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钢(6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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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特钢跌2.16%,成交额1.15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870.0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9-15 10:06
股价表现与资金流向 - 9月15日盘中下跌2.16%至5.44元/股 成交额1.15亿元 换手率1.07% 总市值107.2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870.07万元 特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8.23%和11.14% 大单买卖占比分别为18.22%和22.86% [1] - 年内股价下跌5.91% 近5日/20日分别下跌2.16%/2.68% 近60日上涨9.24% [1] - 年内1次登龙虎榜 最近7月11日净买入2.47亿元 买入总额3.32亿元占比32.67%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8.23亿元 同比减少10.62% [2] - 归母净利润亏损2.78亿元 同比大幅下降221.83% [2] 股东结构与机构持仓 - 股东户数9.61万户 较上期减少4.48% 人均流通股20,526股增加4.69% [2] - 香港中央结算持股3389.20万股减163.41万股 富国中证军工ETF新进持股3032.01万股 [3] - 国泰中证军工ETF增持289.93万股至1832.98万股 南方中证1000ETF增持279.08万股至1459.45万股 [3] - 前海开源公用事业持股900.15万股不变 华夏中证1000ETF新进持股859.09万股 [3] 公司基本业务构成 - 主营业务为钢冶炼、压延加工及工业气体制造 合金结构钢占比27.18% 不锈钢24.74% 工具钢20.20% [1] - 高温合金业务收入占比18.86% 其他业务占比9.02% [1] - 所属申万行业为钢铁-特钢Ⅱ-特钢Ⅲ 概念板块涵盖特种钢/大飞机/军民融合等 [2] 分红历史记录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2.90亿元 近三年累计派现1.46亿元 [3]
钢铁周报20250914:铁水回升至高位,卷螺表现分化-20250914
民生证券· 2025-09-14 10:41
行业投资评级 - 报告对钢铁行业维持"推荐"评级 [4] 核心观点 - 铁水产量回升至高位,卷螺表现分化:环保限产解除后,铁水日产量回升至240万吨以上,热卷供需两旺表现强势,螺纹受天气影响表需同比偏低且库存压力累积 [2] - 钢材产量下降但库存上升:五大钢材品种产量857万吨,环比下降3.41万吨,总库存环比增加17.41万吨至1093.91万吨,其中螺纹钢社库增加18.57万吨 [2] - 钢材利润震荡运行:长流程螺纹钢、热轧和冷轧毛利分别环比变化-31元/吨、+12元/吨和-8元/吨,短流程电炉钢毛利环比下降11元/吨 [1] - 长期看好产能调控优化供给:通过分级分类管理促进优胜劣汰,粗钢供给有望进一步优化,叠加远期铁矿新增产能释放,钢企盈利能力有望修复 [2] 价格表现 - 国内钢材价格涨跌互现:上海20mm HRB400螺纹价格3210元/吨(周降50元),高线3360元/吨(周降40元),热轧3450元/吨(周升30元),冷轧3800元/吨(持平) [1][9] - 国际市场价格分化:美国热卷900美元/吨(周降20美元),欧盟热镀锌800美元/吨(周升20美元),欧盟螺纹钢705美元/吨(周降5美元) [22] 生产与库存 - 高炉生产指标全面回升:247家钢厂高炉开工率83.83%(环比+3.43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90.18%(环比+4.39个百分点),日均铁水产量240.55万吨(环比+11.71万吨) [34] - 建筑钢材减产明显:螺纹钢产量211.93万吨(周减6.75万吨),其中长流程184.57万吨(周减3.11万吨),短流程27.36万吨(周减3.64万吨) [2] - 表观消费量下降:螺纹钢表观消费量198.07万吨(周降4万吨),但建筑钢材成交日均值10.31万吨(周增6.32%) [2] 原材料市场 - 铁矿石价格稳中有升:本溪铁精粉921元/吨(周升10元),青岛港巴西粉矿920元/吨(周升20元),日照澳粉794元/吨(周升12元) [27][33] - 焦炭价格下跌:周末报价1420元/吨(周降50元),华北主焦煤1217元/吨(周降17元) [27] 投资建议 - 推荐三条主线:普钢板块(华菱钢铁、宝钢股份、南钢股份)、特钢板块(翔楼新材、中信特钢、甬金股份)、管材标的(久立特材、友发集团、武进不锈) [2] - 建议关注高温合金标的抚顺特钢 [2] 行业动态 - 河北淘汰落后产能:1000m³以下高炉和普钢100吨以下转炉全面淘汰 [6] - 钢材出口环比下降:8月出口钢材951万吨(环比降32.6万吨,-3.3%),1-8月累计出口7749万吨(同比+10.0%) [7] - 技术升级进展:包钢股份包晶合金钢连浇炉数稳定在10炉以上,拉速达每分钟1.3米;湛江钢铁中厚板轧机年产能提升至273万吨 [7][8]
锦程沙洲完成 对抚顺特钢要约收购
证券时报· 2025-09-12 06:16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在要约收购期间实际接受股权比例为1.01% 低于预定收购5%的目标 [1] -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数为366户 预受股份总数为1989.36万股 [1] - 收购人将按约定条件全额购买所有预受股份 [1] 股权结构变化 - 要约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直接持股比例达1.59% [2] - 一致行动人东北特钢集团持股13.99% 江苏沙钢集团持股15.43% [2] - 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升至31% [1][2] 收购条款细节 - 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5.6元 预定收购股份数量为9860.5万股 [1] - 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1] - 9月股价多数时间低于5.6元/股要约价 部分投资者因此接受要约 [2] 历史股权交易 - 2023年12月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转让2.51亿股(占比12.73%) 转让价9.3元/股 [2] - 转让总价款达23.34亿元 [2] - 2017年沈文荣通过注资44.62亿元获得东北特钢43%股权 间接控制抚顺特钢 [2]
抚顺特钢要约收购期满 实施后控股股东持股合计31%
证券时报网· 2025-09-11 21:21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在要约收购期间计划收购5%股权但实际仅接受1.01%股权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1989.36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1.01% [1] - 要约收购价格为5.6元/股 收购期限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总数为366户 [1] - 由于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少于预定收购数量 收购人按约定购买全部预受股份 [1] 股权结构变化 - 要约收购完成后 锦程沙洲直接持股1.59% 一致行动人东北特钢集团持股13.99% 江苏沙钢集团持股15.43% [2] -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31% [1][2] - 2023年12月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转让12.73%股权(2.51亿股) 转让价格9.3元/股 总价款23.34亿元 [2] 市场反应与背景 - 要约收购报告发布时股价为5.97元/股(2025年7月25日) 但9月股价多数时间低于要约价5.6元 导致部分投资者接受要约 [2] - 2017年沈文荣通过注资44.62亿元获得东北特钢43%控股权 间接控制抚顺特钢 [2] - 本次要约收购未达预期目标(5%) 实际收购比例仅1.01% [1][2]
抚顺特钢: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1 21:11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2] - 提名孙立国 钱正 孙久红 祁勇 景向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姚宏 史金艳 阎其华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且均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
抚顺特钢: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股票复牌
