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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00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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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4-08-05 20:13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证券代码:002249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 形。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增值权,以大洋电机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在 满足业绩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行权价格与兑付价格之间的差额,该 ...
大洋电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5 2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5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下午 15: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以专人 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 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 ...
大洋电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8-05 20:13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大洋电机 股票代码:002249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 | 17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 不适用 | | --- | --- | --- | | | 20% | | | 18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 | 不适用 | | | 获授数量 | | | 19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的,是否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 | 不适用 | | | 益的条件 | | |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是否未超过 年 10 | 是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 是 |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22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说明股权 | 是 | | | 激励计划的实施是会否会导致上市 ...
大洋电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05 20:13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员工不超72人,董监高8人[13][58] - 鲁楚平拟认购份额上限65.75万份,占比4.85%[14] - 徐海明拟认购份额上限135.05万份,占比9.97%[14] - 董监高持有份数上限395.90万份,占比29.22%[14] - 其他员工持有份数上限958.65万份,占比70.78%[15]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与资金 -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数上限1354.55万份,设立时每份1元[15] - 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1354.55万元[18] - 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586.36万股,占总股本0.24%[21]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31元/股[21] 股票来源与回购情况 -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限586.36万股[20][59] - 2023年6 - 11月公司回购资金5091.283901万元,回购股份9518248股,占总股本0.40%[20] 员工持股计划时间安排 - 存续期为48个月[24][58][67] - 解锁时点为过户之日起满12、24、36个月,比例40%、30%、30%[26][58][67]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6年[28] 解锁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2%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28] - 2025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8%,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29] - 2026年营收增长率不低于22%,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29]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 持有人会议提前5日通知,议案需50%(含)以上份额同意[35][37]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会前3日提临时提案[37]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38] - 管理委员会3名委员,主任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39] - 公司自行管理,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32][64]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与终止 - 变更须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47] - 存续期届满未展期终止,可提前或延长存续期[48]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规定 - 持有人按份额享资产收益权,放弃表决权[50] - 存续期内份额不得擅自处置,锁定期内不权益分配[50] - 锁定期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售股决定收益分配[50] 其他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程序合规[57] - 参加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薪酬等,公司不提供资助[58] - 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未超股本总额10%[59] -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68][69][73]
大洋电机: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05 20:1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 5809-1000 传真:(86-10) 5809-1100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电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8-05 2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拟实施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4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为保证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 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 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202 ...
大洋电机:大洋电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8-05 20:1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保证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或"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 核心骨干人员等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 特制定《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 ...
大洋电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洋电机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05 20:1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8 月 | 目录 | 2 | | --- | --- | | 一、释义 | 3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6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 | 6 | |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 6 | | (三)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 7 | |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 8 | |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及行权条件 | 9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 11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 | (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12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3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13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14 | |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14 | | (六)对股票期权行权价 ...
大洋电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4-08-05 20:13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1]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合规[1] - 员工自愿参与,无强制及财务资助安排[2] 决策与审议 - 审议持股计划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已征求员工意见[2] - 关联监事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3] - 相关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大洋电机: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8-04 15:36
回购决策 - 2024年2月19日决定回购股份,资金5000 - 8000万元,价格不超5.5元/股,期限12个月[1] 回购调整 -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调为不超5.37元/股[2] 回购进展 - 2024年3月22日首次回购股份[2] - 截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回购9695250股,占总股本0.40%[4]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最高成交价5.41元/股,最低4.87元/股[4] - 截至2024年7月31日,成交总金额50060551元[4] 合规情况 - 资金为自有资金,价格未超上限,符合要求[4] - 未在特定期间回购,集中竞价方式符合要求[5] 未来展望 - 后续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披露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