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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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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高岩)
2024-04-18 18:11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应参加11次,通讯参加11次[6]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7][8]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10] 决策事项 - 2023年4月28日、5月22日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等[21] - 2023年5月22日审议通过第八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3] - 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行权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议案[23] 报告与审计 - 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报等报告[18] - 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20] 制度与评价 -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19] 独立董事意见 - 对各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均投赞成或表示同意[6][7][8] - 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客观合理,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3] -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3] - 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合规[17]
汇洲智能: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02 16: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1月北京汇洲1620万元投资亿讯华兴,持有45%股权[2] - 2024年4月亿讯华兴2219.85万元转让中能数投45%股权给北京汇洲[2] - 股权变更后北京汇洲持有中能数投45%股权成第一大股东[16] 业绩总结 - 亿讯华兴2023年末资产2643.66万元,负债500元,净利润23.61万元[6] - 中能数投2023年末资产2053.90万元,营收332.75万元,净利润52.32万元[11][12] 其他 - 2024年4月1日董事会8票同意通过关联交易议案[3] - 本次交易中亿讯华兴转让中能数投45%股权估值4933万元[15] - 抵销后北京汇洲应付亿讯华兴599.85万元[16] - 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21]
汇洲智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6:47
会议信息 - 汇洲智能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邮件送达董监高[2] - 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9名[2] 议案表决 - 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8票同意,关联董事孙伟回避[3] - 该议案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同意[3]
汇洲智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24-03-15 16:57
股东减持 - 2023年8月11日股东华创金盛拟减持20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0032%[1] - 减持期间合计减持815万股,占当前总股本0.4075%[2] - 减持完成后持股1985万股,占总股本0.9925%[2] - 2023年9 - 11月减持584万股,均价3.496元,占比0.2920%[2] - 2023年12月及以后减持231万股,均价4.2元,占比0.1155%[2] 减持前情况 - 减持前华创金盛持有28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4045%[4] - 减持前无限售条件股份2800万股,占当时总股本1.4045%[4] - 减持前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占比0%[5] 其他 - 2023年7月5日华创金盛与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6] - 本次减持符合规定,不影响公司控制权[6]
汇洲智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资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
2024-03-15 16:57
合伙企业出资 - 合伙企业出资总额3100万元[2] - 公司附属企业认缴3050万元,占比98.3871%[2] - 上海翎贲认缴50万,占比1.6129%[2] 存续期与期限调整 - 存续期调整为2020年1月21日 - 2029年1月20日[5] - 投资期调整为6年,退出期调整为3年[5] - 退出期可延期一次,最多一年[5] 托管机构变更 - 托管机构由恒泰证券变更为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5]
汇洲智能:关于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的进展公告(五)
2024-01-16 17:55
元,其中已支付赔偿金额为 1083.30 万元);剩余 40 起案件尚未取得生效判决或 达成调解。除前述法院已立案的案件外,仍有大量中小投资者已向中国投资者网在 线调解平台提交索赔及调解申请或直接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公司面临大额中小 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赔偿。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的进展公告(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汇洲智能")目前面临大 量中小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前期,在浙江证券业协会和/或中证资本市 场法律服务中心浙江工作站及公司重整管理人的组织调解下,有共计1247人提起证 券虚假陈述索赔的中小投资者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公司应付的调解款项合计为 231,586,877.18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 述赔偿纠纷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于2023年3月4日发布的《关于 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 ...
汇洲智能:关于继续受让淄博琏儒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08 17:54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受让淄博琏儒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继续受让基金合伙份额及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前期交易情况说明 2023年1月,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由全资附属机构徐州市润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徐州 润熙")以0元受让关联方海南齐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齐机")持有的 淄博琏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琏儒基金")3,000万份合 伙份额(占淄博琏儒基金总规模的5.9880%),截至目前徐州润熙已进行实缴出资 3,000万元;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徐州润熙继续受让淄博琏儒基金有 限合伙人平阳酬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阳酬逸")持有的不超过5,000 万份合伙份额的事项,由于公司另做安排且未进行实缴,因此公司最终未与平阳酬 逸签署转让协议,徐州润熙亦不再受让前述5,000万份基金合伙份额。 ...
汇洲智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8 17:52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因情况紧急且 重要,在全体参会董事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豁免会议通知时 限。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继续受让淄博琏儒基金部分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拟以 0 元受让平阳酬逸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淄博琏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琏 儒基金")未实缴的不超过 2,390 万份合伙份额(约占淄博琏儒基金总规模的 4.7705%)。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吴昌霞、陈友德、姜 学谦、侯雪峰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独立 ...
汇洲智能: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一审判决的公告
2024-01-03 16:43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祥云小额贷款案一审判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诉讼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汇洲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祥云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公司偿还借 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其他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2020 年 12 月 29 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京 01 民初 439 号《民事判决书》,驳 回北京祥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祥云公司因不服(2019)京 01 民初 439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 年 9 月 5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京民终 4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 01 民初 439 号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在巨 ...
汇洲智能: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8:32
Merits & Tree Law Offices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植德京(会)字[2023]0181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 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 5 层 邮编:100007 5 thFloor, Raffles City Beijing Office Tower, No.1 Dongzhimen South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100007 P.R.C 电话(Tel):010-56500900 传真(Fax):010-56500999 www.meritsandtree.com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公司向本所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包 括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材料、复印件)均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