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利(603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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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特利:伯特利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106 二、 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 修改前 | | 修改后 | | | --- | --- | --- | --- |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60,654.582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60,651.0820 | 万元人民币。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 60,654.5820 万股,全部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0,651.0820 | 万股,全部 | | 为普通股。 | | 为普通股。 |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
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2024-12-18 18:35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Bethel Automotive Safety Systems Co., Ltd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 目 | 录 | 2 | | --- | --- | --- | | 第一章 | | 总则 3 | | 第二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5 | | 第三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票来源 6 | | 第四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7 | | 第五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9 | | 第六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7 | | 第七章 | |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20 | | 第八章 | |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21 | | 第九章 | | 附则 21 |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特利" 或"公司")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的实 ...
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2024-12-18 18:35
证券简称:伯特利 证券代码:603596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 特别提示 一、《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伯特利"、"公司" 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 万 ...
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2024-12-18 18:35
业绩目标 - 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以2022年为基数不低于20.00%,2024年不低于38.00%[10] 解除限售规则 - 业绩目标达成率P≥100%时,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100%;85%≤P<100%时,X=(P - 85%)/15%×20% + 80%;P<85%时,X=0[10] - 个人考核A、B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C级为80%,D、E级为0%[12] 考核相关 - 激励计划尚未解锁部分考核年度为2023 - 2024年,每年考核一次[16] - 人事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19] - 被考核对象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沟通,可向委员会申诉,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复核[19] 其他 -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22]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23]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说明公告
2024-12-18 18:35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19年12月4日首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53.5万股[3] - 2020年7月20日预留部分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40.00万股[4] 激励计划审议情况 - 2019年8月12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 - 2019年10月2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1年8月20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5] - 2022年12月14日审议通过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5] - 2023年7月27日审议通过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6] - 2023年9月28日审议通过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 - 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8] - 2024年12月17日审议通过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激励计划修订内容 - 修订前个人考核A等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C等级为80%,D、E等级为0%[11] - 修订后个人考核A等级解除限售比例为100%,B等级为80%,C、D、E等级为0%[14]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 若重新考核为不合格,已解锁未出售及应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已出售部分获利上缴公司[15] - 若重新考核为C,前期为A/B,应解锁部分80%解锁,20%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解锁已出售部分获利20%上缴公司[16] - 激励对象违法违规,将因股权激励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造成损失从回购款扣除,不足另行赔偿[18] - 激励对象因违法违规职务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未解除限售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解除限售未出售股票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已出售股票获利上缴公司[21] 其他情况 - 公司编制《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22] - 本次修订保障激励目标实现,增强激励效果,不影响计划实施,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4] - 监事会同意修订《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25] - 律师事务所认为修订事宜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
伯特利:伯特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4-12-18 18:35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有 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5,000 股(2023 年度红利派发转增前为 25,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00 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 174,850 万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伯特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
伯特利:伯特利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097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张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 ...
伯特利: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伯特利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8:35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为止的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对公司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是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已经存在的 有关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且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法律意见书 致: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伯特利""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以下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 ...
伯特利: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8 18:35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和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第一节 | 监事 32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7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 | 第九章 | 通知与公告 37 | | 第一节 | 通知 37 ...
伯特利:伯特利2022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18:35
证券代码:603596 证券简称:伯特利 公告编号:2024-103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与主持,出席本次会 议的持有人 68 人,代表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756,121 份(2024 年 5 月 20 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份额),占公司 2022 年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2.47%。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持有人民主讨论,本次持有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订 2022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管理办法的 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