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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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星转债”付息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4-18 10:40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1,000万张,发行价格100元/张,期限6年 [1] - 票面利率分阶段设定: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25%、第六年3.00% [1] - 可转债于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巨星转债",债券代码"113648" [2] 转股条款 - 可转债自2022年10月3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5.24元/股 [2] -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转股价格于2023年8月8日起调整为25.21元/股 [2] 本次付息安排 - 本次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4日,票面利率1.00% [7] -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为1.00元(含税) [7] -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4月25日 [6][8] 付息执行细节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4月2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8] -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兑付,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利息资金 [9]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80元/张(税后) [10]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1.00元/张(含税) [10]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1.00元/张(含税) [11] 相关机构信息 - 发行人: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名都路166号 [12] -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12] -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12]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柏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11 06:56
可转债基本信息 -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4] - 发行日期:2024年4月17日,债券期限6年(至2030年4月16日)[2][4] - 发行总额9.6亿元(960万张),票面金额100元/张,按面值发行 [4] - 债券类型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 票面利率与付息安排 - 票面利率分阶段递增: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2] - 首年利息0.20元/张(含税),税后个人投资者实得0.16元/张 [10][13] - 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5] - 首次付息日为2025年4月17日,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 [4][11] 转股条款 - 初始转股价7.51元/股,最新转股价5.45元/股 [7][8] - 转股期自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 [6] - 转股价经历三次调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上调至7.53元/股,权益分派下调至7.49元/股,后因股价触发条款下修至5.45元/股 [7][8] 发行与上市信息 - 2024年5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9] - 信用评级AA-(主体及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9] - 无担保安排,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9][12]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利息所得税率20%,税后收益0.16元/张 [13] - 居民企业自行缴税,非居民企业(如QFII)暂免所得税 [14][15]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23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4-09 07:01
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发行7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7.7亿元 期限6年 票面利率第一年0.30% 第二年0.50% 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 第六年2.00% [1] - 债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简称"金23转债" 代码"113670" [2]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39.57元/股 经权益分派调整后最新转股价格为38.03元/股 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 [2] 本次付息安排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 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4月17日 [6][7] - 第二年(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6日)票面利率0.50%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派发利息0.50元(含税) [7]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5] 付息对象与执行方式 - 付息对象为2025年4月16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7] -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兑息 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足额划付利息资金 [8] 投资者税务安排 - 个人投资者按利息额20%征税 每张实际派息0.40元(税后) [9]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 每张实际派息0.50元(含税) [11] - 非居民企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每张实际派息0.50元(含税) [11]
志邦家居: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4-02 22:25
文章核心观点 志邦家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7,000万元,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介绍了债券相关条款、公司概况、发行承销情况、财务等信息 [2][5] 各部分总结 概览 -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志邦转债”,代码113693,发行量和上市量均为67,000万元(6,700,000张),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间为2025年4月8日 [2][4] - 债券存续期为2025年3月18日至2031年3月17日,转股期为2025年9月24日至2031年3月17日 [3] - 付息日为每年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当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交易日,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荐人是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未提供担保 [3] - 经中诚信国际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跟踪评级一次 [3][5] 发行人概况 - 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4日,2017年6月30日上市,注册资本43,650.5813万元,经营范围广泛,涵盖家具制造、销售、安装及多种相关业务 [6]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19.79万股,占比0.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434.99万股,占比99.50%,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23,885.77万股,占比54.72% [8] - 主营业务为定制家具产品设计、研发等,提供整体厨柜、定制衣柜和木门墙板等产品,在整体厨柜领域领先,衣柜和木门业务不断发展 [8] - 孙志勇和许帮顺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直接持股20.86%和20.25%,间接控制部分表决权股份,许帮顺累计质押股份1,03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11.65%,占公司总股本2.36% [9][10] 发行与承销 - 发行数量67,000万元(670万张,67万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520,117手,金额520,117,000元,占比77.63%,发行价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67,000万元 [12] - 发行方式为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网上发行,由保荐人包销,原股东还可参与余额申购,发行结果显示原股东认购占比77.63%,网上公众投资者占比21.85%,主承销商包销占比0.52% [12][13] - 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合计持有347,688,000元,占发行总量51.89%,发行费用总额765.61万元,包括保荐及承销等多项费用 [12][13] - 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于2025年3月24日汇入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13] - 列出了发行涉及的发行人、保荐人、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信息 [14][15] 发行条款 - 发行经公司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批复,募集资金将投资相关项目 [15] - 可转债期限六年,自2025年3月18日至2031年3月17日,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等 [16]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方式,到期还本付息,转股期自2025年9月24日至2031年3月17日,初始转股价格12.12元/股 [17][18] - 转股价格会根据公司股份变化调整,转股股数按Q=V/P计算,不足一股以现金兑付 [19][20] - 满足一定条件时,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期满后赎回未转股可转债,转股期内满足特定情形也可赎回 [21][22]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0%,持有人可回售,募集资金用途重大变化时也可回售 [23][24] - 转股后新增股票与原股票权益相同,参与股利分配,规定了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会议召集情形、表决规则等 [25][26][27] - 聘任国元证券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违约需承担责任,争议协商不成可仲裁或诉讼 [30][31] 发行人的资信及担保事项 - 可转债经中诚信国际评级,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评级展望稳定,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跟踪评级一次 [3][32] - 本次债券不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无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情况,商业信誉良好 [32] 偿债措施 -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可转债信用级别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32] -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15、1.07、1.21和1.16,速动比率分别为0.99、0.96、1.14和1.06,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1.10%、50.17%、48.52%和46.30% [32] 财务会计资料 - 2021 - 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1 - 6月财务数据来源于半年度报告 [33] - 报告期内,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有一定变化,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也有不同表现 [33][34] - 计算了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列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4][35][36] - 如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股东权益增加67,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5,528.05万股 [36] 其他部分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6] - 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无重大影响事项 [36] - 董事会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36] - 保荐人国元证券认为公司发行可转债上市符合规定,具备上市条件,同意保荐并承担责任 [37]
