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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慕士: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2024-04-25 19:2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慕士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宗贵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孟 超 | 联系电话:025-83888049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 | |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泰慕士: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4-25 19:21
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共同享受公司发展的 红利,公司拟定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 划情况,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权益分派,将 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1、《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
泰慕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5 19:18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截至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5] 组织架构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团队[5]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等四个专门委员会[6] 风险应对 - 公司建立风险评估过程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对风险[8] 控制政策 - 公司建立交易授权、不相容职务分离等控制政策程序[8]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0] 重要性水平 - 公司按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确定总体重要性水平[13]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潜在错报达或超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500万元以上且受国家处罚[14]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5]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6] 其他事项 -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内控相关重大事项[17]
泰慕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9:18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末,立信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2] - 截至2023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2] 业绩数据 - 2023年立信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3]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3] 合规情况 -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75名从业人员[4] 诉讼情况 - 投资者诉立信金亚科技案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中,保千里案一审判决立信对部分债务15%担责,职业保险可覆盖赔偿[6] 审计相关 - 2023年4月26日相关会议通过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5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5] - 2024年4月2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9] - 立信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报公允,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 - 审计委员会核查评价立信资质,沟通审计事项,督促出具报告[8][10]
泰慕士: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19:18
适用对象与期限 - 适用对象为领薪酬的董监高[1]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薪酬标准与发放 -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6万元/年(税前)[3] - 非独立董事等基本薪酬按月发,独董津贴按季发[5] 薪酬计算与生效 - 离任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5] - 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会通过生效,董监薪酬需股东大会通过[5]
泰慕士: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羽韬)
2024-04-25 19:1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6] - 2023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6] - 2023年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6] 独立董事意见 - 2023年2月24日对现金管理议案发表同意意见[4] - 2023年4月26日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同意意见[4][5] - 2023年6月21日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发表独立意见[5] - 2023年8月22日对担保事项延期议案发表独立意见[5] - 2023年8月24日对2023年半年度专项报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5] - 2023年10月26日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发表独立意见[5]
泰慕士: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5 19:18
关联资金情况 - 2023年初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2975.58万元[2] - 2023年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8891.57万元[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3082.78万元[2] - 2023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余额18784.38万元[2] 子公司往来情况 - 六安英瑞针织服装有限公司2023年初往来余额12975.58万元[2] - 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8891.57万元[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3082.78万元[2] - 2023年末往来余额18784.38万元[2] 往来性质 - 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往来为非经营性往来[2]
泰慕士: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9:1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傅羽韬、蔡卫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傅羽韬、蔡卫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泰慕士: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19:18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7][8]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3][1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6][17]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24]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2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28] - 《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3票同意待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1][32]
泰慕士: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9:18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江苏泰慕士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3]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内部控制结论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