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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超500亿千瓦时 杭州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2%
杭州日报· 2025-07-22 11:00
杭州2025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上半年杭州市全社会用电量首次突破500亿千瓦时达503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 [1] - 三大产业用电全部实现正增长反映出全市经济总体保持增长的态势 [1] - 用电量走出"微笑曲线"前3个月快速增长4月增速下滑56月增速跃升至74和145 [1] 数字经济表现 - 服务业用电量达178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是城市经济增长主引擎 [1]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增速157高速领跑 [1] - 互联网服务业用电量增速达2377 [1] 工业领域转型 - 工业累计用电21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增速较一季度提升11 [2] - 仪器仪表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业用电增速分别为214126120 [2]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传统产业用电同比下降87 [2] 消费市场复苏 -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分别达131118 [2] - 家电汽车等大宗消费品销售火爆居民消费意愿显著提升 [2]
今年上半年杭州用电量走出“微笑曲线”
每日商报· 2025-07-22 11:00
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 上半年杭州市全社会用电量达50325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62 [1] - 用电曲线呈微笑形跃升 前三个月快速增长 4月增速下滑12个百分点 5月至6月增速跃升至74和145 [1] - 三大产业用电全部实现正增长 反映经济总体保持增长态势 [1] 科创企业表现 - 2040家规上外贸型制造企业3月至6月用电量同比增速分别为40 -01 35 98 经历4月短暂下滑后快速反弹 [1] - 164家重点科创型企业用电量增速从一季度78提升至二季度117 呈现逆势增长 [1] - 半导体头部企业士兰微电子上半年用电量同比大幅增长39 [1] 数字经济表现 - 第三产业用电量达1789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99 [2]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增速157高速领跑 互联网服务业用电量增速达2377 [2] 工业领域用电 - 上半年工业累计用电217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26 增速较一季度提升11个百分点 [2] - 仪器仪表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生物医药高端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214 126 120 位列前三 [2]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传统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87 [2] 消费市场表现 -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31 118 市场活力持续释放 [2]
化工“反内卷”系列报告(开篇):“反内卷”势在必行,化工行业新一轮供给侧改革呼之欲出
开源证券· 2025-07-22 10:38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 看好(维持)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化工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盈利承压,“反内卷”势在必行,新一轮供给侧改革呼之欲出 [5][15] - 化工行业底部位置确定性较强,供给侧改革有望推动行业步入发展新阶段 [7] - “反内卷”持续发酵,多行业响应政策,化工行业供需格局有望优化 [96][98] 相关目录总结 1、化工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盈利承压,“反内卷”势在必行 1.1、供给端 - 2025 年以来国内化工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盈利承压,产品价格下行,产能利用率下降 [16] - 2025 年 1 - 5 月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营收同比 +2.1%,利润总额同比 -4.70% [16] - 2025Q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 71.90%,同比 -4.5pcts,环比 -1.6pcts [16] - 2024 下半年以来化工行业库存规模同比升高,新增产能消化仍需时间,供给端压力仍存 [19][20] 1.2、需求端 - 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国内需求,安排 3000 亿元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国内需求有望企稳恢复 [50] - 2025 年 6 月国内综合 PMI、制造业 PMI 指数分别为 50.70%、49.70% [50] - 2025 年 1 - 6 月房屋新开工/施工/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降幅收窄 [50] - 2025 年 1 - 5 月空调/家用洗衣机产量同比增长,汽车/新能源汽车销量延续增长趋势 [50] - 中国化工品销售额连续多年居全球第一,但多国对华反倾销,海外需求增长空间有限 [59] 1.3、成本端 - 2025 年以来国际油价大幅波动,整体价格重心下移,截至 7 月 11 日,布伦特、WTI 原油期货结算价较年初分别 -5.73%、-4.56% [64] - 2024 年以来国内煤炭、天然气价格震荡下行,截至 7 月 14 日,国内天然气、动力煤参考价格较 2025 年初分别 -2.77%、-19.45% [64] 1.4、估值 - 化工板块估值大幅回调后有所修复但仍处于历史低位,截至 2025 年 7 月 11 日,基础化工、石油石化行业市盈率(TTM)分别为 25.37、16.74 倍,市净率分别为 1.87、1.21 倍 [70] 2、化工行业底部位置确定性较强,供给侧改革有望推动行业步入发展新阶段 2.1、周期复盘 - 2008 年底 - 2015 年,“四万亿”刺激计划带动制造业景气回升,后因供给过剩等因素回落 [75] - 2015 年底 - 2020 年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工业景气度提升,后因宏观政策收紧等因素回落 [75] - 2020 年底 - 2023 年,我国率先恢复生产,出口需求旺盛,新能源产业发展带动工业品需求,后因产能过剩和需求低迷下滑 [75] 2.2、展望未来 - 化工行情推动力从需求刺激转向供给侧改革,当前化工周期在底部区间徘徊已久,需求端短期改善有限,或从供给端寻求突破 [89] 3、“反内卷”持续发酵,新一轮供给侧改革呼之欲出 - 自 2024 年 7 月提出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以来,国内“反内卷”呼声日益强烈,多行业响应政策 [96] -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化工等行业跟进“反内卷”号召 [96] - 化工行业供需格局有望优化,龙头企业有望获得更多市场份额 [98] 4、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新一轮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反内卷”走在前列的化工子行业以及具有规模、技术优势的龙头企业有望受益 [101] - 推荐光伏及锂电、制冷剂、涤纶长丝等相关子行业标的,以及化工龙头白马、农化&磷化工等企业 [98][99][100]
上纬新材: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2 09:13
证券代码:688585 证券简称:上纬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下简称"SWANCOR 萨摩亚")、上海智元恒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智元恒岳")、Strategic Capital Holding Limited(Samoa)(以下简称 "STRATEGIC 萨摩亚")及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纬国际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纬投控")共同签署《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一》"),智元恒岳拟以协议转让 的 方 式 受 让 上 纬 投 控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SWANCOR 萨 摩 亚 所 持 有 的 上 市 公 司 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9%。同日,SWANCOR 萨摩亚与上海致远新创科技设备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新创合伙")签署《关于上纬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致远新创合伙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 SWANCOR 萨摩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400,9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其所对 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60%。同日,金风投控与致 远新创合伙签署《关于上纬新 ...
