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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被立案调查,背后OTA博弈该如何平衡|乐言商业
第一财经· 2026-01-17 18:18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1] -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约谈携程等5家旅游平台,针对“二选一”、技术手段干预定价、订单后毁约加价、价格欺诈等问题进行通报 [1] - 2025年9月,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携程进行约谈,涉及价格不合理限制等问题 [1] - 2025年12月,国家多部门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经营者降价、限制跨平台定价等行为 [4] - 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宣布启动针对携程等OTA的不正当反垄断维权工作 [1] 公司经营与市场地位 - 携程集团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净营业收入1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环比增长24% [2] - 携程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470.11亿元,归母净利润290.13亿元 [2] - 住宿预订业务贡献了携程超过40%的收入 [2] - 携程通过并购去哪儿、艺龙及入股同程等方式进行了“去对手化” [1] - 具有市场优势的大型OTA是酒店客房分销的主要渠道,占据强势地位 [2] 行业结构与商业模式矛盾 - 截至2024年底,中国住宿业设施总数约57万家,客房总规模约1927万间 [2] - 中国酒店门店和客房连锁化率分别为26.75%和40.09%,同比分别下滑1.28和0.86个百分点,远低于发达国家70%以上的水平 [2] - 低连锁化率意味着大量酒店依赖OTA分销,自身直销能力不强 [2] - OTA平台通过补贴、排名和付费推广等方式影响酒店定价或要求酒店付费,平台占据主导地位 [3] - 矛盾在不具备连锁能力的中小住宿业者(如民宿)中更为明显,易引发“二选一”问题 [3] - 平台与商家利益失衡,部分商家利润下滑甚至亏损,民宿行业是矛盾的“高发地” [3] 行业未来展望 - OTA和电商平台在互联网时代有其必要性,但佣金需在合理范围内 [6] - 直播和即时零售等新渠道的崛起,将分流消费者和商户 [6] - 大型平台应考虑发掘更多元化的商业模式,与商家平衡发展,而非单纯增加佣金或补贴 [6]
反携程,到底反的什么?
商业洞察· 2026-01-17 17:2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调查,标志着在线旅游平台反垄断从“提醒”进入“动真格”阶段 [4] - 反垄断的核心逻辑是防止平台“仗着垄断抢钱”,旨在维护一个平台、商家、消费者长期共生的“无限游戏”,而非扼杀平台发展 [4] - 平台经济中,垄断导致平台从创造价值的“桥梁”异化为掠夺价值的“收割机”,反垄断旨在恢复公平竞争,让市场回归服务与性价比的良性赛道 [7][13][14] - 真正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是“共生”与“正和博弈”,即平台通过为商家和消费者创造价值来获取合理利润,共同把蛋糕做大 [16][28][29] 平台垄断的成因与表现 - 平台通过资本补贴培养用户习惯,使商家和消费者产生依赖,流量天平倾斜后,平台从“桥梁”变为“收费站”甚至“云端领主” [10] - 在线旅游平台拥有“易腐库存”的天然优势,酒店为追求满房率,在流量胁迫下被迫接受苛刻条件 [11] - 携程的抽佣模式分为三类:普通合作抽佣10%但无流量;金牌合作抽佣12%需承诺比其他平台便宜5%;特牌合作抽佣15%但要求全网独家以获得置顶流量 [13] - “特牌合作”中的“二选一”条款是此次被调查的关键,对商家而言是“生死题”而非选择题 [13] - 携程占据国内在线旅游56%以上的交易额,2025年第三季度日均净利润达2.16亿元,其净利润超过整个A股旅游板块 [5] 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 - 商家利润被高额佣金和投流费用榨干,最终沦为“给平台打工” [12] - 平台要求“全网最低价”可能导致商家为提高基础定价以覆盖成本,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21] - 大数据杀熟等行为造成消费者隐形消费,如同一天同一房间对不同用户显示不同价格 [21] - 平台单方面制定和修改规则,如随意涨佣金,商家缺乏反驳机会,破坏了生态平衡 [19] 健康商业模式的核心理念 - 赚钱的前提是为他人创造价值,例如平台应通过提供用户数据帮助商家优化经营,或提供更可靠的服务保障来赢得消费者 [17] - 规则应由参与者共同制定,而非平台单方面决定,反垄断措施如禁止“二选一”和限制强制高抽佣旨在为商家松绑 [19][20] - 盈利应秉持“长期主义”,避免“短期套利”,确保生态内所有参与者都能持续获益 [21] - 平台的价值在于充当“生态共建者”和“桥梁”,而非“收费站”或“云端领主” [28] 反垄断的积极作用与监管边界 - 反垄断的核心是“恢复竞争”,而非简单罚款,充分竞争能迫使平台提升服务与价值,不敢“躺平收割” [24] - 监管应扮演“守夜人”角色,只划“红线”:严管“二选一”、强制调价、大数据杀熟等触碰底线的行为;对正常的佣金比例、产品创新等市场行为不予干预 [25] - 清晰的监管规则为“无限游戏”搭建了“安全区”,使各方能放心投入长期资源,做深做久生态 [25] - 反垄断的目标是让市场“活起来”,通过遏制不正当的垄断行为,促使平台回归靠创造价值赚钱的正道 [22][23]
反垄断调查:商家苦携程久矣
经济观察报· 2026-01-17 12:59
文章核心观点 - 公司因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案调查,调查范围包括酒店、机票等业务及大数据杀熟情况 [2][3] - 尽管公司佣金费率与部分推广产品价格多年未涨,但商家与公司的矛盾因市场环境变化、流量获取成本上升及平台规则执行问题而加剧 [1][2] - 行业面临供给过剩、流量不足的核心矛盾,反垄断调查可能推动平台行为规范化,但无法直接解决市场根本问题 [19] 关于公司佣金与收费模式 - 公司向酒店民宿商家收取的佣金基础费率6年未涨,金字塔、云梯等推广产品价格近两年也未变动 [1][3] - 商家综合使用特牌、金字塔、云梯、扫码住等推广方式后,总体佣金成本可高达30%—40% [2][14] - 公司综合佣金费率约为4.4%,低于欧美OTA巨头12%—15%的费率 [17] 关于“特牌”合作模式与争议 - “特牌”是公司挂牌酒店中的最高级别,需交付15%的佣金,协议承诺提供宣传、数据等支持 [5] - 特牌协议存在“独家供货”或“价格最优”的隐形要求,虽未明文禁止多平台上线,但业务人员会通过沟通进行约束 [5][6][7] - 在云南等供需失衡市场,公司对特牌商家“独家上线”的要求执行严格,商家订单70%—90%依赖公司,抵触情绪强烈 [7][8] - 在华东、华南等供需平衡区域,执行相对宽松,特牌商家可在其他平台上线,但需保证公司价格不高于其他平台 [7] 关于流量获取与商家经营压力 - 公司推广后台采用竞价模式,单次点击报价可达3.5元,商家每日推广费用可达数百元 [2] -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流量获取成本攀升,有商家反映单次点击出价3元几乎看不到效果,需参考竞争对手出价 [13][14] - 为维持平台排名,有酒店每周需投入8000元用于流量购买,但成交转化率难以保障 [14] - 特牌商家数量增加导致流量被稀释,特牌与非特牌商家在流量获取上的差距正在减小 [12] 关于平台规则与商家处罚 - 公司系统可能判定商家“诱导客人线下交易”并处以罚款及流量限制,商家申诉可能被驳回 [15] - 公司后台的“调价助手”可能自动将房价下调至商家设定价格以下,公司称其旨在帮助商家提高竞争力,商家可关闭此功能 [15] 关于公司的市场地位与反垄断调查 - 公司在核心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达到56%,若计入同程旅行,“携程系”合计市占率近70% [18] - 根据《反垄断法》,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达二分之一可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8] - 专家分析,公司可能因涉嫌设置不合理过高抽佣比例或要求“二选一”排他合作而违反《反垄断法》 [18] - 参考阿里巴巴、美团案例,公司可能面临上年度销售额3%至4%的罚款,并可能面临商家、消费者及竞争对手的索赔 [19] - 反垄断调查预计可能在年内做出处罚决定 [19] 关于行业现状与公司战略 - 行业核心痛点是供给过剩与流量不足,市场情绪和经营者心态加剧了“内卷” [19]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住宿预订业务营收80亿元,同比增长18%,环比增长29%,占总营收超40% [17] - 公司正加速国际化进程,2025年上半年销售及营销费用同比增长17%用于国际业务扩张,国际版Trip.com正与国际OTA巨头竞争 [20]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口岸出入境外国游客达3805.3万人次,同比增长30.2%,入境游对中国GDP贡献低于0.5%,有巨大增长潜力 [20]
智通ADR统计 | 1月17日
智通财经网· 2026-01-17 07:57
