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600657)

搜索文档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3 18:52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07 号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 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 11 人。公司 4 名监事 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 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石爱民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请详见《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临 2024-008 号)。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4-02-23 18:52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08 号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2 月 23 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 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同日,公司召开了第 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三届董事会选举情况 经股东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公司第一百零一 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石爱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 生、陈瑜先生、穆红波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31 17:4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4-005 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一百零一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会议 1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公司第一百零一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2 月 23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扬)
2024-01-31 17:4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王扬 为信达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7:4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03 号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 资有限公司推荐石爱民先生、郭伟先生、任力先生、魏一先生、陈瑜 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 公司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穆红波先生为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选连任;公司股东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推荐梁志爱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连 选连任。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03 号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 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卢太平)
2024-01-31 17:44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提名 卢太平 为信 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霍文营)
2024-01-31 17:4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霍文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霍文营)
2024-01-31 17:4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 霍文营 为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 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 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01-31 17:4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4年1月31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信息 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 A 股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1 17:43
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任期届满,需进行监事 会换届选举。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公司股东淮南矿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伟先生,公司监事会推荐李娜女士为公司第 十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04 号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公司监事应参加表决 4 人,实际参加表决 4 人。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信 达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