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68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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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创微纳(688002.SH):2025年中报净利润为3.51亿元
新浪财经· 2025-08-29 09:3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25.44亿元 [2] - 归母净利润3.51亿元 [2] - 摊薄每股收益0.77元 [5] 盈利能力 - 毛利率50.72% [4] - ROE(净资产收益率)6.09% [4] 现金流与资产效率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3.18亿元 [2] - 总资产周转率0.28次 [6] - 存货周转率0.68次 [6] 资本结构 - 资产负债率37.66% 较上季度增长0.44个百分点 [4] - 资产负债率在同业中排名第42 [4]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06:3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以总股本460,237,69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8,263,600股后的451,974,092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157,927.36元,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0% [3][23] - 公司2025年半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金额为35,262,777.3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5%,根据规则视同现金分红 [3][24]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1,420,704.67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5%,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 [4][24]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556,690,00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986,725,733.9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52,199,672.58元 [8] - 公司通过专项账户和监管协议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并与中信证券及多家银行签订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9][10][11] - 公司曾使用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6月11日全部归还至专用账户 [17] 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为"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并与原实施主体艾睿光电共同实施 [12] - 公司将"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更名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并变更实施主体为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与睿创广州 [13] - 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18] 子公司担保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影炬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 [28][29] -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本次新增担保后合计担保总额为42,000万元,占净资产的7.15% [33] 公司治理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36] - 公司注册资本由447,300,000元变更为460,237,692元,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 [38][39]
睿创微纳:本次新增对全资子公司2亿元的担保金额,合计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2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02:47
公司担保情况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增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1] -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2.2亿元人民币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75% [1] - 已使用担保额度约1.99亿元人民币 [1] - 新增担保后合计担保总额达4.2亿元人民币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15%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中多维感知业务占比98.78% [1] -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1.22% [1]
睿创微纳: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21:49
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影炬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满足其流动资金需求 [1] -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5% [1] - 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9948.50万元人民币 [1]
睿创微纳: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6.46%
证券日报网· 2025-08-28 21:17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4亿元 同比增长25.8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1亿元 同比增长56.46% [1] 业绩增长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1] - 营收规模突破25亿元 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1]
睿创微纳(688002.SH)上半年净利润3.51亿元,同比增长56.46%
格隆汇APP· 2025-08-28 20:08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5.44亿元 同比增长25.8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亿元 同比增长56.46% [1] - 基本每股收益0.77元 [1] 股东回报 -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1]
睿创微纳(68800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8:50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原烟台 睿创微纳技术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9650399E。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董事 | 23 | | 第二节 |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 持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 ...
睿创微纳(68800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 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 ...
睿创微纳(68800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8:49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8月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审计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烟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以及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以上的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