港股与ADR市场表现对比 - 大型蓝筹股多数下跌,汇丰控股ADR收报128.695港元,较香港收市涨0.15%,而腾讯控股ADR收报612.833港元,较香港收市跌0.76% [2] - 在列出的27只港股中,有20只股票的ADR换算价低于其港股最新价,显示多数在美交易的ADR相对港股出现折价 [3] - 仅有汇丰控股、百度集团-SW、携程集团-S和百济神外4只股票的ADR换算价高于或等于其港股最新价,呈现溢价或平价交易 [3] 个股价格变动详情 - 腾讯控股港股最新价617.500港元,下跌4.500港元或0.72%,其ADR换算价为612.833港元,较港股价格低4.667港元 [3] - 汇丰控股港股最新价128.500港元,上涨0.300港元或0.23%,其ADR换算价为128.695港元,较港股价格高0.195港元 [3] - 泡泡玛特股价跌幅最大,港股最新价178.600港元,下跌10.600港元或5.60%,其ADR换算价为176.911港元,较港股价格低1.689港元 [3] - 携程集团-S港股最新价466.200港元,上涨6.200港元或1.35%,其ADR换算价为481.612港元,较港股价格大幅高出15.412港元 [3] - 长和涨幅居前,港股最新价60.500港元,上涨1.050港元或1.77% [3] - 小米集团-W下跌2.01%,友邦保险下跌1.53%,中国平安下跌1.29%,京东集团-SW下跌1.30%,多数科技及金融股收跌 [3]
TCOM ANNOUNCEMENT: If You Have Suffered Losses in Trip.com Group Limited (NASDAQ: TCOM), You Are Encouraged to Contact The Rosen Law Firm About Your Rights
Globenewswire· 2026-01-17 07:11
事件概述 - 罗森律师事务所宣布对Trip.com Group Limited展开调查 潜在证券索赔源于公司可能向投资公众发布了具有重大误导性的商业信息 [1] - 调查背景是2026年1月14日Investingcom的一篇报道 该报道称Tripcom股价下跌是因为这家中国旅游服务提供商披露其正因潜在反垄断违规行为接受中国市场监管机构的调查 [3] - 在此消息影响下 Tripcom美国存托凭证在2026年1月14日当日下跌了17% [3] 法律行动 - 罗森律师事务所正在准备集体诉讼 旨在为投资者挽回损失 [2] - 购买了Tripcom证券的投资者可能有权通过风险代理收费安排获得赔偿 而无需支付任何自付费用或成本 [2] - 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网址、电话或邮箱联系以加入潜在的集体诉讼 [2] 律师事务所背景 - 罗森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投资者权益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证券集体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 [4] - 该所曾达成针对中国公司的有史以来最大的证券集体诉讼和解 并在2017年因证券集体诉讼和解数量被ISS证券集体诉讼服务部门排名第一 [4] - 自2013年以来 该所每年排名前四 已为投资者挽回数亿美元 仅在2019年就为投资者确保了超过438亿美元 [4] - 该所创始合伙人劳伦斯·罗森在2020年被法律360评为原告律师界的泰斗 其多位律师也获得行业认可 [4]
Trip.com: Antitrust Overhang Creates An Attractive Entry Point (NASDAQ:TCOM)
Seeking Alpha· 2026-01-16 20:5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作者为买方对冲基金专业人士 在全球发达市场进行跨行业的基本面、收益导向的长期分析 [1] 作者身份与研究方法 - 分析团队由买方对冲基金专业人士组成 [1] - 采用基本面分析方法 关注收益导向和长期投资 [1] - 研究范围覆盖全球发达市场的多个行业 [1]
Trip.com: Antitrust Overhang Creates An Attractive Entry Point
Seeking Alpha· 2026-01-16 20:56
文章性质与作者背景 - 文章作者为买方对冲基金专业人士 在全球发达市场进行跨行业的基本面、收益导向的长期分析 [1] - 文章内容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并非投资建议 [2] - 发布平台Seeking Alpha的分析师为第三方作者 包括专业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其并非持牌证券交易商、经纪商或美国投资顾问/投行 [3] 信息披露与免责声明 - 作者声明在所提及的任何公司中均未持有股票、期权或类似衍生品头寸 并且在未来72小时内也无计划建立任何此类头寸 [2] - 作者未因撰写该文章获得任何公司提供的报酬 与文章中提及股票的任何公司均无业务关系 [2] - 发布平台Seeking Alpha声明 过往表现并不保证未来结果 其表达的任何观点或意见可能并不代表Seeking Alpha的整体观点 [3]
携程被立案:企业的本质是什么?
