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
搜索文档
刘斌:从三方面入手提升上海跨境金融服务能级
经济观察网· 2025-10-23 21:15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外汇管理局计划通过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以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1] 稳步扩大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 统筹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强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为重点,便利外资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兴业 [1] - 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研究长期限、多品种、小币种等外汇市场发展问题 [1] - 支持外汇交易中心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功能与服务能力,包括清算基础设施的支持,并推动金融机构优化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1]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 持续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赋予诚信合规主体更高便利度 [1] - 鼓励在上海率先落地首创性、集成性探索政策,包括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以提供更智能高效、安全便捷的外汇服务 [1] 统筹金融开放与安全 - 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防范跨区域、跨市场、跨境、在岸与离岸之间的风险传递和叠加共振 [2]
创历史同期新高!前三季我国涉外收支超11万亿美元
搜狐财经· 2025-10-23 07:25
涉外收支总规模 -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涉外收支总规模为11.6万亿美元,创历史同期新高[1] - 前三季度跨境资金净流入1197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632亿美元,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1] - 9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合计为1.37万亿美元,环比增长7%[1] 跨境资金流动态势 -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延续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净流入态势[1] - 9月受国庆中秋假期季节性影响,跨境资金小幅净流出31亿美元[1] - 10月以来跨境资金已转为净流入[1] 资金流动渠道分析 - 9月货物贸易项下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项下跨境资金流动较为平稳[2] - 货物贸易顺差是近年来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的主要来源[2] - 8月外资总体净买入境内股票和债券,国际金融协会数据显示当月外国投资者向新兴市场投入近450亿美元[2] 外资流入中国市场 - 8月流入中国市场投资组合的资金规模约为390亿美元,在新兴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2] - 8月中国股票获108亿美元净流入,为当年2月份以来新高[2] - 8月中国以外新兴市场股票出现74亿美元资金流出[2] 银行结售汇与市场预期 - 9月银行结汇2647亿美元,售汇213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为510亿美元[2] - 9月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环比均明显增长,上中旬净结汇较多,下旬结售汇差额趋向均衡[2] - 10月以来银行代客结汇和售汇大体相当,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2]
外汇局:北京地区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签约金额合计近50亿美元
北京商报· 2025-10-17 22:21
金融街论坛年会概况 - 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将于10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由北京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新华社、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主办[1] - 论坛自2020年升格为国家级、国际性专业论坛,已成为国家级金融政策权威发布、中国参与全球金融治理的核心舞台之一[4] -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10月30日下午主办专场活动暨闭幕式,主题为"全球变局下的国际经贸韧性合作"[4] 外汇管理政策支持成效 - 在北京率先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外籍来华人员外卡支付便利化等政策,实现外币兑换服务设施在四、五星级酒店及重点文旅场所全覆盖[5] - 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引领全国,北京市参与试点企业年均跨境资金收支规模超1400亿美元,有力支持了北京总部经济发展[5] - 建立外汇衍生品银企服务平台,北京地区超2300家企业累计签约外汇衍生品业务129.4亿美元,中小微企业家数占比超九成[5] - 北京地区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签约金额合计近50亿美元,单家企业借用外债额度从2018年的50万美元提升至1000万美元,保持全国领先[6] - 落地"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北京地区科研机构,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6] - 简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外汇登记和汇兑管理,北京地区QFLP试点企业共获批试点额度25亿美元,跨境流入资金投向科技、生物医药等高端产业[6] 未来政策方向 - 国家外汇局将继续加强外汇管理政策创新,支持北京金融高质量发展,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7] - 支持北京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先行先试更多首创性外汇政策,结合区域实际更好服务和支持北京地区企业发展[7]
持续深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改革 提升跨境资金结算服务质效
金融时报· 2025-10-17 08:55
"十四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发展、便利 民生为着眼点,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持续优化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供给,提升资金结算服务质效,降 低跨境贸易资金结算成本,切实保障企业等各类主体真实合规用汇需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服务外贸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在探索和完善有利于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的管理思路和服务体系方面积累了哪些宝贵经验?在优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统一管理方面有哪些举 措?近日,《金融时报》记者围绕相关话题专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 《金融时报》记者:"十四五"时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服务外贸发展等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负责人: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惠企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持续推动包括对外贸易在内的经常项目便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近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高水平便利,服务对外开放新格局。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为切入点,深化 主体分级、业务分类的信用激励机制,营造"越诚信越便利"的涉外营商环境。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 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 ...
刚刚,重磅报告发布!
