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香飘飘(603711)
icon
搜索文档
香飘飘即饮业务成第二增长曲线,多元渠道助推2025H1业绩
格隆汇APP· 2025-08-26 17:15
财务表现 - 公司上半年营收10.35亿元 [1] - 即饮业务营收5.91亿元,同比增长8.03%,占主营业务比例升至58.27% [1] - 电商、直营及出口业务同比分别增长12.39%、22.39%和58.01% [1] 业务发展 - 即饮业务持续放量并稳居主营业务首位 [1] - Meco果茶系列凭借季节限定口味获市场热捧 [1] - 推出冰杯伴侣、西柚羽衣甘蓝等健康新品拓宽即饮品类边界 [1] - 冲泡板块坚持"健康化+高质价比"策略,推出"原叶现泡轻乳茶"等新品强化高端定位 [1] 运营成效 - 电商、直营及出口业务增长显示公司多元化运营成效显著 [1] - 机构指出即饮板块成长动能充足,看好公司全年表现 [1]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2025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2025-08-26 17:12
业绩总结 - 2025年1 - 6月公司总销售收入10.14亿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12.63%[2][3] - 2025年1 - 6月冲泡类销售收入4.23亿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31.04%[2] - 2025年1 - 6月即饮类销售收入5.91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8.03%[2] 渠道销售 - 2025年1 - 6月经销商渠道销售收入8.44亿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17.01%[2] - 2025年1 - 6月电商渠道销售收入1.0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12.39%[2][3] - 2025年1 - 6月出口渠道销售收入0.16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58.01%[2][3] - 2025年1 - 6月直营渠道销售收入0.49亿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22.39%[2][3] 用户数据 - 2025年报告期末经销商总数1735个,报告期内增加144个,减少236个[6] 地区销售 - 华东地区2025年1 - 6月销售收入3.51亿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19.67%[3] - 华中地区2025年1 - 6月销售收入1.32亿元,较2024年同期减少24.20%[3]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08-26 17:12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3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公司《2025 年半年度 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 现定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通过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问答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自行视频录制与网络文字问答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将 针对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 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9 月 05 日(星期五) 下午 13:00-14: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7:09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5-03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2.0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 ...
香飘飘(603711)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7: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营业收入为10.3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21%[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9.09万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25]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0.35亿元,归母净利润为-0.97亿元[39]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2.2%,从11.79亿元降至10.35亿元[116] - 营业亏损同比扩大179.9%,从亏损0.49亿元增至亏损1.37亿元[117] - 净亏损同比扩大228.8%,从亏损0.30亿元增至亏损0.98亿元[1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同比扩大230.1%,从亏损0.30亿元增至亏损0.97亿元[11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4元/股[27] - 基本每股收益从-0.07元/股下降至-0.24元/股[1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82%,同比减少1.94个百分点[2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7.31亿元,同比下降10.67%,主要因冲泡业务销量下降[56] - 研发费用为2789.71万元,同比大幅增加49.11%,主要因研发投入增加[56] -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9.11%[40]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4.4%,从12.51亿元降至11.96亿元[116] - 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49.1%,从0.19亿元增至0.28亿元[117] - 财务费用因利息收入增加而改善,从负值0.43亿元变为负值0.07亿元[11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冲泡奶茶产品为粉包、果粒包等配料封装入杯的固体饮料[15] - 公司液体奶茶产品包括香飘飘瓶装牛乳茶、兰芳园系列液体奶茶[15] - 公司果汁茶产品依据国家标准果汁含量需不低于5%[16] - 公司连续13年杯装冲泡奶茶市场份额保持第一[31] - 公司2024年推出“原叶现泡轻乳茶”等奶茶新品以巩固市场地位[32] - 2025年上半年即饮业务营收为5.91亿元,同比增长8.03%[39] - 2025年上半年冲泡业务营收为4.23亿元[39] - 公司下半年冲泡业务将推出新口味及“功能化”健康新品并开展试销探测[49] - 公司下半年即饮业务计划持续推出更多杯装新品类产品以探索新赛道[49]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已初步开拓进入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新加坡等境外市场[3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积极开拓零食量贩渠道,该渠道销售收入取得同比大幅增长[47] - 公司持续推进终端“冰冻化”工作以提升即饮产品旺季销售表现[48] - 公司计划在第三季度为第四季度冲泡产品销售旺季做好渠道备货与库存管理[49] - 公司在成都开展第二次品牌体验快闪店活动以焕新品牌形象[44] - 营业收入为10.35亿元,同比下降12.21%,主要因冲泡业务销量下降[56] - 营业成本为7.31亿元,同比下降10.67%,主要因冲泡业务销量下降[56] - 研发费用为2789.71万元,同比大幅增加49.11%,主要因研发投入增加[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8亿元,主要因经营流入减少[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11.49%,主要因理财投资增加[56] 其他重要内容:渠道与供应链 - 公司深度合作的零食量贩渠道终端数量已超过3万家[47] - 公司在全国共有1,735家经销商[53]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以销定购”的生产与采购模式[35] - 公司拥有四大生产基地分别位于浙江湖州、四川成都、天津及广东江门[37] - 公司在杭州龙井核心产区落地第二座“超级茶园”,并于江西赣南、新疆和田落地“超级果园”[43] 其他重要内容:质量与认证 - 公司已建立HACCP、ISO9001、ISO14001、ISO22000等质量管理及食品安全体系[16] - 公司产品在不添加防腐剂情况下实现常温9-12个月保质期[55] - 公司已通过HACCP、ISO9001、ISO14001、ISO22000等管理体系认证[55] 其他重要内容: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被选举为中国饮料工业协会茶和植物饮料分会副会长单位[34] - 公司于2024年4月获得“健康饮料通用要求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称号[3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邮件及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率为100%,平均回复间隔不超过2个工作日[7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接听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30余次,接待投资者线上及现场调研31次[74] - 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91] -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担保情况[91]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92]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92][93][94] -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事项需说明[94] -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需说明[94] 其他重要内容:股权激励与股东信息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1,076名激励对象授予3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58元/份[80] - 2024年4月17日向1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26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58元/份[81] - 2024年11月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及2名未达标,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178.8万份[81] - 2024年11月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30名激励对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67.9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14.23元/份[81] - 2025年7月因到期未行权,注销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55.07万份[81] - 2025年7月因10名激励对象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2.70万份[81] - 2025年7月因公司层面考核未达标,注销36名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共计417.20万份[81] - 2025年7月公司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14.97万份[81] - 