保护新规 - 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包含八大方面、23条举措 [1][12] - 《若干意见》聚焦发行上市、退市等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强化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管理 [12] -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和融资融券业务监管,并健全终止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机制 [12][13] 市场生态与资金动向 - 着力发挥中长期资金"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完善"长钱长投"市场生态 [1][14] - 今年前9个月国际资金流入新兴市场超过1500亿美元,A股、港股等中国资产价值被持续重估 [14] - 推出《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优化工作方案》,优化准入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扩大投资范围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