金融时报· 2025-09-30 21:17
国际收支总体状况 - 2025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2941亿美元,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1] - 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服务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服务贸易逆差同比收窄13% [1] - 对外投资收益和外资在华投资收益同比分别增长13%和7%,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逆差与经常账户顺差形成自主平衡 [1] - 2025年6月末对外净资产为3.8万亿美元,较2024年末增长16% [1] 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办理跨境贸易便利化业务超7000亿美元,同比增长11% [3] - 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结算业务达5.1亿笔,惠及中小微商户约170万家 [3] - 实施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包括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等9项政策 [4] - 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新发放投资额度30.8亿美元,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扩大至16个省市 [4] 银行外汇展业与区域开放 - 外汇展业改革使业务办理平均时间缩短50%以上,试点银行纳入优质客户超2.3万家,累计办理业务超5000亿美元 [4] - 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批复上海自贸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升级和临港新片区离岸贸易金融服务改革试点 [5] - 研究在自贸试验区实施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等10项外汇便利化政策 [5] 跨境旅游发展 - 2025年上半年跨境旅行收入规模243亿美元,同比增长42%,创历史同期新高 [8] - 港澳台居民出入境1.4亿人次增12%,外国人出入境3805万人次增30%,免签入境外国人1364万人次增54% [8][9] - 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英国的旅游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2%、43%、80%和30% [8] - 上海、广州、深圳、北京入境游收入占比近六成,重庆等4城市酒店订单收入同比增1-2倍 [9] 旅游支持政策成效 - 离境退税商店超7200家,享受退税人数增2倍,退税商品销售额及退税金额同比分别增95%和93% [10] - 免签政策放宽至60个口岸24个省份,过境停留时限延长至240小时,免签入境人数占入境外国人总量71% [9] - 优化支付便利化服务,支持外籍人员绑定境外银行卡扫码支付,实现重要国际机场和四星级以上酒店外币兑换全覆盖 [10]
四部门介绍“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 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顶层设计更加完善
证券日报· 2025-09-23 00:28
金融业“十四五”发展成就综述 - 金融体制改革全面深化,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1] - 金融机构、市场、产品体系更加健全,金融服务质量、效率、普惠性大幅提升[1] - 金融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金融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1] 货币政策与金融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证流动性充裕,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1] - 政策目标为支持提振消费、扩大有效投资,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1] 金融风险防控成果 - 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首位主责,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2] - 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高风险资产规模较峰值大幅压降,在金融体系中占比小,风险完全可控,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2] 资本市场发展 - 资本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建构成型,多层次、广覆盖的市场体系更加完备[2] - 市场实现投资和融资功能相协调,稳市机制逐步完善,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形成[2] - 资本市场实现量的稳步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 外汇领域进展与展望 - 国际收支运行更加稳健,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幅提升[3] - 开放环境下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增强,外汇储备始终稳定在3万亿美元以上[3] - 将健全更加便利、开放、安全、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3]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 多举措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营报· 2025-09-16 23:11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 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1]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通过"科汇通"接收境外资金[1] - 全国高新技术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升至1000万美元 部分创新积分制企业额度达2000万美元[2] 科创企业融资支持 - 简化跨境融资签约登记管理要求 取消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强制规定[2] - 提升初创期科创企业跨境融资额度 解决净资产不足导致的融资限制问题[3] - 降低企业财务与时间成本 加速融资流程以把握发展机遇[3]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优化 - 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结汇人民币支付使用的负面清单[3] - 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放宽外资房地产投资限制[3] - 政策为外资进入中国房地产市场提供更多便利条件[3] 政策实施目标 - 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1] - 促进外资合理流动与配置 推动科研领域国际合作[2] - 支持经营主体合法合规跨境投融资活动 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3]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政 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环球网· 2025-09-16 10:21
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及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将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2]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2] - 将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科汇通”试点政策扩大至全国范围 [2] 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统一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2] - 对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等值2000万美元 [2] - 简化签约登记要求,不再强制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优化 -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3] - 允许银行根据客户合规情况和风险等级,自主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3] - 允许境外个人在取得购房备案证明前,凭购房合同先行办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支付 [3]
来中国投资将更加便利
金融时报· 2025-09-16 10:14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涉及深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优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三方面共9项具体政策 [1] - 多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前期已在部分省市试点 此次推广至全国 [1] - 政策制定基于对银行、企业、个人有关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外汇业务意见建议的调研 [1] 外商直接投资(FDI)便利化 - 取消FDI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开立账户并汇入资金用于投前活动 [2] - 取消FDI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 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2] - 允许FDI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包括企业外汇形式利润和境外投资者外汇利润 [2] - 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参照FDI企业办理登记和汇兑手续 "科汇通"试点推广至全国 [2] 跨境融资便利化 - 全国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3] - 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3] - 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企业签约登记管理 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 [3]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优化 - 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支付使用负面清单 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4][6] - 允许银行依据客户合规情况和风险等级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比例和频率 [4] - 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从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广至全国 [4][5] - 境外个人可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 后续补交购房备案证明文件 [4][5] 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整 - 现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负面清单中不得购买非自用住宅房产的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背景下出台的调控措施 [6] - 近年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 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措施已优化调整 [6] - 外汇管理措施相应优化以适应新形势 助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 [6]
外汇局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证券时报· 2025-09-16 08:11
跨境投资便利化措施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开立账户并汇入资金 [1] -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政策扩大至全国 被投资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1]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 包括企业外汇形式利润和境外投资者外汇利润 [2] - 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政策由部分省市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 [2] 跨境融资便利化升级 - 高新技术 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1000万美元 [2] - 创新积分制遴选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进一步提升至2000万美元 [2] - 简化跨境融资登记管理 不再要求提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审计财务报告 [2] 资本项目支付便利化优化 - 缩减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结汇人民币支付负面清单 取消不得购买非自用住宅房产限制 [2] - 允许银行自行决定事后抽查比例和频率 依据客户合规情况和风险等级 [3] - 境外个人购房结汇支付实行"先结后补" 凭购房合同可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再补交备案文件 [3] 政策调整背景与影响 - 政策调整基于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宏观调控措施优化 [3] - 港澳居民购房结汇支付便利措施由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广至全国 [3] - 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旨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和吸引利用外资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