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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3
公司治理与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6年3月9日14点50分在深圳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2][3] -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两项特别决议议案,且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5][7] - 股东需在2026年3月5日规定时间内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完成会议登记,会议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2][14][15] 董事会决议与核心议案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全体8名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了三项议案 [20][22][24][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回购专用账户中剩余的全部5,359,645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1][32][34]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股份注销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36,909.2878万元减少至36,373.3233万元,股份总数由36,909.2878万股减少至36,373.3233万股 [23][24][26][27][28][29] 股份回购与注销详情 -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以不超过15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激励,后因权益分派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14.75元/股 [32] - 回购计划于2023年4月28日完成,累计回购股份5,359,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回购最高价为10.13元/股,最低价为8.47元/股 [33] -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若在回购结果公告后3年内未转让则需注销,鉴于公司尚未使用该部分股份实施激励,故决定将其全部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69,092,878股减少至363,733,233股 [21][32][34] 相关影响与后续程序 - 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5][36] - 上述股份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24][37]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债的进展情况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1
文章核心观点 -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接受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偿债务的方式,解决了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的大部分应收账款,涉及金额1.289亿元,并制定了剩余款项的详细还款计划,以保障公司权益和资产安全 [1][2][18] 关联方以实物资产抵债的进展情况 - 公司为林芝天路企业管理交流中心项目的施工方,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收回相关费用147,957,489.58元 [2] - 为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回收,经协商并评估后,同意厦门东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议的以资产抵债方式,等额抵偿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128,910,200.00元 [2] - 目前,公司已与厦门东翔、林芝毛纺厂签订抵偿协议,厦门东翔对剩余应收款项出具了还款计划 [2]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债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林芝毛纺厂尚欠厦门东翔建安费146,436,751.39元,厦门东翔尚欠公司建安费147,957,489.58元,三方对债务金额无异议 [3] - **设计成果补偿**:公司对厦门东翔完成的酒店装修设计成果进行补偿,金额4,523,148.43元,补偿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4] - **抵债资产详情**:抵债资产为酒店物业,包括1号楼1-5层酒店房产及地下游泳池(计容建筑面积16,618.4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面积1,935.4平方米)、13间底商(1,066.93平方米)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以及酒店楼前空地4,400.5平方米 [4][5] - **资产作价与抵偿**:全部抵债资产的打包转让总价为128,910,200.00元,用于等额抵偿债务 [9] - **产权保证**:林芝毛纺厂保证抵债资产产权清晰,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未被查封冻结,且不附带任何可能影响使用的第三方债务或负担 [6] - **资产交付与过户**:协议生效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过户,同时进行现场移交和资料移交 [10] - **面积差异处理**:若后期实际办证面积与提供面积存在差异,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将对交易对价进行调整 [10] - **过渡期安排**:自协议生效至产权变更登记期间,林芝毛纺厂不得对抵债资产设立权利负担或进行处置 [12] 还款计划 - **债务余额变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厦门东翔应收账款余额为147,957,489.58元;支付设计补偿4,523,148.43元后,截至2026年1月20日余额为143,434,341.15元;本次抵偿128,910,200.00元后,剩余未抵偿金额为14,524,141.15元 [4][15] - **分期还款安排**:厦门东翔计划于2026年底前分五期支付剩余款项:第一期3,526,551.39元(6月20日前)、第二期3,000,000.00元(8月20日前)、第三期4,000,000.00元(10月20日前)、第四期3,000,000.00元(11月20日前)、第五期997,589.76元(12月20日前) [16][17] - **违约处理**:若厦门东翔未按约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公司有权宣布剩余债务立即到期,并要求林芝毛纺厂履行代偿义务,同时采取司法手段追偿 [18] 其他情况说明 - 除资产抵债外,公司已就项目逾期款项向林芝毛纺厂及其他单位主张资金利息,对方同意支付利息1,541.09万元 [19] - 作为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过户后,公司拟出售时将综合评估估值和市场情况,确保不低于市场价格出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9]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1月份销售及获取项目情况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0
公司2026年1月销售业绩 - 2026年1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7.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00% [1] - 2026年1月公司实现签约金额12.2亿元,同比下降45.78% [1] 公司近期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 公司新增大连市马栏啤酒厂地块(大城2025-12号宗地) [1] - 项目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南侧,占地面积63,597.29平方米,容积率1.56,计容建筑面积98,830平方米 [1] - 公司在该项目的权益比例为40% [1] - 地块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业40年 [1] - 项目成交总价为73,666万元 [1]
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及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0
银华基金产品运营动态 - 公司旗下多只债券及指数基金自2026年2月12日起暂停大额申购业务,单账户每日限额分为三档:银华安鑫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限额1000万元[67],银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限额100万元[6],另有七只基金限额500万元,包括银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基金[1]、银华致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8]、银华中债0-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基金[12]、银华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16]、银华季季丰9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8]、银华顺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3]、银华安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72] - 上述所有暂停大额申购的基金均将于2026年2月24日恢复办理相关业务,且恢复时不再另行公告[2][6][8][13][17][29][34][68][73] - 在限制大额申购期间,所有相关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均正常办理[2][6][8][13][17][28][34][68][73] 银华基金新产品成立 - 银华智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6年2月11日生效,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该基金[21][24] - 该新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在10万份至50万份(含)之间[23]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新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22] -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赎回,申购开始时间将另行公告[24] 