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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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高新再谋易主胡敏拟撤离 经营无起色扣非连亏7年
长江商报· 2025-07-02 11:50
控制权变更 - 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筹划转让19.03%股份 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 交易总价款可能达3.25亿元(以停牌前收盘价13.48元/股计算) [1] - 接盘方为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的企业 [7] - 公司自2019年以来频繁易主 此次为胡敏入主三年后选择退出 [4] 历史控制权变动 - 2019年9月吕俊坤通过表决权放弃协议成为实控人 2020年11月失联后其股份被司法拍卖 [2][3] - 东杭集团通过司法拍卖增持股份 2022年6月持股达21.68% 胡敏成为实控人 [3] - 2018年原实控人高长虹因违规占用资金3.23亿元被迫转让控制权 [1] 经营业绩表现 - 2018-2024年营业收入从8.53亿元下滑至3.84亿元 [5] - 2018-2024年扣非净利润连续七年亏损 累计亏损约5.37亿元 [5] - 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8390.80万元(同比+21.75%) 但净利润仍为亏损 [5] - 自2019年起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6] 主营业务情况 - 公司主营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 产品应用于电力/船舶/轨道交通等领域 [1] - 主业长期亏损导致经营无起色 [7]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02 10:5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6月30日、7月1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3] 生产经营情况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3]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已投产,但生产线实现全面达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尚需一定时间,未来市场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3] 重大事项核查 - 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等 [4][9] 媒体报道与市场传闻 -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也未发现需要澄清回应的内容 [5]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 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 募投项目进展 -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已投产,但全面达产及效益释放仍需时间,市场变化可能导致效益不达预期 [3][6] 信息披露声明 -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信息真实性 [8] 董事会声明 -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公告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或补充 [9]
东方材料实控人股权遭司法拍卖,控制权变更又埋新隐患:新股东法人徐正良为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商报· 2025-07-02 10:45
股权变动 - 控股股东许广彬所持702.41万股股票被司法拍卖并完成过户,占其持股的64.34%,占公司总股本的3.49% [1] - 权益变动后许广彬持股比例从5.43%降至1.9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化 [1][2] - 江苏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9.45%,成为第一大股东,原第二大股东朱君斐持股8.84% [2] 股东及董事会结构 - 江苏特丽亮法定代表人徐正良近三年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人员,涉及苏州中院及工业园区法院案件 [2][3]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席中,许广彬提名5席,朱君斐提名4席 [2] - 许广彬另有403万股股票存在被动减持计划,若执行完毕其持股将降至1.34% [3]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2025年一季度营收8183.18万元(同比降7.50%),归母净利润295.03万元(同比增13.27%),扣非净利润192.49万元(同比降21.89%) [5] - 公告称当前生产经营正常,股权变动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 2024年8月披露许广彬债务逾期金额0.45亿元,涉诉金额12.79亿元 [4] 股东背景 - 江苏特丽亮主营真空镀膜及表面处理业务,产品应用于电子设备EMI镀膜,大股东徐正良持股33.159%,科森科技与盈趣科技为第二、三大股东(持股均超20%) [4] - 2024年7月公司曾澄清许广彬未失联且正常履职 [4]
烧碱:现货降价未结束,但需关注液氯的影响
国泰君安期货· 2025-07-02 10:41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烧碱趋势强度为0,趋势强度取值范围为【-2,2】区间整数,强弱程度分类为中性,-2表示最看空,2表示最看多 [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烧碱现货降价未结束,但受液氯影响,成本抬升情况下,远月估值修复,但持续反弹空间或有限,后期重点关注液氯对烧碱供应的传导影响,若发生实质性减产、降负,则可偏多对待 [2]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基本面跟踪 - 09合约期货价格为2358,山东最便宜可交割现货32碱价格为770,山东现货32碱折盘面为2406,基差为48 [1] 现货消息 - 以山东地区为基准,32%离子膜碱收于770元/吨,较上期价格下调1.28%,主力下游采购32碱价格下调15至735,部分企业价格跟跌,多数企业工厂库存低位,短期支撑市场 [1] 市场状况分析 - 烧碱现货价格持续下跌,因山东氧化铝企业下调采购价,下游和贸易商囤货需求放缓,近月多头接货压力加剧,近月补贴水逻辑难支撑市场,但近期烧碱空头驱动放缓,因液氯降价速度超预期,未来烧碱被动减产可能性上升 [2] - 7月烧碱检修产能较6月减少,检修集中在西北、华东,山东前期检修装置将重启,6 - 7月新增产能或达110万吨,供应压力大 [2] - 需求端非铝需求支撑偏弱,氧化铝烧碱库存偏高,出口方向支撑尚可,低价补库意愿较强 [2] - 成本端7月电价下行,但液氯快速下跌导致烧碱成本抬升 [2]
天洋新材申请单组分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可于低温下施胶应用
金融界· 2025-07-02 09:49
公司专利技术 - 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单组分湿固化聚氨酯热熔胶及其制备方法"的专利,公开号CN120230505A,申请日期为2023年12月 [1] - 该专利技术通过特定液态聚酯多元醇的设计,使聚氨酯热熔胶具备低黏度、高初粘、固化后手感软的特性,适用于低温施胶及轻薄/致敏型高档基材的粘接复合 [1] 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16年,位于南通市,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1] - 公司对外投资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8次,拥有商标信息1条、专利信息51条、行政许可54个 [1]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上海市,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注册资本43267.3649万人民币 [2] - 公司对外投资8家企业,参与招投标7次,拥有商标信息52条、专利信息175条、行政许可31个 [2] 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南通市,主要从事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 [2] - 公司参与招投标20次,拥有专利信息5条、行政许可14个 [2]
甲醇聚烯烃早报-20250702
永安期货· 2025-07-02 09:35
