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60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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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拟以 5 亿元收购小西牛40%股权
北京商报· 2025-11-29 20:13
交易概述 - 光明乳业拟以5亿元收购湖州福昕持有的小西牛公司40%股权 [1]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1] - 交易已获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1] 收购标的 - 小西牛是西北地区一家专门从事乳制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制企业(非上市) [1] - 小西牛具有高原特色 [1] - 小西牛产品主要涵盖常温牛奶、常温酸奶、低温酸奶及乳饮料四大类 [1]
公告精选︱光明乳业:拟约5亿元收购小西牛40%股份;天风证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 被证监会立案





格隆汇· 2025-11-29 12:17
热点事件 - ST立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停牌 [1] - 同德化工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 天风证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违法提供融资被证监会立案 [1][2] 项目投资 - 胜科纳米子公司拟投资约5亿元建设青岛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1] - 中储股份子公司拟投资11.29亿元建设中储(三江港)生产服务枢纽基地项目(一期) [1] - 金陵药业控股子公司南京梅山医院拟实施医院改扩建项目 [1] 中标合同 - 平高电气中标7.73亿元国家电网招标采购项目 [1] - 侨银股份收到约1.46亿元莱州市城市资源经营环卫、园林、路灯一体化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 [1] - 东宏股份中标5109.28万元项目 [1] 股权收购与转让 - 光明乳业拟约5亿元收购小西牛40%股份 [1] - 东方精工拟出售Fosber集团等三家公司的100%股权 [1] - 科华数据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漳州科华100%股权给控股股东 [1] - 太辰光拟收购和川19%股权 [1] 股份回购 - 键邦股份拟斥资1500万元-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1] - 华源控股拟回购3000万元-6000万元公司股份 [1] 股份增减持 - 中国巨石股东振石集团拟增持5.5亿元-11亿元公司股份 [1][2] - 博菲电气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2.9497%股份 [2] - 长川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过1.8866%股份 [2] 其他公司行动 - 鑫源智造拟定增募资不超过1.4亿元 [1][2]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莱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9 07:56
新莱特套期保值业务 - 业务目的为防范海外子公司新莱特因主要销售收入为外币(涉及美元、澳元、欧元和人民币)且本位币新西兰元汇率波动大带来的汇率风险,以及因存在银行债务带来的利率风险 [3] - 开展方式为仅与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 [3] - 2026年预计外汇远期合约峰值为15亿新西兰元,利率互换合约峰值为1亿新西兰元,额度不占用贷款授信且不产生保证金,资金可循环使用 [4] - 投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 - 资金来源全部为新莱特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会使用公司募集资金 [6] - 该业务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8]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吴中路578号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合川路2680号,并将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7] - 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8]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1-29 04:06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5] - 修改依据为《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更新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 - 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旨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及高管充分履职,保障投资者利益 [7][8] - 责任险方案年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并可续保 [8] - 因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利害关系,董事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确定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及签署文件等 [8] 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 - 海外子公司新莱特拟于2026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业务品种为外汇远期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 [13] - 2026年预计外汇远期合约峰值15亿新西兰元,利率互换合约峰值1亿新西兰元,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占用贷款授信 [14][16] - 业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全票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15][17][18] - 套期保值业务以实际经营为基础,严禁投机,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多项风控措施 [19][21][22][23]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已获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陆琦锴回避表决 [27][28]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光明食品集团及其子公司需回避表决 [28] - 公司对关联方无较大依赖,2025年1-10月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已披露 [29]
光明乳业: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9:38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八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13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乳制品占比90.44%,其他占比4.85%,牧业占比4.22%,其他业务占比0.5% [1]
光明乳业:拟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5880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9:38
担保事项概述 - 光明乳业全资子公司光明牧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续借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为1.2亿元,用于支付饲料采购款及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1] - 该笔借款综合利率控制在年利率2.3%以下,光明乳业拟按49%持股比例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88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1] - 银宝光明牧业向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该担保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累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约为6.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37%[2] -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5.9亿元,占比6.23%,为参股公司累计担保余额约1.08亿元,占比1.14%[2] 公司业务构成与市值 - 2024年1至12月份,光明乳业营业收入构成中乳制品占比90.44%,其他占比4.85%,牧业占比4.22%,其他业务占比0.5%[2] - 截至发稿,光明乳业市值为113亿元[3]
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19:17
委员会组成与提名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信息[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二年[12] 职责与建议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2] - 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7] 薪酬实施与评价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并提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9] 细则执行与解释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11-28 19:17
会议相关 -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4]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4] 股份质押与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6]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须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7]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对外单笔担保最高限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 - 公司为单一对象担保累计最高限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最高限额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7] 临时股东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8][9]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作出后5日内发出通知[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9] -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发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股东会主持与通知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依次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主持[9]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主持,特殊情况由推举成员主持[9]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由召集人或推举代表主持[9]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9]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0] 股东会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向公司股东征集股东会投票权[11]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1] 股东大会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事内容应在召开前20日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召开前15日以上的董事会会议确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3] -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分配提案,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10日提交董事会并公告[13] 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对列入议程提案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1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结果[14]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证券法》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14]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种类数量、发行方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净资产百分之三十需特别决议通过[15] 董事选举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16]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投票总数为表决权数乘选举或更换董事名额数[16] 会议记录与回购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二年[1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18] 规则执行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遇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且规则内容与之抵触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19]
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2025-11-28 19:1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会议通知、资料至少提前三日送达,全体一致同意可豁免[6] 审议规则 - 特定事项、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4] 会议记录 - 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并签字,意见分歧时分别详细记录[8][9] - 会议记录公司存档保存十二年[9] 实施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1]
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28 19:17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普通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 董事会权限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可由董事会决议通过[3] -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的对外投资等事项[3] -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可决定特定情形收购公司股票相关事项[3] - 董事会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三十的对外投资等资产处置事项[3] 董事会运作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4]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3天前以电话或电子通讯方式通知所有董事[4]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提交股东会审议[5] 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5] -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决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召开和表决可采用电子通讯方式或按《公司章程》规定其他方式[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12年[5] - 公司经营性业务活动(关联交易除外)金额在净资产5%以下且列入年度预算,由总经理全权决定[6] - 公司经营性业务活动(关联交易除外)金额在净资产5%以上、10%以下且列入年度预算,由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6] -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占净资产5%以下)可进行一年以内证券一级市场新股及可转债申购[6] - 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经营性业务活动(关联交易除外),单项金额5000万元以下或一年以内累计金额1000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全权决定[6] - 未列入年度财务预算的经营性业务活动(关联交易除外),超过限额由总经理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决定[6] - 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审议[7] - 无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由总经理全权决定[7] - 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经理全权决定[7] - 公司在中国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经理制订方案报董事会决定[7]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后执行,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7] - 全文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删除,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