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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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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9:32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777,832,264.27元[4]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240,798,423.17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393,749,578.33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9,360,640,524.25元[4] 利润分配 - 2024年中期拟10股派0.37元(含税),总计派现2.46亿元[4] - 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报告审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1]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报告审议通过[2]
上海莱士(002252)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19:32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 营业收入为42.52亿元,同比增长9.0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1亿元,同比增长0.1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29亿元,同比下降6.03%[13] 现金流和每股收益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54.94万元,同比下降103.32%[13]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7元,同比增长1.63%[13] 资产负债情况 - 总资产为323.7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3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07.4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5%[13] 公司控制权变更 -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成为海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海盈康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6] 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同路生物、广西莱士等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良好[6] 主要风险 - 公司面临原材料供应风险、血浆成本上升风险、产品潜在的安全性风险、商誉减值风险等[3] 主营业务和产品 -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等[17] - 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公司同路医药,获得关联方基立福控股子公司基立福全球及 GDS 授权,作为其人血白蛋白产品以及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及血液筛查试剂盒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17]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生产多种血液制品,包括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等[19] - 人血白蛋白主要用于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内压升高,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低蛋白血症的防治,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20] 收购GDS技术许可协议 - 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GDS以2.02亿美元收购关联方Grifols Shared Services North America,Inc.持有的与单分子计数技术相关的技术许可协议[14][15] - 根据会计准则的差异,公司将上述收购支出2.02亿美元计入当期损益,对股东权益和净利润产生5,383,855.50元的影响[15][16]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2023年上半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1,206.89万元,其中部分项目被界定为经常性损益,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减少292.29万元[16]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坚持专注主业发展,顺势而为,稳健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经营的良性发展[25] - 公司狠抓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和发挥浆站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持续加强质量管理,采浆量实现稳健增长[25] - 人血白蛋白和静丙的临床使用需求继续保持增长态势[25] - 公司将市场推广工作重点转向凝血因子类市场的开拓上,持续开展出凝血管理项目学术推广获得市场认可[25] - 公司人纤维蛋白原和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销量增长快速,对公司整体业务增长产生积极的影响[25] - 公司营销团队持续加强公司人纤维蛋白粘合剂、人凝血酶在医院的列名工作[25] - 面对重组类产品的竞争,公司及时调整人凝血因子VIII的营销策略[25] - 公司加强营销合规建设和学术引领工作,强化医学事务工作能力建设[25] -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2亿元,同比增长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1亿元,同比增长0.15%[25] - 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将支持公司推进"拓浆"和"脱浆"齐步走路线[25][26] 公司优势 - 公司整体规模为国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拥有5个生产基地和44家单采血浆站[1] -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对标国际药品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1] -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和知识产权,正在研发全球首个针对活化蛋白C的血友病单抗治疗产品[1] - 公司拥有丰富的并购整合经验,通过并购提升了综合能力和盈利能力[2] - 公司制定了合规化、专业化、精准化和服务化的营销策略,确保营销活动符合相关法规[3] - 海尔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将为公司提供全方位支持[4] - 基立福与公司达成新的战略合作协议,将为公司带来显著的盈利增长和市场竞争力提升[4] 业务情况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02%,主要是人血白蛋白和因子类业务销售增长[5] -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7.31%,主要是广西莱士并入合并报表范围[5] -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03.32%,主要是提前支付进口白蛋白货款[5]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合计为42.52亿元,同比增长9.02%[34] - 血液制品生产及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8.80%,同比增长9.27%[34] - 自产白蛋白收入为8.00亿元,同比增长17.21%
上海莱士: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08-27 19:32
业绩数据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77,832,264.27元[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1,240,798,423.17元[2] 利润分配 - 2024年中期拟以6,635,984,837股为基数派现[3] - 每10股派0.37元,总计派现2.46亿元(含税)[3] - 监事会同意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5]
上海莱士:关于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8-19 18:28
股份回购 - 2023年7月14日至9月1日累计回购136,153,070股,成交总金额999,686,226.40元[3] 股份注销 - 2023年注销95,307,149股用于减资,2024年8月16日完成剩余7,495,921股注销[5][8] - 注销后总股本由6,645,480,758股减至6,637,984,837股[2] 员工持股 - 2023年9月21日3,135.00万股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价格3.61元/股[4] - 2024年授予23名员工200万股预留份额,购买价3.614元/股[5]
上海莱士: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8-09 19:11
会议相关 - 上海莱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8月9日召开,9名董事全出席[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通过[1] - 《关于召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9票同意通过[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8月26日[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上海莱士:《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09 19: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5月14日获批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6637984837元人民币[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6637984837股,每股面值一元,均为普通股[2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以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增加资本时,股东在同等价格条件下按持股比例优先认购新增股份[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时,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股份1年内转让给职工[26]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公司决策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高于20%的贷款[44]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4]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4] - 董事会审议批准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衍生品关联交易除外)[108] - 总经理可批准300万元以下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衍生品关联交易除外)[125] 会议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3]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4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0] 其他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94][124][136]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相关媒体公告[168][169]
上海莱士: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9 19: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8月29日14: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8月26日[3]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8月27 - 28日9:00 - 11:30、13:00 - 16:00[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29日,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系统9:15至15:00[1][13][14]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252",投票简称为"莱士投票"[12]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同意通过[4]
关于对RAAS China Limited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2024-08-02 18:1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09 号 关于对 RAAS China Limited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根据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莱士) 于 2023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 RAAS China Limited 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莱士公 司作为上海莱士原持股 5%以上股东,莱士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有权益的上海莱士股份比例由 10.42%下降至 3.55%。莱士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首次变动比例达到 5%后,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此后继续通过司法 处置、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上海莱士股份,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期间累计变动比例为 6.87%。 莱士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第 2.1.3 条第一款、第 3.4.1 条第一款、第 3.4.2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 ...
上海莱士: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2024-07-30 19:11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公 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明确了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组成,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谭丽霞女士(董事长)、Jun Xu(徐俊)先生(副董事长)、 王全立先生、Amarant Martinez Carrio 先生、龚鹰女士、顾琮祺先生 2、独立董事: ...
上海莱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7-30 19:11
上海莱士00225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程序,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或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 1/2 以 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推选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任 命,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二)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的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1 上海莱士00225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督促、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的执行; 第六条 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