甲醇聚烯烃早报 研究中心能化团队 2025/07/02 甲 醇 日期 动力煤期 货 江苏现货 华南现货 鲁南折盘 面 西南折盘面 河北折盘 面 西北折盘 面 CFR中国 CFR东南 亚 进口利润 主力基差 盘面MTO 利润 2025/06/2 5 801 2640 2518 2480 2600 2470 2590 285 346 155 250 -1189 2025/06/2 6 801 2760 2505 2480 2600 2460 2580 286 347 258 340 -1243 2025/06/2 7 801 2820 2505 2460 2600 2460 2580 282 350 267 400 -1176 2025/06/3 0 801 2785 2485 2430 2600 2445 2543 280 350 220 350 -1173 2025/07/0 1 801 2520 2480 2430 2550 2445 2543 280 350 220 90 -1208 日度变化 0 -265 -5 0 -50 0 0 0 0 0 -260 -35 塑 料 日期 东北亚乙 烯 华北LL 华东 ...
石大胜华: 石大胜华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 公司拟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因离职激励对象及第三个行权期业绩未达标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202 88万份 [1] - 其中14名离职激励对象涉及52 50万份期权 223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营收未达167亿元目标导致150 38万份期权注销 [5][6] - 本次注销后 2022年激励计划累计已注销1189 3万份期权(2023年646 1万份 2024年340 32万份) [3][4] 激励计划历史实施 - 2022年5月通过激励计划草案 6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首次授权日确定为2022年6月6日 [2][3] - 计划设置三个行权期考核目标:2022年营收≥89亿元 2023年≥121亿元 2024年≥167亿元 [6] - 2024年实际营收55 47亿元 仅达成第三个行权期目标的33 2% [6] 公司治理程序 - 本次注销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 [1][7] - 法律意见书确认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 [8] - 历史注销事项均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如2023年646 1万份期权注销经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3] 财务及运营影响 - 公司明确本次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管理团队稳定性不受影响 [7] - 2022-2024年连续三年业绩考核未达标 反映实际营收与激励目标存在显著差距(2024年实际营收仅为目标的33 2%) [6]
南京聚隆: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聚隆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法律意见书核心分析 公司基本情况 - 南京聚隆成立于1999年4月27日,2018年2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644 [3][5] - 公司现持有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7041934615 [5] - 公司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等需要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5] 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 激励计划涉及78.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995.476万股的0.71% [9] - 其中首次授予63.50万股(占0.58%),预留15万股(占0.14%) [9] - 激励对象包括10名高管及核心骨干,副总裁王岩获授30万股,占比38.22% [13][14] - 激励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9]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亲属 [8][14] - 所有激励对象需在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7][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负面情形 [8] 计划合规性 - 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 [1][6]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全部激励计划不超过总股本20% [9][14]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21] 实施程序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20] - 需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0]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8][14] 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 - 已明确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 [16] - 已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文件 [21] - 需根据实施进展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1]
金力泰: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拟以总股本475,429,5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预计分派现金股利9,508,591.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 -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20.1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6,829.3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3,468,193.77元 [2]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76% [3]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发展战略及未来主营业务发展规划 [1] - 监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现金分红方案具体情况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9,508,591.8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5] - 2024年度研发投入43,221,873.09元,营业收入731,544,749.84元 [4]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24% [4] 其他说明 -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制定 [5] - 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5]
闰土股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0
员工持股计划核查意见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1] - 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规要求 不存在禁止实施的法定情形 [1] - 相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未强制员工参与或提供财务资助 [1] - 持有人范围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 员工持股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公司利益共享机制 提升凝聚力与竞争力 [1] - 促进经营者与股东利益绑定 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积极性 [1] - 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实现 [1] 委员会结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该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2] - 计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