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60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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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9 17:41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 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 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 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 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9 17:4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情形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0] 信息报告时间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预报重大信息[17] - 报告人应于每年年末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提交下一年度工作计划[17] - 工作计划执行变更时报告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董秘办[19] - 报告人应最迟于每月5号提供上月经营情况信息和本月工作安排[20]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情况,并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21] 信息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书面报送重大信息应包含多类内容[23] - 报告人通知董秘办信息指第一时间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并通知证券事务代表[24] 违规处理与生效 - 报告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31]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9 17:41
减持时间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2][4] - 公司违法被处罚未满6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股份[4]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减持比例限制 - 集中竞价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股份总数1%[6] - 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股份总数2%[6] - 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6]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6] 减持披露要求 - 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时间不超3个月[12]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15]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18] - 买卖股份违反制度,董秘报告董事会[18] - 公司视情节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8] - 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18] - 严重违法交监管部门处罚[18] 制度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规、章程及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5-08-29 17:41
内部控制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潜在错报占合并净资产超5%[8] - 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潜在错报占比3%-5%[8]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潜在错报占比低于3%[8]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损失1000万以上[9]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要缺陷损失500-1000万[10]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缺陷损失低于500万[11] 报告时间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12] - 应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12] 评价程序与方案 - 内控评价程序含制定方案等[7] - 评价工作方案含范围等内容[7]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9 17:4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5]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 - 总经理解聘事由为董事会决议解聘或主动辞职并经董事会确认[10] 职责汇报 - 总经理需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8] 薪酬审计 - 总经理等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13] - 总经理离任需进行审计[11]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8-29 17: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 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 保公司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 略,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 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或购买固定资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 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购买机器设备及房产土地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金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上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董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除此之外无其他报酬,独立 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 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薪,也不领取津贴。 (三)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 资两部分构成。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高进行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薪酬的管理,科 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9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7]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任职资格与解聘 - 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4] - 出现规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9] - 董秘办为信息披露管理部门[15] - 重大决定前征询其意见[14] 其他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 细则自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修订[17][19]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17: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及4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 ...
莎普爱思(603168) - 莎普爱思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9 17:39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治理结构 第十一条 子公司章程由公司依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股东协商制定,其主要条款需 由公司拟制或经公司确认。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公司各职能 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 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理等方 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与公司是 投资与被投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 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其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有效运作,并科学决策,具备风险防 范意识,培育适合企业良性发展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 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将 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和董事会或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