搜狐财经· 2026-01-16 16:56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认为中国平台经济公司在成长为垄断巨头后,其商业价值观已严重偏离本质,从创造社会价值转向了以业绩和增长为唯一目的的“价值攫取”,当前对携程的监管事件是反思和扭转畸形“增长观”的契机 [2][4][12] 对平台经济行业的观察 - 平台经济初期通过解决社会问题创造价值,如淘宝解决买卖信任、美团解决吃饭便利、携程解决出行麻烦、拼多多促进商品普及 [2] - 平台公司成长为垄断巨头后行为变味,被形容为“少年终成恶龙”,其增长模式引发广泛不满,即“天下苦携程久矣”,并延伸至美团、拼多多、抖音等其他平台 [2][3] - 行业存在严重的业绩和增长导向,公司将业绩本身视为唯一目的,将数字跳动视为意义 [4] - 平台公司的行为被指在存量市场进行“零和博弈”,依靠垄断“剪羊毛”,其庞大的业务规模并未赢得尊重 [12] 对携程公司的具体分析 - 携程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达199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日均净赚超过2亿元 [2] - 携程的盈利能力远超其上下游合作伙伴,包括酒店、景区和航空公司,整个行业利润总和不及携程一家 [2] - 文章将携程面临的监管立案视为对其商业灵魂的拷问,而非简单的罚款问题 [10] 关于企业本质与商业价值观的论述 - 引用科斯、熊彼特和德鲁克的观点,指出企业的本质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推动创新以及作为社会器官解决社会问题,而非以赚钱为目的 [6] - 利润被德鲁克定义为企业的“限制条件”,如同粮草之于行军,是生存所需而非最终目的 [6] - 批评当前企业将“数字为王”作为目标,为了KPI不惜采取垄断、大数据“杀熟”、榨干上下游利润等手段 [6] - 强调“做正确的事”远比“正确地做事”重要,偏离正确道路后,速度越快离真理越远 [6] - 商业的本质应是价值交换,而非价值攫取,企业的增长空间应源于其解决问题的大小 [11] - 企业需要找到超越金钱的“北极星”和“价值理性”,不能只作为工具理性的计算器 [10] - 将某些平台公司的无限扩张欲望比作“癌变”,认为企业必须在自身之外找到存在的目的 [10] - 以胖东来为例,指出其规模虽小但境界高,关注员工福祉与顾客信任,与追求无限膨胀的平台公司形成对比 [8][10] 对企业家与公司的呼吁 - 呼吁中国商业界彻底反思,摒弃对虚胖数字和垄断市值的迷恋 [12] - 希望携程此次事件能使其重新找回对商业本质的敬畏 [13] - 强调企业长久发展依赖刻在骨子里的社会责任感,而非法务或算法的精明,社会责任反过来会保护企业 [14] - 建议企业家自省:如果公司消失,世界会感到遗憾还是松一口气,以此衡量公司存在的真正价值 [14]
携程年赚300亿元+,或被罚65亿高不高?
