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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制定本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行为并确保依法行使职权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1] -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等事项均适用本规则[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则在《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出现时召开[1] 股东会召集程序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 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及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2]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与否[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 若不同意或未反馈 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3][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时 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且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 自行召集的股东会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会需提供股东名册予以配合[4][5]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 - 年度股东会需提前20日通知 临时股东会需提前15日通知[6] - 股东会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 董事选举事项需详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与公司关联关系 持股数量及处罚记录等信息[6] - 会议通知需列明时间 地点 方式及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6] - 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 否则需在原定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7]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可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 股东可亲自出席或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7] -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 不得迟于当日9:30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当日下午3:00[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公司自身股份无表决权[8]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 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召集人与律师需共同验证股东资格[8][9]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 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会议则由相应主体主持[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质询 但主持人可拒绝回答与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商业秘密的质询[9][10]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 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 违反《证券法》规定超比例买入的股份在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0] -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持股1%以上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投票权 但禁止有偿方式征集[11]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11] - 提案需逐项表决 同一事项按提案时间顺序表决 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11] - 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监票 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当场公布结果[12] - 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方式 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及提案是否通过[12] - 决议需及时公告 内容包括出席股东人数 持股比例 表决方式及每项提案结果[13] - 未通过提案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13]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包含时间地点 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出席股东人数及比例 提案审议经过 表决结果 股东质询及答复 律师及计票监票人姓名等内容[14] - 记录需由董事 董事会秘书 召集人或主持人签名 与签到册 委托书及表决资料一并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 因故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 并及时公告及向监管机构报告[14] - 董事选举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就任[15] - 派现 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需在股东会后2个月内实施[1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15] - 程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5] - 对决议效力存在争议时需以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为准 生效前不得拒绝执行[15] - 公司需配合执行判决裁定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监管措施与附则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16] - 召集 召开或信息披露违规 证监会可责令改正 交易所可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16]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不履行职责 证监会可责令改正 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情节严重者可被市场禁入[17] - 公告或通知需在《上海证券报》等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刊登[17]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 "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18]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并解释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8]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董事会组成与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可设副董事长1人 [1] -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1]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 [1] 会议类型与提案机制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2] - 临时会议需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等情形下召开 [2][3] - 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议案 应于会前得到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方可提交审议 [2] 会议召集与通知规则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但需说明理由 [4][5] - 会议通知需包含时间、地点、提案、召集人、会议材料及出席要求等要素 [5] - 变更会议时间或提案需提前三日通知或取得全体董事认可 [5] 出席与表决机制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原则上需亲自出席 因故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6][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 意向分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10] - 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决议形成与执行 - 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通过 法律或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 - 提案未获通过时 一个月内不得再审相同提案 [13]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检查实施情况 执行情况需向董事会报告 [14]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提案、董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要素 并由董事签字确认 [13][14] - 会议档案(包括通知、记录、表决票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6] - 决议违反法规致使公司损失时 参与决议且未表明异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 [16]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核心观点 - 公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旨在规范内部信息传递流程 确保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制度明确重大信息范围 报告义务人 报告程序及保密要求 覆盖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子公司 [1][2][3] 适用范围与义务人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控股比例超50%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1] - 各部门负责人 分支机构负责人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均为信息报告义务人 [2]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知悉重大信息时需及时向公司董事长 经理层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2] 重大信息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拟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 子公司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声明 [3] - 涵盖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担保 债务重组 研发项目转移及许可协议 [3] - 包含关联交易事项如购买原材料 销售产品 提供接受劳务 委托销售及共同投资 [3] - 涉及公司重大风险情形:重大亏损 债务违约 大额赔偿责任 资产减值 解散关闭 资不抵债 资产冻结及业务停顿 [4] - 包括公司变更名称章程 经营方针变化 会计政策变更 融资方案 股东持股变动 董事长总裁变动 重要合同订立及政策影响 [5] 报告程序与时限 - 报告义务人需在事项提交审议 协商谈判或知悉重大信息时最先发生的时点进行预报 [6] - 需持续报告重大信息进展如会议决议 协议签署变更 批准情况 付款逾期 交付过户及诉讼仲裁等 [7][8] - 报告需以电话先行通知 同时传真书面文件 并以快件邮寄补充 [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编制 各部门及子公司需及时准确提供资料 高管需敦促信息收集整理 [9] 信息处理与披露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 必要时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程序并公开披露 [9] - 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 确保信息管理有效性 [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修改需遵循相同程序 [9]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10]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同时包括外部单位和个人 [2] - 外部信息使用人需遵守保密义务 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证券交易 [11] 信息定义与类型 - 信息涵盖所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内容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重大事项 [3] - 未公开重大信息需严格管理 外部单位不得在文件中使用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或已公开 [14] 信息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前需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 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报董事会秘书备案 [9] - 经办人需到董事会办公室填写《外部信息使用人备案登记表》 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9] - 信息报送部门需向接收方提供《保密提示函》 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函》 [9] 保密管理要求 - 外部信息使用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 承诺不泄露信息且不用于证券交易 [9][10] - 《保密承诺函》需在信息报送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 [4] - 保密提示函和承诺函等材料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10] 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 - 外部单位或个人如违反制度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 - 如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 公司需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并追究法律责任 [15] - 外部单位或个人因保密不当致使信息泄露 须立即通知公司 公司需第一时间向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3]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核心观点 - 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和加强内部控制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与义务 以保障股东权益 [1][2][3] 制度制定依据 -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 [3] 独立董事基本职责 - 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勤勉尽责 认真编制年度述职报告 [2] - 需学习证监会和交易所关于年报的要求 并参加相关培训 [3]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 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 年报工作执行机制 - 公司需提交年度报告工作计划供独立董事审阅 独立董事通过会谈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履行职责 并保留书面记录 [4] - 独立董事需与管理层全面沟通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4] - 在审计期间 独立董事需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年度审计安排 特别关注业绩预告情况 [4] -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独立董事需与其见面沟通问题 并形成签字会议纪要 [4] 异议处理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高管涉嫌违法违规时 需要求纠正或停止 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 [4] -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程序和材料完备性进行关注 可要求补充整改或延期召开会议 [5] - 若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 可书面联名提出延期审议 董事会需采纳 [5] - 对年报事项存在异议且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 费用由公司承担 [5] 确认与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需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对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内容需陈述理由并披露 [5] - 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提前泄露内容 [6] 述职报告与制度实施 - 独立董事需按交易所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说明履职情况并重点关注内部控制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并在股东会上报告 [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6]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框架 - 公司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旨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 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 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证券 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突发事件定义与分类 - 突发事件定义为与公司有关的 突然发生的 已经或可能对公司经营 财务 声誉 股价等产生严重影响的偶发性事件 甚至影响证券市场稳定 [1] -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治理类 经营类 政策及环境类 信息类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 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 由董事长任组长 总裁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6] - 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组长负责决策和指挥 副组长负责协调和执行 组员按分工履行职责 [7] - 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预警和预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需成立相应应急小组负责其下的突发事件管理及处置 [8] 预警和预防机制 - 公司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定期检查及汇报有关情况 做到及时提示和提前控制 [9] -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保持24小时开机 设置值班电话确保联络畅通 任何人均可作为信息报告人 信息报告需及时 客观 真实 [10] -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类别 起始时间 可能影响范围 预警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 [11] 信息传递与处置流程 - 预警信息由各职能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副总裁汇报 经分析调查后 可能转化为突发事件的信息须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4] -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后 需及时将事件情况 已采取的措施 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上报黑龙江证监局及有关部门 [12] 应急处置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后 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并根据职责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3] - 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 及时召开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并成立处置工作小组 制订处置方案和统一对外宣传解释口径 [14] - 针对治理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与当事人沟通 配合监管部门查处 了解资产状况并报告有关部门 [6] - 针对经营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或重组 [6] - 针对政策及环境类突发事件 主要措施包括了解政策环境详情及影响程度 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 派出领导亲赴现场处理 [6] 后期处置与应急保障 - 突发事件结束后 尽快消除影响并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同时调查评估事件的起因 性质 影响 责任等 修订和完善制度 [16] - 公司经营班子拟定善后事项处理意见 包括遭受损失情况及恢复经营的建议 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17] - 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保障(值班电话及手机畅通) 队伍保障(应急领导小组有权召集处置人员) 物资保障(设施 设备 资金 交通工具) 培训保障(应急预案和知识培训) [18] 奖惩机制 - 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9] -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0] - 对迟报 谎报 瞒报 漏报重要情况或其他失职 渎职行为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 制度修订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 修改和解释 [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4]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总则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1] - 公司人员需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公司人员不得干扰审计机构独立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1] 重大差错认定范围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与年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2] - 具体认定情形涵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重大错误、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存在重大差异等七类情况 [2][4]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标准涉及资产、净资产、收入、利润等指标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审计值5%以上 [5] 责任追究原则与程序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追究与改进相结合四项原则 [4]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时需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新审计 [5] - 内审部门需收集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6] 责任主体认定 - 信息报送部门或公司负责人对故意或过失导致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承担直接责任 [7]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 [7] - 财务报告真实性主要责任由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共同承担 [7] 追究处理措施 - 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时,内审部门需查实原因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责任追究 [7] - 从重处罚情形包括责任人主观故意、干扰调查、多次发生差错等五种情况 [7][8] - 责任追究形式包含内部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五种处理方式 [9] 制度适用范围 - 季度报告和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8]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薪酬结构 - 高管薪酬由基本工资、月度奖励和绩效奖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 月度奖励和绩效奖金为浮动部分[3] - 基本工资按年底双薪形式发放 月度奖励依据办公机关系统考核奖励办法按月发放[3] - 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 完成计划指标时按超额部分的3%发放 未完成指标则不发奖金并按未完成比例扣减年薪[3] 绩效奖金机制 - 个人绩效奖金取决于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3] - 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核心高管的奖金与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直接关联[3] - 绩效奖金实行年薪制 在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实际业绩完成比例考核发放[3] 薪酬发放与扣除 - 工资结算期为每月5日至13日 并于当月15日准时发放 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发放[3] - 工资直接扣除项包括个人所得税、劳动保险个人支付部分及逾期未还公司借款[4] - 因计算错误导致工资超领时 可在次月工资中直接扣除超额部分[4] 福利保障 -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高管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统筹保险和生育保险[4] - 医疗费用报销以医疗统筹保险为基础 公司补充报销住院治疗费用的医保余额部分[4] - 住房公积金按当地政府房改政策执行[5] 制度管理 - 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1] - 绩效奖金考核指标和标准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拟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监督[3] - 制度执行接受股东、董事及全体员工监督 解释和调整权归薪酬管理委员会[5]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与总则 - 为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 -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 委员会成员需保证足够时间精力履行监督外部审计 指导内部审计及促进内部控制等职责[1] 人员组成与任职要求 - 委员会由3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过半数成员不得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2] - 独立董事委员需占成员总数1/2以上 所有成员需具备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2] - 委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2]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需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经验[2] 职责权限与工作范围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 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报告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解聘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政策变更等[3] - 主要职责涵盖监督评估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协调 财务信息审核 内部控制评估及行使监事会职权等[4] - 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包括评估其独立性专业性 提议聘请更换机构 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沟通审计计划及重大事项等[4]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实施 评估工作报告及指导部门运作[4] - 审阅财务报告需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出意见 关注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5] -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评估制度设计适当性 审阅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外部审计报告及督促缺陷整改[5]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6] 会议机制与决策程序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 由召集人召集主持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6] - 会议需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议意见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或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每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托[7] - 会议可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 内部审计人员 财务人员等列席提供信息[7] - 会议需制作记录并由出席人员签字 审议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需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专业背景 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8] - 需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会议召开情况[8] - 履职中发现重大问题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需及时披露事项及整改情况[8] - 董事会未采纳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时需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8] - 需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9] 附则与实施细则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抵触时按新规执行并立即修改报董事会审议[10]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10]
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6 01:27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总裁工作细则以规范总裁职权与行为 确保日常经营高效运作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1] 总裁任职资格与任免 - 总裁需具备丰富经济理论和管理知识 较强经营管理能力 多年企业管理经验 熟悉行业政策法规 诚信勤勉且年富力强 [1] - 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经济犯罪者 破产企业负责人 吊销执照法定代表人 大额负债者及市场禁入者担任总裁 [2]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任 副总裁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2] -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总裁 [2] 总裁权限 - 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经营计划 [3] - 拟订公司发展规划 重大投资项目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财务预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注册资本变更方案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员工工资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 [3][4]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 任免其他管理人员 决定员工聘用升级加薪奖惩辞退 [4] - 审批日常费用支出 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投资项目 决定授权内贷款担保资产处置事项 审批财务支出款项 [4] - 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协议 签发日常行政业务文件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 - 总裁拥有100万元以内资金资产运用权限 100万至1000万元且不超过净资产10%的需经总裁办公会2/3成员同意并报董事长批准 [5] - 总裁办公会可决策资产总额占公司总资产10%以下 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下且低于1000万元 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下且低于100万元等事项 [7] 总裁职责 -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 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越权 [5] - 组织实施董事会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 分析市场信息研发新产品 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5][6] - 加强员工培训教育 培育公司文化 改善员工条件 调动员工积极性 [6] - 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 保证报告真实性 [6] - 禁止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行为 包括自营同类业务 行贿受贿 侵占挪用资金 擅自担保等 [6] 总裁办公会议 - 总裁办公会为公司日常决策机构 每周召开一次 讨论经营管理重大事项 [7] - 参会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及高管 必要时扩大至部门负责人 [7] - 会议记录需记载日期地点主持人议程出席人发言要点及具体意见 [8] - 会议决定以纪要或决议形式发出 经总裁签署后由综合管理部督办 保密材料需收回 [8][9] 工作程序与报告制度 - 投资项目需经可行性研究 总裁办公会审议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实施后跟踪检查并审计 [9] - 人事任免中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部门负责人由人事考核后总裁决定 [10] - 财务支出实行大额款项总裁与财务负责人联签 重要支出由使用部门报告财务审核总裁批准 日常费用由使用部门审核总裁批准 [10]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制定招标文件评估投标单位 签订合同后跟踪管理监督 竣工后验收并决算审计 [10][11] - 总裁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实施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 重大合同执行情况 资金运用盈亏情况 重大项目进展等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