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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68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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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恒信息(688023)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5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1 19:20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 2025 年 4 月 2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1.9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8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4.165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
安恒信息(688023)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2025-04-21 19:20
激励计划 - 监事会核查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2]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外籍员工[3] - 激励对象名单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名单相符[3] - 激励对象任职资格和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授予情况 - 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4] - 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4月21日[4] - 同意以31.94元/股授予股票[4] - 激励对象人数为180名[4]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4.1655万股[4]
安恒信息(688023)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4-21 19:20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 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5-019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 ...
安恒信息(68802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4-21 19:20
| | | | 获授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 | 占本激励计 划拟授出全 | 占本激励计划首 | | --- | --- | --- | --- | --- | --- |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票数量(万 | 部权益数量 | 次授予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 | | | | 股) | 的比例 | | | 范渊 | 中国 | 董事长、核心技 | 5.0000 | 2.50% | 0.049% | | | | 术人员 | | | | | 张小孟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3.5000 | 1.75% | 0.034% | | 王欣 | 中国 | 董事 | 3.0000 | 1.50% | 0.029% | | 袁明坤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5000 | 0.75% | 0.015% | | 吴卓群 | 中国 | 副董事长、核心 技术人员 | 1.0000 | 0.50% | 0.010% | | 戴永远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 | 2.0000 | 1.00% | 0.020% | | | | 总监 | | | | | 刘志乐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5000 | 0.75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9:1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 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21 19:16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杭州安恒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安恒信息向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 ...
安恒信息(688023)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1 19:16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 第一章 | 声 明 1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5 | | 第五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7 | | |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7 |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9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10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0 | | |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0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2 |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五、本独立 ...
安恒信息(68802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04-15 17:00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4 月 21 日 安恒信息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 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 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 ...
安恒信息(688023)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4-14 16:45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4月3日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5年4月4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2] - 2025年4月4 - 13日对拟激励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3] 激励对象情况 - 监事会核查拟激励对象相关信息[4]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含实际控制人范渊[5][6]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4-07 02:16
文章核心观点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涵盖会议基本情况、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相关规定 [6][7] 分组1: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未提及,召集人为董事会,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7] - 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15点30分在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 [7]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 [7] 分组2: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由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25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8] - 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1、议案2、议案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 [9]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2、议案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也为议案1、议案2、议案3 [18] -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10] 分组3: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需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1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1] - 股东对所有议案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12] 分组4:会议出席对象 -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3]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13] -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 [14] - 其他人员出席 [15] 分组5:会议登记方法 -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16]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16] -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写明相关信息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1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10:00 - 12:00,下午14:00 - 18:00),登记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证券事务部 [19] - 股东参加现场会议需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0] 分组6:其他事项 - 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188号安恒大厦21楼,联系电话和传真为0571 - 28898076,邮政编码为310051,联系人是李沐华 [21]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1] 分组7: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征集人是苏忠秦,征集相关情况在2025年4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中详细说明 [3][7] - 股东将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书面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征集人认定授权委托自动失效;未书面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授权委托;未书面明示撤销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前自主行使投票权,视为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股东提交的表决意见为准 [1] - 股东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选一项以上或未选择,征集人认定授权委托无效 [1] - 对授权委托书仅进行形式审核,符合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为有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