公司总股本由412,255,100股增加至412,874,100股,变动量为619,000股[96] - 股本变动源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行权股票数量为619,000股[97] - 股本变动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保持100%,数量为412,874,100股[96]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3,335户[98] - 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建琪持股207,196,230股,占总股本50.18%[100] - 股东蒋建斌持股36,000,000股(占比8.72%),其中10,170,000股被质押[100] - 股东杨冬云持股21,527,361股(占比5.21%),其中18,135,753股被质押[100] - 股东杨冬云将其持有的21,107,497股股份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蒋建琪行使[101] - 蒋建琪、陆家华、蒋建斌、蒋晓莹及杭州志周合道为一致行动人[101] - 董事杨静报告期内通过股票期权行权增持315,000股,期末持股1,119,200股[103] - 董事邹勇坚报告期内通过股票期权行权增持180,000股,期末持股815,000股[103] 其他重要内容:承诺与责任 - 公司承诺若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IPO条件不符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86] - 回购价格按有权机关规定或不符合上市条件前一日平均交易价格确定[86]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书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86] - 蒋建琪承诺若公司招股书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86][87] - 蒋建琪承诺将督促公司回购全部新股并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87] - 蒋建琪承诺若IPO时进行老股转让将在认定后7个交易日内公告并购回原限售股份[87] - 购回价格不低于原转让价格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87] - 蒋建琪等董事高管承诺对招股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87] - 蒋建琪等董事高管承诺若招股书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直接经济损失[87] - 赔偿将依据投资者可测算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金额通过和解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86][87] - 承诺若招股书存在重大虚假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88] - 承诺人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期间同业竞争承诺持续有效[88] - 承诺将严格按公平合理条件进行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88][89] - 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关联交易承诺持续有效[88] - 董事及高管承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竞争业务[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约束职务消费行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无关活动[89] - 公司承诺不为股权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或财务资助[8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否则公司将有权追偿[89]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6:58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可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推荐,经培训考核后聘任[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1]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职责与责任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8]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秘书应担责,异议可免责[15] 特殊情况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3] 申诉与细则 - 秘书对处罚不服,可15日内向相应机构申诉[20] - 细则由董事会批准生效并解释[17]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6:5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 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年报")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 ...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6 16:58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六项职责[5]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9] 内部控制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报告披露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0] 违规处理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将被追责,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违规将被处分[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20] 现存问题 - 存在不落实审计意见、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等情况[21]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6:5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并披露[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特定 8 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业绩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 3 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 15 日内预告[12] 业绩预告豁免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5 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3] - 预计报告期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 0.03 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13] 特定业绩预告 - 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业绩预告[12]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股 5%以上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4]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 10 项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 7 项内容[9]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6] 及时披露情形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情况时及时披露[1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需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18] 权益变动披露 - 涉及收购等致股本等重大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权益变动[19] 澄清与了解披露 - 证券及衍生品种异常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澄清[19] - 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0]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22]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24]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信息披露工作[25] - 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等需及时报送信息并负责真实性等[26]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意见[29] - 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29] - 定期报告编制需多部门配合经审批后发布[33]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按情况披露[33] - 招股说明书等编制需聘请机构,经多环节处理[34][35] - 公司对外披露信息需经多程序[35] - 所有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35] - 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保存期为 10 年[35] - 公司以符合规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39]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41] - 公司各部门与中介机构合作涉及应披露信息需签保密协议[41]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4]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证监会可采取监管措施[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时报送报告等按《证券法》处罚[45] - 泄露内幕信息等按《证券法》处罚[45] -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按《证券法》处罚[46] - 公司董事等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45][46]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9]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6:5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经 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香飘飘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 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 理负责。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及财务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总经理工作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 运作中心。 第六条 公司的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