银华恒指港股通ETF持有人大会 - 公司将以通讯方式召开银华恒指港股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18)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持续运作议案[37][39] - 该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触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召开持有人大会条件[61][62] - 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2月9日,投票表决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4月14日17:00止[38][40] - 决议生效需满足两个条件:参与表决的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且议案经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56] 银华基金其他业务公告 - 为提升银华中证农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农业ETF银华,代码:159827)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公司自2026年2月11日起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流动性服务商[66][67] - 公司提供了统一的客户服务咨询渠道,包括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以及网址www.yhfund.com.cn[3][7][9][13][18][30][34][44][59][69][74]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30
文章核心观点 -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连续交易业务,新增质押了1000万股公司股份,该质押为控股股东为公司经营提供的非融资类担保,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当前质押风险可控 [1][2][4][8]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详情 - 本次质押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的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为公司(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翔尚达有限公司(含其关联公司)的连续交易业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人民币的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3个月 [2]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 - 本次股权质押是宝泰隆集团为公司交易提供担保,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还款来源为公司销售收入 [4] 控股股东持股及累计质押概况 - 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455,893,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0% [2] -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日,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368,3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80.79% [2] - 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及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 [4] 控股股东财务状况与资信 - 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未发行债券,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 - 本次股权质押是非融资类质押,不涉及融资资金及新增融资安排,资金用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由上市公司进行偿还,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不存在偿债风险 [6] 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 2025年度,控股股东与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情况 [7] - 2025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拆借资金合计11,580万元、归还资金8,660万元,上述事项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 质押风险评估与应对 - 本次股份质押后比例略超过80%,系2025年公司存量银行贷款未同步办理解质押与重新质押所致,属于阶段性情况 [8] - 公司二级市场股价高于质押价格,且高于质押预警线,暂不存在因股价波动触发补充质押的情形,目前不存在股份被违约处置或强制平仓的可能性,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8] - 后续如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应对措施 [8] 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 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 -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4] - 截至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8
案件核心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新增两起执行裁定,案件均处于执行阶段[1] - 案件一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45亿元及相关费用,案件二涉案金额为人民币5.46亿元及相关费用、应收账款及股权[1] - 案件申请人均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因控股股东未能按期还本付息且相关担保方未履行担保义务,银行申请强制执行[3][4][6][7] 案件具体事由与裁定结果 - **案件一事由**:劲嘉创投获得11.39亿元贷款,并以1.388亿股劲嘉股份股票提供质押,另有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3] - **案件一裁定**:法院裁定查封、冻结、扣押等被执行人财产,以12.45亿元及利息、费用为限[5] - **案件二事由**:劲嘉创投获得5亿元贷款,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项目应收账款质押以及七方连带责任担保[6] - **案件二裁定**:法院裁定1) 查封、冻结等七名被执行人财产,以5.46亿元及利息、费用为限;2) 冻结相关项目应收账款;3) 冻结5,326.8万股湖州新天外绿包印刷有限公司股权[8]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无直接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2][10] - 控股股东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票4.49亿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票的99.69%,占公司总股本的30.92%[11] - 因涉及诉讼,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若后续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其持股可能面临进一步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11]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累计涉诉情况 -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乔鲁予涉及多项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进展并督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8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该计划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了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48元,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1][4][8] 激励计划关键时间线与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2025年12月19日首次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 [2]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1日在公司内部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2] -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1月12日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3] - 董事会于2026年1月17日及1月21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5] - 授予日为2026年1月2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2月10日 [4][8][13] 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细节 - 授予人数为29人,授予数量为88.09万股 [4][8] - 授予价格为11.48元/股 [4][8] - 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项总计为10,112,732.00元 [12] - 激励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 [8]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5] 股份限售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获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 [7] -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但享有分红、配股、投票等权利 [7]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未满足条件者所持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7] 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 - 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公司层面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未发生规定的负面情形 [9]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目标,具体考核目标值在公告中以表格列示但未在文本中披露具体数字 [10] - 若公司层面考核达到目标值,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未达到,则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10][11]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并据此确定个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2] 资金来源、股本影响及财务处理 -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 -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13] - 根据股份支付会计准则,激励计划产生的总费用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具体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已在公告中测算列示 [14] - 授予价格11.48元/股与公司回购股份均价22.77元/股存在差异,相关会计处理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15] 股份回购计划背景 - 公司此前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4000万元的自有及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经权益分派后由32.44元/股调整为31.79元/股 [14][15] -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880,900股,占总股本的0.66%,回购最高成交价23.38元/股,最低成交价22.12元/股,成交均价22.77元/股,累计成交金额20,056,362.37元 [15]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来源于上述已回购的股份 [15]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8
新增销售渠道与费率优惠 - 自2026年2月11日起,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新增销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投资者可通过该渠道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等业务 [1] - 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上述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创金启富决定和执行 [2] 多只基金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业务 -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平安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证券投资基金、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及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均将在2026年春节假期前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8][14][18] - 上述基金的申购等业务暂停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3日,自2026年2月24日起恢复办理,期间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照常办理 [4][6][8][10][14][17][18][20] - 暂停业务期间,投资者通过包括创金启富在内的众多指定销售渠道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6年2月24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该日起享受基金收益 [5][9][16][19] 新增ETF流动性服务商 - 为促进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自2026年2月11日起,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恒生港股通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该基金场内简称为港股通科技ETF平安,代码为159152 [12] 新基金成立 - 平安新锐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6年2月11日生效 [21] - 该基金募集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基金的份额数量区间均为0份 [21] -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申购开始日期将由基金管理人依法决定并公告 [2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6
公司融资与担保计划 - 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2][3]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2][3]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550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40%和17.52% [2][16] 子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 - 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包括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信丰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捷兴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2][7] - 珠海迅捷兴成立于2019年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 - 信丰迅捷兴成立于2011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 [10] - 捷兴智造成立于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68万元,负债总额6.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43% [12]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第G、H、I栋”变更至“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446号星展广场1栋A座24楼” [19] - 地址变更原因为公司已将原址与PCB生产制造相关的资产按账面价值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捷兴智造,该子公司自2026年2月1日起经营上述业务 [19] - 因注册地址变更,公司需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股东会议程安排 - 公司将于2026年2月26日15点00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新注册地址的会议室 [28] - 会议将审议包括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在内的议案 [27][28] - 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 [25][28]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上海证券报· 2026-02-11 02:26
新增累计诉讼情况 - 公司自前次披露(2026年1月28日)至本公告日,累计新增被动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1,863,347.18元 [2] - 新增诉讼事项中,已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其余未判决案件的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3] 前期已披露诉讼进展 - 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编号2026-005),本次公告更新了相关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3] 特定诉讼案件判决详情 - 公司作为被告,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收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湘0112民初7824号)[8][9] - 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湖南仙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三元厂房和临时设施工程款43,866,019.3元,并自2025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8][9] - 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支付公辅用房工程款8,490,874.93元,并自2025年12月20日起按年利率3%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8][9] - 判决要求公司向原告退还保证金130万元 [8][9] - 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以及被告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10][11] - 本案本诉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合计359,436元,其中公司需负担304,154元;反诉受理费14,914元由公司负担 [11] 诉讼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对于新增累计诉讼,已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可能影响公司利润,未判决案件的影响待定 [2][3] - 针对已判决的特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于案涉项目工程费前期已确认成本,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