百川股份郑铁江被立案半月后回归 质押率43%公司负债率81%创新高
长江商报· 2025-07-22 07:04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黄聪 百川股份(002455.SZ)正处于中高速发展期,公司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后,又快速回归。 7月20日晚间,百川股份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铁江已回到工作岗位,能够正常履行公司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7月2日,百川股份公告称,公司收到郑铁江家属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江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郑铁江的 《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郑铁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由此来看,郑铁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时间约为半个月。 不过,两份公告中,百川股份均未介绍郑铁江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 近段时间来,上市公司董事长被留置的案例不在少数,从已披露情况看,大多与涉嫌行贿、职务违法犯罪相关。 有律师表示:"近年来,国家对资本市场的监管日趋严格,除了监察机关的严厉反腐行动外,证监会也采取了一些 措施来加强监管,反映出国家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的决心和态度,目的是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 公开秩序,有效保护投资人权益,创造良性的市场发展环境。" 7月20日晚间,百川股份发布公告称,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铁江已回到工作岗位,能够正常履行公司法 定 ...
久日新材(688199)全资子公司收购宏远天呈2.175%的股权 进一步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的把控
和讯财经· 2025-07-22 02:28
股权收购与战略布局 -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239.25万元人民币收购宏远天呈2.175%股权(对应81.20万元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从48.00%增至50.175%,宏远天呈将成为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 - 本次交易旨在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的把控,降低采购成本,增强产业协同,为光引发剂产品生产提供保障,预计短期内对业绩影响有限 [1] 行业地位与产品优势 - 公司是全国产量最大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拥有184、TPO、1173等十几种光引发剂的规模化生产能力,产品线齐全,具备一站式供应能力 [2] - 公司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竞争优势体现在品类、研发能力、供货稳定性及品牌影响力 [2] 研发能力与技术积累 -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187项专利(发明专利126项、实用新型61项),主持或参与10项行业及国家标准编制 [3] - 开发大分子光引发剂、低气味和UV LED光引发剂等新产品,并探索光引发剂混合复配及与单体、树脂结合使用的技术研究 [3] - 布局高性能UV单体ACMO等特种产品,增强下游客户选择多样性 [3] 半导体产业战略布局 - 公司以"光固化产业为核心、半导体产业为重点",通过收购大晶信息、投资微芯新材进军光敏剂、树脂等半导体化学材料领域 [4] - 2021年成立久日半导体研发平台,组建专家团队,与南开大学共建联合研究院,强化化学合成技术研发能力 [4] - 已具备重氮萘醌类光敏剂等10余种产品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多款产品通过客户验证并实现吨级销售 [5] 光刻胶产品进展与业绩 - 完成20余款g线、i线光刻胶及面板光刻胶研发,9款产品已导入客户端并稳定销售,覆盖30余家面板、功率器件等客户 [5][6] - 形成半导体光刻胶、显示面板光刻胶、核心原材料三大产品方向,目标打造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 [6] - 2024年营业收入14.88亿元,同比增长20.52% [6]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 [1][2] - 适用范围包括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职等情形 [2]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2] - 特定情形下(如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审计委员会成员不足等),原董事需继续履职直至新董事就任 [2] -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以确保合规 [3]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则由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 [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 [3]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 [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 明确8类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民事行为能力缺失、经济犯罪、破产责任、失信被执行人等 [3][4] - 出现禁止情形时,相关人员需立即停职或30日内解除职务(视条款差异) [4] - 独立董事丧失独立性或资格时需立即停职,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且未委托的需30日内提请解职 [5]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 离职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交易所申报个人信息 [5] - 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需完成全部工作移交,包括文件、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6] - 离职后禁止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或损害利益,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6]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需继续履行,公司可追责未履约导致的损失 [6] - 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 [6] - 擅自离职或职务违规造成损失的需赔偿 [7] 持股管理 - 任期届满后离职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未满离职的,需遵守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的持股限制(如25%持股比例) [7] - 持股变动承诺需严格履行,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并报告监管部门 [7]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 [8]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法规为准 [1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10]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 ...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 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标准统一,切实保护 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自愿信息披露》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然所披露的信息未达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披露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 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有关的信息(以下简称"相关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信息 ...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2 00:34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为促进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集团")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明确芳源集团与所属各级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所属各级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作质量,维 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芳源集团所属各级子公司。 资设立、合作开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 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原则上子公 司在管理流程、模板、IT 和信息化方面要基本与芳源集团一致。 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对其管理适用本制度第 4.14 条的规定。 是公司的授权代表,依据公司的授权行使相关职权,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本制 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的制定、修改工作,依法建立对子公司的控制架构。子公司应依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