新浪财经· 2026-01-16 15:14
监管调查与潜在处罚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对携程集团立案调查并进驻其上海总部进行调查 [2][16] - 若查实违反《反垄断法》,公司可能面临上一年度营业额1%至10%的罚款 [2][16] - 基于公司2025年约650亿元的营收测算,最高罚款金额可能达到65亿元 [2][16] - 此次潜在罚款金额(49-65亿元)高于此前对美团的34亿元罚款 [1][15]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净利润高达290亿元 [5][19] - 预计2025年全年净利润将超过350亿元 [5][19] - 公司前三季度毛利率达到81%,显示出极强的盈利能力 [7][21] - 公司在在线旅游市场占据72%的市场份额,处于市场主导地位 [7][21] 处罚影响与市场观点 - 尽管罚款金额巨大,但相对于公司预计超过350亿元的年度净利润,财务影响相对有限 [4][18] - 市场普遍认为高额罚款是对公司垄断行为的警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其业务整改 [9][23] - 天价罚单通常伴随着对灰色地带业务的清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部分收入来源 [9][23] - 有市场观点认为公司的高利润部分源于对用户和商家的强势策略,例如频繁电话推销贷款产品 [7][21] 公司背景与市场环境 - 携程集团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公司 [10][24] - 此次调查是继阿里巴巴(罚182亿)、美团(罚34亿)、滴滴(罚80亿)之后,监管对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又一重要行动 [1][15] - 市场呼吁公平竞争环境,有未经证实的网络爆料称调查可能涉及比“大数据杀熟”更严重的问题 [9][23]
逼迫“二选一”、抢夺定价权 携程“盘剥”商户被反垄断调查
新浪财经· 2026-01-16 15:08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集团立案调查 - 2025年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3][12] - 调查主要围绕公司在酒店业务方面的经营行为,尤其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3][12] - 此次立案是对前期核查及2025年下半年公司在多地接连被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的回应 [3][7][12] 涉嫌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 - **强制干预定价**:商家投诉公司通过“调价助手”功能强制修改酒店价格,且申请关闭该功能异常艰难,存在“申请-驳回”反复循环的情况 [4][13] - **实施“二选一”条款**:公司的“特牌”商家可能被要求不在其他竞争平台(如美团)上线,即变相独家合作,此问题被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等机构明确指出 [4][13][14] - **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行业协会接到大量投诉,反映公司存在单方面涨佣、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屏蔽流量等行为 [5][14] 公司的市场地位与行业格局 - 据交银国际测算,2024年携程在酒旅市场的GMV市占率达**56%**,与同程(**13%**)合计占据国内OTA市场近**70%**份额 [6][14] - 公司业务覆盖全球超**200**个国家的**120万**家国际酒店,以及国内**600**多个城市的**75万**家酒店资源,中小经营者难以脱离其平台 [6][14] - 市场“一家独大”的格局被指并非完全源于公平竞争,而是通过资本并购与规则霸权构建 [6][14] 商家的成本与佣金压力 - OTA平台显性的基础佣金市场标准约为**10%—15%** [6][15] - 商家为获得更好流量曝光(如提升排名至首页、购买广告位)需支付额外隐性费用,总佣金支出可能接近**40%**,较显性佣金翻倍 [6][15] - 尽管商家面临收益困境,公司2024年净利润达**172亿元**,同比增长**72%**,其四成收入来自酒店预订业务 [7][15] 监管背景与历史约谈 - 2025年8月5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约谈携程、同程、美团、飞猪等五家平台,直指可能存在的“二选一”、干预定价、价格欺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7][15] - 2025年9月17日,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就“调价助手”问题对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认定其违反《电子商务法》及《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 [7][16] - 此次调查是继2021年阿里巴巴、美团“二选一”案件及2022年底知网案后,总局首次对大型平台企业正式启动的反垄断调查 [8][16] 消费者投诉情况 - 在黑猫投诉平台,包含“携程”的投诉总数达**160,303**条,仅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就有超**3,600**条 [8][16] - 投诉内容涉及机酒退款遇阻、平台调价、捆绑消费、虚假宣传、贷款纠纷等 [8][16] - 携程出行服务累计投诉**119,321**条,近30天内投诉**2,386**条;携程金融总投诉**22,870**条,近30天内投诉**1,273**条 [8][16] 政策与法律环境 - 调查背景是国家对“内卷式”竞争的系统性整治,2025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提出2026年将加强执法,深入整治此类低价、低质、低水平的竞争 [8][17] - 2025年推出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将平台强迫商家低于成本价销售、滥用规则进行虚假交易等“内卷式”行为纳入规制范围 [9][17] - 202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不得以“大数据杀熟”、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侵害游客权益 [9][18] 公司回应与潜在处罚 - 携程集团于1月14日回应,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全面落实监管要求 [8][16] - 若被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公司将面临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罚款的处罚 [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