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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化学(00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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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维化学(002469)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8-20 18:30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4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未经审计)确认,2025 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59,520,994.15 元,支付 2024 年度股利人民币 194,658,789.0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 币 0.0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70,388,337.03 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 135,250,542.18 元。合并后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89,286,787.51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5,250,542.18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 本为 648,862,630 股。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64 ...
三维化学(002469)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0 18:2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488亿元,同比增长21.8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3亿元,同比增长42.54%[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196亿元,同比增长46.32%[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55元/股,同比增长42.58%[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3%,同比上升1.30个百分点[20] - 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4,881.09万元,同比增长21.81%[42] - 公司营业利润13,670.09万元,同比增长41.17%,利润总额13,614.78万元,同比增长39.52%[42] - 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5.53万元,同比增长42.54%[42] - 公司扣非净利润11,968.00万元,同比增长46.32%[4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1,248,810,918.74元,同比增长21.8%[15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年半年度为120,355,258.82元,同比增长42.5%[157] - 基本每股收益2025年半年度为0.1855元,同比增长42.6%[157] - 营业利润2025年半年度为136,700,937.23元,同比增长41.2%[1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总成本2025年半年度为1,131,030,929.25元,同比增长18.4%[156] - 研发费用2025年半年度为50,601,162.63元,同比增长0.6%[156] - 销售费用2025年半年度为10,863,385.35元,同比增长7.1%[156] - 财务费用2025年半年度为-1,085,325.92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56] 经营活动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95万元,同比下降84.4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4.48%,为21,609,549.29元,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53]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09,549.29元,同比下降84.5%[161][162]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641,595.17元,2024年同期为-26,243,604.48元[163][164] 投资活动现金流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78.94%,为338,284,109.50元,主要由于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到期收回[53] - 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284,109.50元,2024年同期为-428,514,727.85元[162] - 母公司2025年半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178,042.83元,2024年同期为-98,263,043.54元[164] 筹资活动现金流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7,295,853.36元,同比扩大75.6%[162] 业务线表现 - 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83.46%,达到409,251,983.70元,占营业收入比重32.77%[54] - 土木工程建筑业收入同比增长366.11%,达到458,435,263.35元,占营业收入比重36.71%[54]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收入同比下降16.40%,为729,650,967.52元,占营业收入比重58.43%[54] - 醛醇酸酯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8.18%,为594,490,265.46元,占营业收入比重47.60%[54] - 残液加工类收入同比下降42.78%,为124,810,760.52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99%[54] 地区表现 - 国内收入同比增长24.28%,达到1,231,072,364.12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8.58%[54] - 国外收入同比下降48.84%,为17,738,554.62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42%[54] 资产和负债 - 公司总资产为33.88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6.5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533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60%[20] -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为510,428,568.25元,占总资产比例15.06%,较上年末增加1.99%[59] -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为159,867,183.88元,占总资产比例4.72%,较上年末减少2.59%[59] - 债权投资本报告期末为910,550,851.62元,占总资产比例26.87%,较上年末增加5.73%[6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报告期末为208,548,920.10元,占总资产比例6.16%,较上年末增加3.89%[61] - 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599,225,113.55元,较期初下降21.09%[1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653,385,042.96元,较期初下降2.60%[15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主营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较大,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关联度高[74]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主要原材料包括建材、乙烯、丙烯等,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较高[76] - 公司化工业务属于周期性行业,产品价格受国内外经济环境、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影响[80] - 公司化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存在环保风险[81] - 公司面临技术风险,行业技术创新和升级步伐加快可能导致部分技术失去领先优势[77] - 公司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化工产品生产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安全性要求高[78][79] - 公司面临人力资源风险,高端管理人才、技术研发人才的稳定性对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83]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拟以6.488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5]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金额64,886,263元[89] - 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89] -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94,658,789元(含税)[96] - 自2010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25,877,400元(含税)[96] 技术和研发 - 公司累计完成各类硫磺回收装置设计、总承包合计245套,装置总规模1316.6万吨/年[31] - 公司技术人员占比50%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60%以上[33] - 公司自主开发的"无在线炉硫磺回收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31] - 公司掌握正丙醛、正戊醛合成所需的羰基合成技术、丁辛醇残液回收技术及醛类加氢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31] - 公司开发出国际领先的低水气比耐硫变换工艺及催化剂[31] - 公司申请专利11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获授权专利8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47] - 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的"10万方/年炼化工业硫化氢离场电催化分解制氢气和硫磺技术开发"正在进行中试试验[47] 子公司和投资 - 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2,412,935.36元,净资产为284,526,720.89元,营业收入为60,817,608.22元,净利润为2,564,334.39元[73] - 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35,820,968.67元,净资产为1,878,268,834.93元,营业收入为721,746,839.87元,净利润为74,690,967.86元[73] - 报告期投资额为63,420,438.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1.94%[64] - 醋酸丁酸纤维素产品优化技改项目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91,114,446.90元,项目进度100%[66] 行业和市场环境 - 2025年上半年全国GDP实现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39] -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6.78万亿元,同比增长2.5%,利润总额34365亿元,同比下降1.8%[39]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44635.9亿元,同比增长1.4%,利润总额1814.6亿元,同比下降9.0%[40]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正丙醇生产企业、国内规模领先的丁辛醇残液回收企业和正戊醇销售企业[28] - 公司主要客户群涵盖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等大型能源企业[35] - 公司总部位于山东淄博,在青岛、内蒙、北京等地设有分公司或项目部[36] -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多项荣誉[34] -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齐鲁化工园区、南京六合化工园区,紧邻上下游企业[36]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67.52万元,主要来自政府补助和金融资产收益[25] - 公司报告期末尚未结案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2888.54万元,其中母公司涉诉案件金额为2858.25万元,诺奥化工涉诉案件金额为30.29万元[113]
三维化学: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2.54%
国际金融报· 2025-08-20 18:1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2.49亿元 同比增长21.81%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 同比增长42.54% [1] - 基本每股收益0.1855元/股 同比增长42.58% [1] 股东回报 - 以6.49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1]
三维化学(00246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三维化学(002469)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 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一切对外投资活动,其中对子公司的投资视同公司的对外投资。 第四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 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符合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五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 ...
三维化学(00246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维化学(002469)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规定 执 ...
三维化学(00246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三维化学(002469)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即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 1 次会议。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六条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七条 代表 1/10 以 ...
三维化学(00246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三维化学(002469)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
三维化学(00246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三维化学(00246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山东三维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维化学(00246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会在独立董事间确定, 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不履行职务或不能履行职务,由委员 会委员共同推举一名 ...
三维化学(00246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2个交易日内交档案给董秘备案[11][12] - 内幕信息档案及备忘录保存10年[15] - 公司5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报深交所[15] 信息披露与自查 - 内幕信息发生时相关人员告知董秘[17] - 公司重大事项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9] - 公司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21]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2个工作日报送结果[21] - 董事会视情节追究内幕信息知情人责任[22]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追责权利[22] 其他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 证券代码002469,简称为三维化学[29] - 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有详细说明[29]
三维化学(00246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0 18:17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3] - 董事等应遵守信息披露流程并保密[4] 报送要求 - 公司可拒绝无依据的报送要求[7] - 报送信息需提醒对方保密并登记[8]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层审批[5] 违规处理 - 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报告交易所[5] - 外部单位不得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5] - 违反制度将视情节处罚或要求赔偿[7] 生效条件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