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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6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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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6 20:12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63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897,867股,占26.0707%[4] 议案表决结果 - 多项议案A股同意票数占比超98%[7][8] - 部分议案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占比超80%[9]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9]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1]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12-16 20:12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12 月 17 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裁 郑坚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郑坚先生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辞职后郑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郑坚先生担任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郑坚先生任 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2-16 20:12
人事变动 - 2024年12月16日会议提名杨喆任公司总裁,暂代财务总监职责[1] - 杨喆1980年生,2024年10月加入公司[6] 议案表决 -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4赞成1反对[2] - 《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赞成1反对[4] 委员会调整 - 战略委员会调整后成员为刘鹏、杨喆、张亮[4]
创兴资源: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6 20:12
股东大会安排 - 2024年11月30日刊登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6]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召开[6] -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公布[6]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1名,代表股份101,664,147股,占总股本23.90%[8] - 参加网络投票股东262名,代表股份9,233,720股,占总股本2.1707%[11] 会议结果 - 审议议案5项,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12] - 投票结果合并统计,议案合法通过,决议有效[12][14]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12-11 17:48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6日14点30分在杭州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2幢召开[8] - 每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间最长不超过5分钟[6] 公司制度 - 2024年拟确定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津贴,按岗位定薪酬[9]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订,全文于11月30日刊载上交所网站[11][13] 审计机构 - 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160万元[16][22] - 2023年底中兴财光华合伙人183人,注会824人,从业人员3091人[17] - 2023年中兴财光华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审计业务96,155.7万元,证券业务41,152.94万元[17] - 2023年中兴财光华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2家,收费14,626.74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17] - 2023年中兴财光华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亿元[17] -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受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57名从业人员情况相同[18] 人事变动 - 董事郑坚辞职,提名杨喆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0] - 杨喆1980年生,2024年10月加入公司,未持股,无关联关系[30][31] 议案结果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补选董事议案已通过相关会议审议[27][28][31]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11-29 17:37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郑坚因工作调整提请辞职[2] - 郑坚辞职致董事会人数低于章程要求[2] 后续安排 - 原董事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履职[2] - 公司将尽快召开会议补选董事[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1月30日[4]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1-29 17:37
业绩总结 - 2023年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审计收入96155.7万元,证券收入41152.94万元[2] - 2023年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92家,收费14626.74万元[3] 人员数据 - 2023年底合伙人183人,注册会计师824人,从业人员3091人[2] 风险相关 - 2023年累计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保险赔偿限额1.16亿元[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6次、监管措施25次,57名从业人员相同[3]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审计费用160万元,内控30万元,财务130万元[6] 事务所变更 - 2024年11月28日董事会通过变更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8]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29 17:35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议案[1] - 修订后《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及委派人员办理工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事宜[10] 财务资助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3]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紧急情况可自己名义诉讼,全资子公司相关情形也适用[4] 重大交易标准 - 公司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4][5]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5]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5]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未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董事任职与责任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担任破产清算等特定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并承担赔偿责任[7] - 董事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董事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应担责[7] 董事会权限与决策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建立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7] - 公司发生特定重大交易(除提供担保)达到标准之一应由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关注[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需董事会批准[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 - 股东大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违规分配利润[10]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10] - 公司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资本[10] - 公积金弥补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不足时可用资本公积金[10]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9 17:35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公告编号:2024-06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 325 号物产天地中心 2 幢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
创兴资源: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11月修订)
2024-11-29 17: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3月31日首次发行2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5,373,000元,股份总数为425,373,000股,均为普通股[7][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6]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消灭[33][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3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按担保金额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0] - 交易涉及资产净额等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等情况需关注[41] - 公司与关联人重大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4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3][46]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46]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6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5] 董事、监事相关 - 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有股份比例要求[69] - 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且拟选人数多于1人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2] - 非独立董事等当选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71] - 董事会换届选举当选董事人数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71][72] - 因经济犯罪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9]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0]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80]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期限为三年[83]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二名[86]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107]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由董事会审议[8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批准[9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中期财报[115]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6]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6] - 当年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达60%以上时可不对现金分红[118]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9]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有要求[119]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和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2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26][127][12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36][137]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40]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140][142] - 控股股东定义[151]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52][153] - 公司应在法规修改等情况修改章程,修改事项按规定处理[148][149][150] - 董事会可制订章程细则,不同语种或版本章程有歧义以中文版为准[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