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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6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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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日照港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4-08-29 21:23
发行计划 - 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50亿,中票不超30亿,超短融不超20亿[3][4] - 中票期限不超10年,超短融不超270天[3][4] 发行相关 - 对象为银行间债市合格机构投资者[4] - 方式为簿记建档、集中配售公开发行[5] - 无担保[5] 资金用途 - 用于优化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等[5] 流程进展 - 2024年8月29日董事会通过申请议案[7] - 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取得交易商协会注册[3][7][8][9]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处理注册发行事宜[6]
日照港:日照港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21: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8月19日发通知,8月29日召开,11位董事全参会[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3][4][5][7][8][9] 后续安排 - 申请注册发行融资券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报备文件 - 报备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等4项文件[10]
日照港:日照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7:3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 5 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
日照港:日照港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4-26 17: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股 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公司出资设立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和公司持有股权比例 虽未超过 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的,公司派出董事在表决前,需 取得公司授权。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第三方 所负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担保的债务种 ...
日照港:日照港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6 17: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日 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 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根据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七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和罢免。 第八条 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得由下列人员担任: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 ...
日照港:日照港公司章程
2024-04-26 17: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鲁政股字〖2002〗 31 号),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兖矿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晋城无烟煤矿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00007409658444。 中文名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IZHAO PORT CO.,LTD.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 ...
日照港:日照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6 17: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 ...
日照港(60001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8:22
营业收入及净利润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86,431,470.2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1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4,391,680.1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41%[4] - 招商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98.64亿元,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12] - 招商银行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21.4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7.3%[1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8,512,059.77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利润为9,670,330.89元,较去年同期显著下降[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净利润为7,132,183.27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321,474.9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8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76亿,较上年同期的1.90亿有所下降[1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40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亿[1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5.87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6亿[1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4.28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亿[1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65亿,较上年同期的1.49亿有所增加[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76,819.28元,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8,872,000.00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966,507.97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1,128,672.75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22] 资产及所有者权益 - 总资产为39,105,481,172.5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3,493,980,337.2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9%[5] -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32.59亿元,较上一季度增加约41.0%[13] -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358.46亿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13] -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85.24亿元,较上一季度减少约12.2%[14] -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49.24亿元,较上一季度增加约5.6%[14] - 流动资产合计为8.66亿,较上年同期的9.12亿有所下降[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2.68亿,资产总计为13.55亿[18] - 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1.89亿,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3.55亿[1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为775,585.99元[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1,181,970.62元[6] 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股东中,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最多,为1,340,219股[8]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4-04-25 18:22
证券代码:600017 证券简称:日照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调整,冯慧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附件:方志磊先生简历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方志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聘期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冯慧女士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 方志磊先生简历 方志磊,男,汉族,198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 会计师。曾任日照港集团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四级主管,日照港集团岚山公司资产财 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日照港财务管理中心岚山分部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日照 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岚山分部主任等职务。现任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 司财务管理中心岚山分部主任。 说明:方志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65,000 股。 ...
日照港:日照港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18:22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4-01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季报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年4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4月25日,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 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牟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