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股份(0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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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8 19:21
会议安排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通过书面和邮件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会议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网站[3]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4]
粤桂股份: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2024-10-22 17:55
投资情况 - 合伙企业目标募集规模9133.44万元,公司出资2020万元,占比22.12%[1] 企业变更 - 2024年10月14日合伙企业同意经营期限延长2年至2026 - 10 - 18[3] - 2024年10月21日合伙企业变更完成工商登记[4]
粤桂股份(000833) - 2024 Q3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10-10 18:42
业绩预告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21,400万元至23,600万元,同比增长340.96%至386.30%[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21,637万元至23,837万元,同比增长382.86%至431.96%[3]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7,850万元至10,050万元,同比增长865.56%至1,136.16%[4]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7,799万元至9,999万元,同比增长980.19%至1,284.90%[4] 业绩增长原因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糖浆纸产品实现增产、降本、增效,矿石产品生产成本下降[5] 不确定因素 - 公司未发现影响本次业绩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6]
粤桂股份: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10-09 18:44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连越")受公司的委托, 指派谢凤仪律师、吴颖琦律师(以下简称"连越律师")出席公司本 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连越及连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 ...
粤桂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0-09 18:44
股东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10月9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2] - 现场会议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建工大厦3层321会议室[2] 投票情况 - 252人代表438,021,975股投票,占比54.6106%[4] - 审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435,019,126股,占比99.3145%[8] 合规情况 -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合法有效[11]
粤桂股份: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24 18:57
担保额度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16.5亿元担保额度[1] - 已获批担保额度16.5亿,占2023年净资产48.23%[10] 担保情况 - 为德信矿业借款提供最高额15050万元担保[4] - 2024年5月30日贵糖集团担保额调为1.7亿[4] - 2024年借款担保43550万元,还款49412.65万元[9] - 3月30日对外担保余额12.24亿,实际使用11.65亿[9] - 实际使用担保余额占2023年净资产34.05%[10] 其他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及败诉担责担保情况[10]
粤桂股份: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12 19:05
会议信息 - 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 2024年8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7][8] - 2024年8月28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及股东大会通知[9] 投票情况 - 现场会议股东及代表3名,代表股份431,319,218股,占比53.7749%[12] - 网络投票股东165名,代表股份15,880,056股,占比1.9799%[12] 议案表决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股数443,227,853股,占比99.1119%[16] - 《为德信公司借款担保议案》同意股数443,013,913股,占比99.0641%[18]
粤桂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2 19:0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2日通过书面送达、 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9月12日下午16:30;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3楼321会议室;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成员有吴红柳、顾元荣、王敏 凌,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由吴红柳女士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议题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
粤桂股份: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9-12 19:05
资本与股份 - 公司原注册资本668,401,851元,修订后为802,082,221元[2] - 公司原股份总数668,401,851股,修订后为802,082,221股[2] - 2023年度每10股送2股,以668,401,851股为基数,共送股133,680,370股[2]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3] - 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4]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5] - 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6] - 审议达标准之一的重大交易事项[6] - 审议达标准之一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但不得授予法定职权[7] - 股东会召开地点及投票方式[7] - 股权登记日前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7]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8] 董事任职限制 - 犯罪判刑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8] - 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8]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8]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决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10] - 董事会拟订重大收购等方案[10] - 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10] 总经理职权 - 总经理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1] - 总经理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事项[11] - 总经理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事项[1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3]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利润[1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股东可分配利润20%[14] 利润分配调整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后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5]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序号修订,其它内容不变[17]
粤桂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9-12 19:05
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 广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粤财会[2023]7 号文)的 通知要求"国有企业截至 2022 年底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5 年 的,应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于 2024 年底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