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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60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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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迪科技: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4-10-30 22:26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 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 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苏州麦迪斯顿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出售上海炘皓 100%股权 2024 年 9 月,公司子公司炘皓新能源向四川桐杏云风实业有限公司 ...
麦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22: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 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 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炘皓新能源 100%股权和麦迪电力 100%股权,不涉 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 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 ...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30 22:26
证券代码:603990 证券简称:麦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6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归家巷 222 号麦迪科技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麦迪科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麦迪科技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30 22:2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〇二四年十月 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 专项核查意见 1 专项核查意见 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等内容时,本所律师按照《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调查、复核工作,形成合理信赖,并严格按照其他证券 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或麦迪科技的说明予以引述;涉及境外法律或其他 境外事项相关内容时,本所律师亦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或 麦迪科技的说明予以引述。该等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 核查和作出判断的适当资格。 本所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麦迪科技如下保证,即麦迪科技已经提供 了本所律师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复印 件,一切足以影响专项核查意见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虚 假、遗漏和误导之处。麦迪科技保证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材料均是真实、准确、 完整和有效的,有关文件、 ...
麦迪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0-30 22:26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3、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规范及减少关 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苏州麦迪斯顿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迪电力")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对照公司及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董事会 审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
麦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22:26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向绵阳市安建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绵阳炘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向苏州炘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麦迪电力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 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绵阳皓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 控制人仍为绵阳市安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麦迪科技:麦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30 22:26
资产出售 - 公司拟出售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麦迪电力100%股权[5] - 炘皓新能源100%股权账面值59506.23万元,评估值59741.63万元,增值率0.40%[9] - 麦迪电力100%股权账面值3737.09万元,评估值3749.68万元,增值率0.34%[9] - 炘皓新能源100%股权交易对价为59741.63万元,麦迪电力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749.68万元[9] 款项支付 - 股东大会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安建投资付炘皓新能源股权转让价款51%即30468.23万元,苏州炘诺付麦迪电力股权转让价款51%即1912.34万元[11] - 交割日后12个月内,安建投资付炘皓新能源股权转让价款49%即29273.40万元及对应利息,苏州炘诺付麦迪电力股权转让价款49%即1837.34万元及对应利息[11] - 过渡期标的公司盈利,交易对方分两期支付盈利款项,第一期付51%,第二期付49%及利息[12] - 过渡期标的公司亏损,上市公司分两期支付亏损款项,第一期付51%,第二期付49%及利息[13] 议案表决 -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各事项表决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7][10][11][13][15] - 《股权转让合同》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9] -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多项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1] -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有出售上海炘皓100%股权等5项资产交易情况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2] -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等相关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3] -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35]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37]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8][39]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0] - 《关于终止并转让部分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1][42] - 《关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44] 其他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45] - 《股权转让合同》需满足6个条件生效[16]
麦迪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0-30 22: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出售绵阳炘皓新能源和麦迪电力科技100%股权[1] 业绩总结 - 首次披露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累计跌幅-3.91%[1] - 剔除大盘和同行业因素后,股价波动-0.24%和-1.33%[1][2] - 股价未构成异常波动,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未达相关标准[2][3]
麦迪科技: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0-30 22:2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出售炘皓新能源100%股权和麦迪电力100%股权[1]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1] -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1]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和审阅机构[1] - 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为资产评估机构[1] 合规说明 - 聘请中介机构行为合法合规[2] - 本次交易无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行为[2]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4]
麦迪科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关于麦迪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30 22:26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 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 市场法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格,因国内 产权交易市场交易信息的获取途径有限,且同类企业在产品结构和主营业务构成 方面差异较大,结合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的特殊性,选取同类型市场参照物的难 度较大,故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专项核查意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或"评估机构") 接受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拟转让绵阳灯皓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麦迪电力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股权相关事宜进行 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513 号)和《资产评估 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514 号)。 一、绵阳忻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中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浙联评报字《2024》第 513 号),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以 2024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绵阳灯皓新能源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