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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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中国证券报· 2025-12-25 04:18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首次写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十五五”规划建议 旨在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与可持续性 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推动资金流向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领域以促进高质量发展[1] 改革目标与意义 - 改革是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矛盾的必然要求 能有效压减一般性支出 促进资金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1] - 改革旨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 推动资金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 促进高质量发展[1] - 改革可从破除基数依赖、强化战略统筹、锚定绩效硬约束三个层面发力 集中财力保障“两重”“两新”建设 推动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深度融合[2] 央地协同推进举措 - 中央层面 财政部、科技部11月印发指导意见 将零基预算理念全面引入科学事业单位预算管理 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2] - 地方层面 今年以来10余个省份发布文件制定改革方案 例如安徽将改革从产业、科技创新向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拓展 并由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延伸[2] - 山东以零基预算理念为引导 实行支出清单管理 将“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作为必保支出单独核定 其他支出汇总编制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重点建设、政务运转“四张清单”[2] 政策探索与覆盖领域 - 政策探索旨在实现财政资金的“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 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3] - 除已涉及领域外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债务管理相关支出等关键领域也应尽快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范围[3] 面临的改革难点 - 零基预算落地实施存在预算编制框架不统一、绩效评价体系待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待建立、部门间需加强协调等难点[3] - 绩效导向的资源配置逻辑尚未完全落地 需推动预算绩效管理 建立覆盖“绩效目标量化—全周期评估—统一支出标准”的闭环体系[3] 深化改革的配套制度建议 - 建议加强各套预算资金的统筹衔接和预算分配 如将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转移支付等按项目归口归集 避免多头申报和重复投入[3] - 建议建立全国统一、动态调整的项目储备库制度 入库项目根据其与重大战略的契合度、绩效目标明确度等进行分级分类和优先级排序 确保资金优先投向最紧急重要领域 并建立常态化清理退出机制[4] - 应建立国家层面统一的编制框架与操作指南 明确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 确保全国实践一致性[4] - 应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与评价体系 形成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的完整链条 并强化结果运用[4] - 应健全预算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 推动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评价结果透明公开 接受社会监督[4]
学习规划建议每日问答 | 如何理解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新华社· 2025-12-18 15:24
文章核心观点 - “十四五”时期需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并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以应对财政收入增长约束、支出需求增长及重点领域风险隐患等挑战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1] 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 - 加强财政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 加强政策协同 以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 - 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2] - 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着力扩大内需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壮大经济财政实力 [2] 财政资源管理与预算统筹 - 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2] -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 [2] - 健全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机制 在出台重大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前需进行评估 确保财力可承受 [2] 财政支出结构优化 -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统一预算分配权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 - 健全“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 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 [3] - 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 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 [3] 财政运行与资金监管 -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强化项目全过程绩效评价 并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及结果应用 [3] - 强化年度预算对执行的约束 预算一经批准非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3] -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严控一般性支出 同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 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3] - 强化对资金使用的全链条动态监测 并加强财会监督与财政监管问责力度 [3] 风险防范与长效机制 - 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4] - 增强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性 强化医疗保险基金保障能力 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4]
财政部,周末发声!
券商中国· 2025-12-13 16:38
财政政策总基调与目标 - 2026年财政工作将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旨在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2] - 政策将更好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 统筹发展和安全 支持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 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2] - 核心目标包括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 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具体政策工具与方向 - 保持必要的财政赤字、债务总规模和支出总量 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 [3] - 用好用足各类政府债券资金 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 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 [3] - 支持优化“两新”政策实施 用好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双贴息”政策 大力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 [3] - 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 优化实施“两重”项目 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 以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效应 推动投资止跌回稳 [3] - 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 以更好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3] 财政管理与风险防控 - 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 [3] - 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3] - 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督促各地主动化债 严禁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3] - 严肃财经纪律 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3] 其他工作部署 - 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财政“十五五”规划、会计“十五五”规划 [4] - 支持做好岁末年初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等工作 下大气力兜牢民生底线 [4]
蓝佛安: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财联社· 2025-12-02 08:1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强调需更高质量、高效能、高水平地谋划实施财政政策,以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开创新局面[1] - 文章提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统筹生财、聚财、用财之道,有力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3] - 文章明确“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有效应对形势变化,切实提高财政政策效能[8] 新时代以来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践与成效 - 新时代以来连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强刺激,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靶向发力[4] - 财政宏观调控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提升,2021—2024年我国经济增速平均在5.5%,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5] - “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将超过136万亿元,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5] - 集中财力办成许多大事要事,推动深入落实科教兴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5] 对财政宏观调控的规律性认识 - 注重协调推进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既加强逆周期管理,又强化跨周期调节,增强中长期发展潜能[6] - 注重供给侧和需求侧管理相辅相成,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居民消费与扩大有效投资有机结合[6] - 