智通财经· 2025-09-11 21:03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向除自身及一致行动人外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总数为366户[1] -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达1989.36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01%[1] - 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升至31.00%[1] 公司运营安排 - 公司上市地位不受要约收购影响[1] - 公司股票将于9月12日复牌[1]
抚顺特钢(600399.SH):要约收购期限届满 股票复牌
智通财经网· 2025-09-11 19:32
要约收购结果 - 锦程沙洲向除自身及一致行动人外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 预受要约股东账户总数为366户[1] - 预受要约股份总数达1989.36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01%[1] - 收购完成后锦程沙洲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升至31.00%[1] 公司运营安排 - 公司股票将于9月12日复牌[1] - 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
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钢:关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公告
2025-09-11 18:49
要约收购 - 要约收购股份98,605,000股,占总股本5%,价格5.60元/股,期限2025.8.12 - 9.10[3] - 预受要约股东366户,股份19,893,572股,占比1.01%[4] 股权情况 - 要约完成后锦程沙洲持股31,328,072股,占比1.59%[4] - 东北特钢持股275,876,444股,占比13.99%[4] - 江苏沙钢持股304,200,000股,占比15.43%[4] - 收购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31.00%[5] 后续安排 - 要约完成后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5] - 锦程沙洲办理清算过户手续[6] -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 - 公司信息以沪交所公告为准[6]
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8:47
信息披露主体与文稿审核 - 公司信息披露适用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等主体[4]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6] - 以董事会名义发布的临时报告需提交董事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7] - 公司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信息文稿需总经理或董事长最终签发[7]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4]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并陈述理由[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7][1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1] -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季度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可进行业绩预告[40] - 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较大,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修正公告[40]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40]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投资行为中,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关注[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3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38]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披露规定[38]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41][42][43] - 股东会结束当日,应将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后披露决议公告[43]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工作日前发布通知说明原因,延期的需公布新日期[43] 其他披露规定 - 公司对重大事件首次披露后,应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签署协议、获批准等情况需及时披露[4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原因消除等情形应及时披露[44][45][46]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2] - 违反制度的行为包括信息报送不及时等,董事会根据情节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4][55][56]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20] - 公司应与上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并按安排办理,因故变更需说明[21]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涵盖董事会决议等多种事项[26]
抚顺特钢(600399) -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18:47
重大事项主体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等多类主体[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除财务资助及提供担保外)金额达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应报告[12]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报告[14] 其他报告情形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金额1000万元以上需报告[14] - 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报告[14]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情况需报告[14]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等重大风险情形应及时报告[15] - 变更公司名称等信息需报告[15] - 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需报告[15] - 董事会就公司发行新股等再融资方案形成决议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12]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人员变动属于重大事项[13] - 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重大变化需重视[14] -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5] - 新法律法规政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1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多种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报告流程与责任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如会议决议及时报告等[22] - 重大事项报告应在知悉当日向董事会秘书等报告并书面报送办公室[23]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事项分析判断并提请决策和披露[24]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