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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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00065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8 20:15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8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仲泽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 定,回购注销 8 名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349,980 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278,954,380 股减少至 2,278,604,400 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 ...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7-28 20:02
回购注销 - 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9,980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少349,980股[1] - 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减少349,980元[1]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申报债权[2] - 申报需提供相关凭证及身份材料[3] - 联系地址为湖南株洲钻石大厦1101[3] - 联系电话为0731 - 28265977[3]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8 20:02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7月2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963.44万股限制性股票[6] - 2021年7月16日实际授予140人,授予1957.34万股[6] - 2022年6月1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66.30万股限制性股票[7]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4月3日同意将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20,600股回购注销[8] - 2023年7月17日同意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0,000股回购注销[9] - 2024年8月22日同意将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47,720股回购注销[10] - 2025年7月25日同意将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9,980股回购注销[2] 限制性股票解锁 - 2023年7月17日同意137名激励对象解锁822.89万股[9] - 2024年8月22日同意135名激励对象解锁804.71万股,35名解锁69.62万股[10] 股份数据 - 有限售条件股份调整后授予量为1,031,625,042股,无限售为1,246,979,358股,总股本2,278,604,400股[12]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2,278,954,380股减至2,278,604,400股[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比例45.28%,变动后45.27%;无限售变动前54.72%,变动后54.73%[18] 回购价格与资金 - 首批授予回购价由3.56元/股调为2.228元/股,预留授予调为4.775元/股[13] - 拟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款,总计896,398.37元[15]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7-28 20:02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90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25 人,合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7.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34%。 2、本次符合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 合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7%。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仍需办理相关手续,上市流通前, 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满足解锁期解锁业绩条 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该议案已经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现将有 ...
中钨高新(000657)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8 20:02
编号:嘉源(2025)-05-25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
中钨高新(00065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7-28 20: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钨高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概况 | 公司名称 | 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 --- | | 住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6层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注册地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6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韬 | | 注册资本 | 99,850万元 | | 经营范围 | 销售金属矿石、非金属矿石、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 ...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其他含义,本制度下属词语具 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 部门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 (三)"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四)"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 日内;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 员,以及法 ...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七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 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 或重组报告书等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 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 ...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2025-07-28 20:01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 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 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送 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 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 未公开重大 ...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28 20:01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钨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经营发展质 量和规范运作水平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专注主业、稳健经营、积极 开拓市场、强化成本控制、加大研发力度,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 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 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