注重以改革的思路创新调控工具,创造性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贴息等手段,不断丰富财政政策工具箱[6] - 注重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合力,加强与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对接,强化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6] - 注重把预期管理贯穿政策制定实施全过程,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信心[7] “十五五”时期财政政策的工作原则 - 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通过民生改善打开内需增长新空间[9] - 坚持科学把握财政宏观调控边界,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弥补市场失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10] - 坚持将畅通国内大循环放在突出位置,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0] -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合理安排赤字、债务及支出政策,抓实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11] - 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和政策评估,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1] “十五五”时期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举措 -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大力提振消费[12] - 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12] - 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科技投入,向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国家战略科技任务聚焦[13] - 综合运用税收、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基金等工具,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13] - 在高质量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就业优先,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14] - 扎实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格局,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14] - 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15] - 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15]
财长蓝佛安最新发声
第一财经· 2025-11-15 11:46
“十五五”时期财政政策总基调 - 财政政策将继续保持积极取向并保持一定力度,核心是“力度要给足”以稳经济保民生[3] - 政策将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根据形势变化合理确定赤字率和举债规模[3] - 政策导向与以往聚焦财税制度改革有显著不同,转为更直接应对未来增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3] 宏观经济背景与政策必要性 - 国际环境面临动荡不安、大国博弈复杂激烈、单边保护主义抬头及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等挑战[4] - 国内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未变,但产业结构、商业模式、人口结构、财富分配等发生显著变化,部分领域风险尚未出清[4] - 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期,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积极财政政策是托底宏观经济、稳定发展大局的重要手段[5] 财政支出力度与赤字率 - 2020年至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速分别为2.8%、0.3%、6.1%、5.4%、3.6%,2025年前三季度增速为3.1%[5] - 2025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逼近30万亿元[5] - 财政政策从过去较多关注赤字率转向支出增速,将打破3%赤字率约束,根据需要合理确定实际赤字率水平[5] 政府债务空间与资金筹措 - 2024年中国政府负债率为68.7%,显著低于主要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6] - 中央财政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空间,为后续财政政策发力预留空间[6] - 为保持支出力度,除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外,政府还将加大举债力度[6] 财政政策发力方向与精准性 - 政策发力强调精准,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点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及生态环保等领域[6] - 将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6] -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6] 政策协同要求 - 坚持运用系统观念设计和谋划财政政策,加强与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配合[7] - 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的协同性,确保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合力[7]
蓝佛安,最新发声!
券商中国· 2025-11-15 07:38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阐述“十五五”时期将有力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1][4] - 政策核心在于力度给足、发力精准、政策协同,聚焦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5][6][8] “十四五”财政政策成效总结 - 赤字率从2.7%提高到3.8%,2024年进一步提高到4% [2] - 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9.4万亿元,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0万亿元 [2] - “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超过13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24% [3] - 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五年间财政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 [3] “十五五”财政政策实施方向 - 力度给足: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合理确定赤字率和举债规模,组合运用预算、税收、政府债券等工具 [5] - 发力要精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关键环节支持 [5] - 政策要协同:加强与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配合,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的协同性 [5]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财政举措 - 支持大力提振消费:统筹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工具释放当期消费潜力,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调节增强长期消费能力 [6] -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6] - 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完善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制度,规范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破除地方保护 [7]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改革 - 优化资源配置: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0] - 统筹效率与公平: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10] - 调动“两个积极性”:优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适当加强中央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10] - 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0]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权威访谈丨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财政保障——访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蓝佛安
新华社· 2025-11-14 20:18
文章核心观点 -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阐述“十五五”时期将有力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 聚焦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深化财税改革 以支持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4][5][6][8] “十四五”财政政策成效总结 - 财政政策保持积极取向 赤字率从2.7%提高到3.8% 今年进一步提高到4% [2] - 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9.4万亿元 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0万亿元 [2] - “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超过136万亿元 比“十三五”时期增长24% 全国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民生 五年间财政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 [3] “十五五”财政政策实施方向 - 力度给足 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 合理确定赤字率和举债规模 组合运用预算、税收、政府债券等工具 [5] - 发力精准 优化财政资源配置 加大对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支持 [5] - 政策协同 加强与货币、产业、区域等政策配合 提高政策制定和执行全过程协同性 [5]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财政举措 - 支持大力提振消费 统筹用好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工具扩大消费 发挥税收、社会保障等调节作用增加居民收入 [6] -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 优化政府投资方向 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 [6] - 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完善有利于市场统一的财税制度 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7]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政改革 - 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9] - 统筹效率与公平 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 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9] - 调动“两个积极性” 优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 [9] - 统筹发展和安全 加快构建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10]
财政部:更高效能加强财政宏观调控
中国经济网· 2025-11-10 11:17