清源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21:42
公司可转债发行方案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50万手/500万张),面值每张100元,按面值发行 [2] - 债券期限为6年(2025年4月8日至2031年4月7日),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0%至第六年2.50%)[3] - 初始转股价定为12.93元/股,依据前20个交易日及前1日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5] 转股条款设计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首个交易日(2025年10月14日)起至到期日止 [5] - 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Q=V÷P,不足1股部分以现金兑付 [9] - 若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低于转股价85%,董事会可提议下修转股价,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7][8] 赎回与回售机制 - 强制赎回触发条件:股价连续30日中有15日≥转股价130%,或未转股余额<3,000万元 [9][10] - 回售条款:最后两年内股价连续30日低于转股价70%时,持有人可回售 [11][13]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触发附加回售权 [13] 发行与配售安排 - 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为每股1.827元面值可转债(即0.001827手/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7日 [14][15] - 网上发行面向公众投资者,余额由保荐人包销(包销上限为发行总额30%/15,000万元) [16][18] - 信用评级为A+(主体及债项),无担保措施 [14] 资金与上市管理 - 设立专项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完成 [20] - 发行完成后将申请上交所上市,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18][19]
瑞达期货: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2 12:15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开发行65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5,000万元 [1] - 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剩余部分通过深交所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 - 可转债于2020年7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瑞达转债",债券代码"128116"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29.82元/股,自2021年1月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2] - 2021年4月30日调整转股价格至29.55元/股,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 [2] - 2022年5月16日调整转股价格至29.22元/股,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 [2] - 2023年6月5日调整转股价格至29.00元/股,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 [3] - 2024年5月13日调整转股价格至28.78元/股,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 [4] - 2024年11月11日调整转股价格至28.65元/股,因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 [4] 可转债回售情况 - 2024年7月1日至8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转股价格的70%(20.15元/股),触发有条件回售条款 [5] - 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有效申报数量为97张,回售金额9,723.76元 [5] 瑞达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 2025年第一季度转股金额166,000元,转股数量5,793股 [5]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剩余可转债张数6,489,415张(金额648,941,500元),未转换比例99.85% [5] - 公司股份总数由445,029,829股增至445,035,622股,因转股增加5,793股 [5]
盛航股份: 关于盛航转债2025年第一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8:33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7 4亿元,债券期限6年 [1] - 可转债于2023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盛航转债",代码"127099" [2] - 转股期限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9年12月5日 [2]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19 15元/股 [2] - 2024年2月触发向下修正条款但董事会决定不修正,并设定6个月观察期至2024年8月1日 [3] - 2024年6月因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至19 03元/股 [3] - 2024年7月因股票回购注销调整转股价至19 11元/股 [4] - 2024年9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将转股价从19 11元/股向下修正至15 60元/股 [5] 2025年第一季度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 当季转股金额3 44万元,转股数量1800股,剩余可转债454 07万张,票面金额4 54亿元 [5] - 转股后总股本增加至1 88亿股,其中限售股占比从20 03%降至15 20%,流通股占比从79 97%升至84 80% [5] 其他披露事项 - 投资者可查阅2023年1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说明书》获取可转债详细信息 [5]
阿拉丁: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4-01 16:24
文章核心观点 西部证券作为阿拉丁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包括注册文件、规模、主要条款、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及影响分析等,转股价格调整符合约定,未对公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18] 本次债券的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 公司获证监会批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7.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 3.874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 3.7338075472 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进行审验并出具报告 [3] 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证券的种类 - 本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3] 发行规模 -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 3.874 亿元(含 3.874 亿元)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 100 元 [3] 债券期限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 2022 年 3 月起六年 [3] 债券利率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7%、第三年 1.2%、第四年 1.8%、第五年 2.5%、第六年 3.0% [3]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3][4]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 I = B×i,I 指年利息额,B 指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当年票面利率 [4] -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付息日为每年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在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4] -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该日)申请转股的债券,公司不再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的利息,利息收入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4] 转股期限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 2022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28 年 3 月 14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5]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初始转股价格为 63.7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 - 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股份变化时,按相应公式调整转股价格 [6] - 公司出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若转股价格调整日在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 - 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情形影响债券持有人权益时,视情况按原则调整转股价格,依据相关规定制订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 [8]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存续期间,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8] - 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有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回避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8] - 公司决定向下修正时,在指定媒体公告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修正日在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9]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 转股数量计算公式为 Q = V/P,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Q 指转股数量,V 指申请转股的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9] - 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部分,公司在转股日后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票面金额及对应当期应计利息 [9] 赎回条款 -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年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债券 [10]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债券 [10] -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IA = B×i×t/365,IA 指当期应计利息,B 指债券票面总金额,i 指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 [10] 回售条款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11] - 若转股价格调整,按调整前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若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从调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11]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持有人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约定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未申报回售,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11] -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权利,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未实施回售的,不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2]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信评级情况 - 公司聘请中证鹏元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12]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本次调整前的转股价格情况 - “阿拉转债”初始转股价为 63.72 元/股,因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2 年 5 月 26 日起调整为 45.23 元/股 [12][13] - 因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自 2022 年 12 月 21 日起,转股价格由 45.23 元/股调整为 39.88 元/股 [14] - 2023 年 6 月股权激励归属登记使总股本变更,转股价格由 39.88 元/股调整为 39.82 元/股 [15] - 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3 年 7 月 7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20.04 元/股 [15] - 因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9.99 元/股 [16] - 因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自 2025 年 2 月 26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9.89 元/股 [16]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2025 年 2 月 26 日至 3 月 6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阿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16.91 元/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17]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阿拉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 -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17] - 董事会同意将转股价格由 19.89 元/股向下修正为 16.17 元/股 [17] 转股价格修正结果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57 元/股)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4.99 元/股) [17] - “阿拉转债”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停止转股,3 月 26 日起恢复转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3 月 26 日起生效 [17]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未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8] - 西部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公司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18]
泉峰汽车: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证券之星· 2025-03-31 17:26
泉峰转债基本情况 - 债券全称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泉峰转债,代码113629 [3]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20亿元,共6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 [3] - 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1年9月14日至2027年9月13日 [3] - 票面利率采用阶梯式设计,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3] - 初始转股价格为23.03元/股,当前转股价格调整为7.89元/股 [5] 债券发行与交易信息 - 债券于2021年9月14日公开发行,2021年10月21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2][3]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3月22日)起至到期日止 [5] - 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前一交易日 [4]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安徽子公司泉峰安徽与苏州金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999.62万元租赁本金对应的全部债权 [5] - 担保事项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无需额外审议 [6] - 担保形式包括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组合担保 [6] 信用评级与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券的跟踪评级结果为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A+,债券信用评级A+,展望稳定 [5] - 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
保利发展: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30 16:21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85亿元 [1]。 会议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孔峻峰,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三名,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1]。 发行方案调整 - 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亿元调整为不超过85亿元 [1]。 发行证券相关信息 发行基本信息 - 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1] - 拟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万张 [1] - 发行总额不超过85亿元,具体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2] - 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2] - 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2] 债券利率及付息 - 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 [2]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偿还余额本息 [2] -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 = B×i(I为年利息额,B为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票面总金额,i为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相关日期 - 计息起始日为发行首日 [3] - 付息日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当日,遇节假日顺延,相邻付息日为一个计息年度 [3]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前一交易日,公司在付息日后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3] 转股相关信息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持有人有转股选择权,转股次日成为股东 [4]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 [4] - 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等情况,按相应公式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将公告 [4][5] - 存续期间不设置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5] - 转股数量计算方式为Q = V/P(Q为转股数量,V为申请转股的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转股价格),以去尾法取整数股,不足一股的余额在转股后五个交易日内现金兑付 [5][6] 赎回条款 -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 [6] - 转股期内,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7] - 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 [7] 回售条款 - 若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有权一次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部分或全部可转债 [7] -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回售 [8] 转股年度股利归属 - 因转股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权益,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8] 发行方式及对象 - 具体发行方式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对象 [9] - 发行对象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部分以多产品认购视为一个对象,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 [9][10] -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与利率认购 [10] 锁定期安排 - 可转债转股后,所转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不符监管意见时调整 [10]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不超过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用于相关项目,不足部分公司以其他方式解决 [10][11] 募集资金存管 -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开户事宜发行前由董事会确定 [11] 债券持有人会议 -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办法及会议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1] - 债券持有人享有转股、回售等权利,承担遵守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 [11][12][13] - 规定了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及召集人 [13][14] 其他事项 -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4] - 资信评级机构将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新规定按新规定调整 [14] 其他议案 - 监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 [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