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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0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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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000768)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2025-07-16 20:00
人员变动 - 2025年7月16日副总经理王琰因工作变动辞职[2] -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2] - 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 -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琰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2] - 王琰已做好交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2]
中航西飞(000768)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5-07-16 20:00
薪酬管理办法修订 - 2025年7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议案[1] - 修订后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惩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2] - 修订后依据考核结果核算薪酬,按月预支、年度结算[3] - 修订后岗位变动次月起调整薪酬待遇[4] - 修订后实行薪酬追索扣回制度[4] 其他修订内容 - 办法名称修改,“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5][6] - 原办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调整[6] 后续安排 - 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7] - 原办法自新办法股东会通过之日废止[5]
中航西飞(000768)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6 20:00
人事变动 - 选举韩小军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2] - 聘任杨锋为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持股61,000股[4][21] - 聘任左锋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持股61,000股[6][24] 议案审议 - 21项议案获董事会10票同意通过[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津贴管理办法》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等细则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13]
中航西飞(0007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6 19:46
工作细则审议 - 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废止[19] 总经理权限与职责 - 总经理可批准单笔低于五十万元的对外捐赠方案,拟订单笔五十万元以上的方案[5] - 高级管理人员被聘任后一个月内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声明与承诺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五日内更新报送[12] - 每年度结束向董事会作《总经理工作报告》,每季度报送资产负债表等报表[15] - 遇重大事故、环境变化、业绩大幅变动等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5]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四种情形下应立即召开[17] - 综合管理部门提前三天征集议题并报总经理审批[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7]
中航西飞(00076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2025-07-16 19:46
管理办法审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离职生效及披露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4] 补选及代表人确定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公司应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25%(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11]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申请复核[14]
中航西飞(000768)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025-07-16 19:46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概况 -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在董事会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工作[5] - 人员应具备多领域工作背景,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5][6] 内部审计职责与范围 - 职责包括制定制度规划、实施审计项目、报告工作等[8] - 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9] - 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计[13][14][15][16][17][18]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与报告 - 日常工作程序包括确定重点等[11]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至少每年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内部控制审查与整改 - 审查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重大问题向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报告[13] -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整改协同联动机制[19] - 对问题拉条挂账,按要求和标准督促整改闭环归零[20] 内部审计结果应用 - 对典型性等问题进行系统性分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1] - 对违规经营投资等问题按程序移交线索并追究责任[22] - 结果应用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员工[23] - 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任免等重要依据[24] 内部审计档案与经费 - 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实行严格保密制度[26] - 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开支按财务核销制度执行[25] 违规处理与表彰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严重时处理责任人[26] - 无理由拒不执行审计结论责令限期改正,不改则处理责任人[21] - 审计整改不力惩处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22]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按公司规定处理,表现优秀予以表彰[23][24]
中航西飞(000768) - 接待与推广管理办法
2025-07-16 19:46
管理办法相关 - 接待与推广管理办法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17年9月15日的办法废止[11] 工作安排 - 接待与推广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事务管理部门执行,其他部门配合[3] 活动形式及要求 - 接待与推广活动包括接受调研采访、业绩说明会等[3][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公开,可网上直播并提前通知投资者[5][22] 信息管理 - 向特定对象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前需核实并签保密协议[8] - 信息泄露应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9] 其他规定 - 建立调研、采访活动备查登记制度[7] - 接待特定对象后需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0] - 人员违规披露信息将受处罚[11]
中航西飞(000768) -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2025-07-16 19:46
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 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投资含新股配售等,固定收益等不适用[2] - 资金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下董事会批,以上报股东会[6] - 需在核准证券公司开户,董事长批准[10] - 及时披露信息,异常情况立即披露[12] - 执行严格控制制度,人员分离制约[15] - 内部审计部门日常监督资金使用保管[17] - 子公司视同公司投资,分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投[20] - 本办法通过之日起执行,2017年办法废止[20]
中航西飞(0007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6 19: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细则于2025年7月16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日通知委员[10] - 三分之二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2] 旧细则废止 - 2024年3月29日通过的旧细则同时废止[17]
中航西飞(000768)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7-16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五年以上会计专业全职工作经验[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内相关违法违规不良纪录[10] - 曾被提请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公司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14]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专门会议召开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0]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其他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应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十年[30]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2023年10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起施行,原细则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