财政政策总体基调 - 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接续发力,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加强与其他政策协同 [1] - 财政收入持续恢复,税收收入逐步回升,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 [1] - 将更高质量谋划实施财政政策,更高效能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更高水平推进财政管理监督 [1] 扩大内需与投资支持 -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从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 [1] - 继续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和相关行业经营主体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激发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潜力 [2] - 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将更多公共服务纳入投资支持范围,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2] 产业升级与企业发展 - 强化产业创新科技供给,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持续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3] - 完善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加强科技资源统筹配置,提升科技投入效能 [3] - 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在财政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 [3] 民生保障与就业支持 - 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养老等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1] - 强化"一老一小"服务,向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好育儿补贴制度 [3] - 加大稳就业政策实施力度,支持做好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稳岗扩岗等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2] 政府债务与风险管理 - 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完善地方专项债券管理制度 [1] - 继续实施一揽子化债政策,在稳步推进隐性债务置换的同时,对新增隐性债务行为露头就打、严肃问责 [3] - 协助做好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土地收储和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 [3]
蓝佛安详解“十五五”积极财政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4 23:02
财政政策导向 - "十五五"时期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1] - 坚持科学把握财政宏观调控边界,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1] - 坚持将畅通国内大循环放在突出位置,聚焦卡点堵点精准施策[1] -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财政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1] - 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1] 积极财政政策重点举措 -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1] - 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1] - 在高质量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1] - 扎实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1] - 以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1] - 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1] 财政宏观调控 - 财政政策通过预算、税收、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工具组合,发挥扩大总需求和定向调结构的双重优势[6] - 建立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6] - 以财政宏观调控"有度"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进而让微观主体"有活力"[6] - 财政资金向公共领域聚焦,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方面倾斜,弥补市场失灵[6] - 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6] 财政收支形势 - 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多约束,传统重点税源行业增长放缓,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等发展迅速但对税收贡献相对较小[7] - 财政支出需求持续增长,促消费、扩投资、稳就业、促民生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减,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7] -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企稳向好、进一步规范税收优惠、压缩不必要的支出,财政收支状况有望持续改善[8] - 增强财政收支可持续性需统筹考虑经济与财政收支之间的关系,加强财政宏观调控,不断做大经济财政"蛋糕"[9] - 充分调动和保护各级地方政府、各类经营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合理分配为基础,持续打造优良营商环境[9] 政府债务管理 - 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持续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11] - 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做好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11] - 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11] - 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11] - 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11] - 财政部债务管理司整合了原分散在多个司局的债务管理职能,通过统一制定政策、加强监测监管,可有效避免多头管理导致的权责不清[12] - 债务管理司职责涵盖中央和地方债务管理、债券发行兑付、隐性债务监管等,可直接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进行穿透式监管[12] - 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需进一步明确政府债务分类和功能定位,优化政府债务结构[13] - 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法定债务合并监管,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13] - 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和数据信息共享,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13] 债务风险化解与趋势 - 按照目前进度,2028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的目标具备可行性[14] - 2026年、2027年是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关键年份,伴随"6+4+2"大规模化债组合拳实施落地,地方债务综合成本持续下降,结构进一步改善,风险不断压降[14] - 融资平台在加快转型,有望在2027年6月末前全部退出名单[14] - 未来政府债务规模或呈现"法定债务延续扩容、隐性债务持续压降、全口径债务管理强化"的趋势[15] - 从法定债务来看,积极财政政策仍是稳经济的重要支撑,叠加债务置换深入推进,法定债务规模将稳步上升[15] - 从隐性债务来看,伴随大规模债务置换持续推进,隐性债务规模将逐步清零,同时城投有息债务增速或整体收敛[15] - 全口径债务管理进一步强化,涵盖法定债务、隐性债务、城投企业经营性金融债务、产业类国企债务等,全口径债务统计监测体系不断完善[15]
蓝佛安详解“十五五”积极财政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4 22:39
文章核心观点 - "十五五"时期将坚持民生导向的积极财政政策 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服务民生 同时科学把握宏观调控边界 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1] - 财政政策将通过预算、税收、政府债券、转移支付等工具组合 发挥扩大总需求和定向调结构的双重优势 熨平经济周期性波动 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 [4] - 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持在发展中和化债中发展 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 [9] 财政政策导向与重点举措 - 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原则 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1] -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 支持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1] - 在高质量发展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扎实推进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拓展现代化发展空间 [1] - 财政收入增长面临较多约束 传统重点税源行业增长放缓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对税收贡献相对较小 [6] - 财政支出需求持续增长 促消费、扩投资、稳就业、促民生等重点领域刚性支出不减 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 [6] 财政可持续性与债务管理 - 增强财政可持续性需综合施策 多管齐下 推动建设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6] - 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 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防止前清后欠 [9] - 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 优化债务结构 [9] - 财政部新设债务管理司 职责涵盖中央和地方债务管理、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防范化解隐性债务等方面 [2][9] - 债务管理司整合原分散在多个司局的职能 构建覆盖中央与地方、显性与隐性债务的"全口径、集中化"治理中枢 [10] 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 推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法定债务合并监管 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 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 [11] - 改进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还机制 强化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监管 健全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管理机制 [11] - 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平台转型后不再关联政府信用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作 [11] - 预计2028年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具备可行性 2026年、2027年是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关键年份 [12] - 未来政府债务规模呈现"法定债务延续扩容、隐性债务持续压降、全口径债务管理强化"趋势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