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0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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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002683) - 2023年12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7 18:42
公司经营业绩 -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1.69亿元,同比增长19.26%;实现归母净利润5.61亿元,同比增长16.78% [1] - 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66亿元,较去年增长15.66%;实现归母净利润3.91亿元,较去年增长26.98% [1] - 2023年上半年海外营业收入3.92亿元,占总营业收入比重为7.92%,较去年同比增长40.38% [2] 业绩增长原因 - 矿服业务规模逐步增大,去年新增多个大项目今年陆续正式投产,带来矿服业绩提升 [1] - 民爆板块原材料成本下降,以及公司推行精细化管理成本等系列降本增效举措,毛利有所提升,同时电子雷管释放良好 [1] 业务相关情况 电子雷管市场 - 《“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明确提出电子雷管置换政策,全面推广电子雷管,2022年及2023年前三季度,电子雷管产量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公司积极推动电子雷管置换工作,报告期内产能良好释放,带来民爆板块利润提升 [1][2] 海外矿服业务 - 公司紧跟国家政策,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业务,已在巴基斯坦、塞尔维亚、圭亚那、哥伦比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建多个项目,预计未来海外矿服规模还会进一步扩大 [2] 矿服在手订单 - 公司现矿服在手订单超290亿元,为未来三年矿服业绩提供稳定保障 [2] 民爆行业 - 全国民爆产能总体富余,工信部“十四五”规划提出“推动重组整合、去产能”,行业支持政策向龙头企业集中,行业整合是大势所趋,公司将积极谋划行业并购整合,提升业务规模,持续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产能释放 [2] 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指标 -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及三项资产占比及增速,分别反映公司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公司持续成长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以及经营质量,公司有信心完成考核指标 [2] 军工业务 - 公司正积极推进各项军工业务工作 [2] 未来投资扩张计划 防务装备板块 - 持续关注装备产品的系列化发展及技术的迭代升级,加大装备产品的科研投入,通过内部研发及积极推动弹药相关业务并购等方式,补充现有产品线 [2] 民爆板块 - 加大对富矿带地区的民爆企业整合,提升产能规模;优化产能布局,将富余产能调配至产能需求旺盛地区,提升产能释放 [2] 矿服板块 - 补强一体化能力,深化产业链;持续加大优质客户营销,积极推动海外业务,扩大市场份额 [2]
广东宏大: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3-11-30 18:57
调整及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宏 大")的委托,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就《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 以及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 | --- | --- | ...
广东宏大: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8:57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中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资格、7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放弃公司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同意根据《2023 年限 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轮值总经理管 ...
广东宏大: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2023-11-30 18:5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6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 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东宏大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权益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 ...
广东宏大:轮值总经理管理制度
2023-11-30 18:57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轮值总经理的责权 | 2 | | 第三章 | 轮值总经理的团队组建 | 3 | | 第四章 | 轮值总经理的轮值期限 | 5 | | 第五章 | 轮值总经理的聘任与交接程序 | 6 | | 第六章 | 轮值总经理办公会运作机制 | 6 | | 第七章 | 轮值总经理的退出机制 | 8 | | 第八章 | 附则 |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方位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局意识、综合管理 能力和整体组织配合协作能力,建立健全选人育人机制,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轮值总经理制度,通过轮值总经理集体 的有效运作,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条 轮值总经理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轮值总经理的责权 第三条 轮值总经理的责任 一、依据《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轮 值总经理集体对决策的重大事项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职 责。 二、各轮值总经理对各自负责的业务承担经营管理责任。 第四条 轮值总经理的职权 一、当值轮值 ...
广东宏大: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30 18:57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证券代码:00268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1 月 一、释义 | | |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5 | | 三、基本假设 | 6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2 | | 广东宏大、本公司、 | 指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激励 | 指 |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计划 | | | | 《激励计划》 | 指 |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 | | |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 | | | | 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 ...
广东宏大: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18:57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 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 ...
广东宏大: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1-30 18:57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授予日:2023年11月30日 授予数量:11,784,386股 授予人数:330名 授予价格:15.39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行为,根据《证券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暂缓授 予张耿城先生 349,537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确定授 予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以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除张耿城先生外的 330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1,78 ...
广东宏大:广东宏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3-11-30 18:57
广东宏大(002683)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总体情况 | 姓 名 | 职 务 | 获授的权益数量 (股) | 占授予总量的 比例 | 占草案修订稿 公司股本总额 | 本次授予情 况 | | --- | --- | --- | --- | --- | --- | | | | | | 的比例 | | | 梁 发 | 总经理 | 454,398 | 3.74% | 0.06% | 全部授予 | | 王丽娟 | 轮值总经理 | 454,398 | 3.74% | 0.06% | 全部授予 | | 谢守冬 | 轮值总经理 | 349,537 | 2.88% | 0.05% | 全部授予 | | 张耿城 | 轮值总经理 | 349,537 | 2.88% | 0.05% | 暂缓授予 | | 周育生 | 轮值总经理 | 349,537 | 2.88% | 0.05% | 全部授予 | | 郑少娟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62,153 | 2.16% | 0.04% | 全部授予 | | 黄晓 ...
广东宏大: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1-30 18:5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 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 20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