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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国荣召集主持 全体3名监事实际出席 [1] 半年度报告审核结果 - 监事会审核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 - 确认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规定 [1] - 认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实际 [1]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 - 调整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2] - 该议案获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一致通过 [2] 股权激励归属条件达成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 可归属数量为164万股 [2] - 11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全部合格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公司将按规定为1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该议案获全票通过 [2]
信维通信: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4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下午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09:15-15:00 [1] 参会资格与方式 - 截至2025年9月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 - 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第38层公司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携带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 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 其中议案6为选举非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5人 议案7为选举独立董事 采用等额选举 应选人数为3人 [2][3] - 累积投票方式下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3] - 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 会议登记办法 - 法人股东登记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持股凭证等 自然人股东登记需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等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 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4日17:00 登记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第38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4][5]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6]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上午9:15-9:25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先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 [7][8] 授权委托与参会登记 - 授权委托书需填写委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等信息 并对各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进行明确指示 [8][9] - 参会股东登记表需填写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等信息 本表复印有效 [9]
信维通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天明)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李天明作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提名人与候选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1] - 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 [1][3] - 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或财务等领域的必要工作经验 [4] 独立性声明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5] - 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中任职,亦不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6] - 候选人未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与公司及其关联方无重大业务往来 [6][7] 合规性承诺 - 候选人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侦查 [7][8]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且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8] - 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保独立履职,并在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时及时辞职 [9][10] 任职限制 - 候选人当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8] - 候选人承诺如因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符合要求 [10]
信维通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退休、罢免或解任等离职情形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3]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决议通过后自动离职 [4] - 股东会可依法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依公司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规定 [7] - 高级管理人员因重大失职被解聘的,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 [8]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限制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9类情形者不得任职 [9][3][4] - 违反任职资格规定的选举或聘任行为无效,任职期间出现情形的需解除职务 [4]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10] - 涉及重大事项的离职人员需接受离任审计 [11] - 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否则需赔偿损失 [12]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职务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 [1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核查 [15] - 执行职务时违规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及预期利益 [17] - 被追责人员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追责措施执行 [18]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1]
信维通信: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组织架构调整、股东权利义务变更及经营范围扩大等关键领域 [1][2][3] - 修订后章程明确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替代原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2] - 经营范围从移动终端天线业务扩展至电力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智能车载设备等多元化领域 [3] 公司治理结构变化 - 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删除监事会相关条款,新增审计委员会职能 [4][5][12] - 董事会成员构成要求明确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半数 [23]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提案权门槛从3%股份降至1% [19][15] 股东权利义务修订 - 股东知情权行使需遵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法律规定 [8] - 新增股东滥用权利需承担连带责任的条款 [11] - 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细化,明确关联股东回避规则 [20] 股份管理相关调整 - 股份发行原则从"同种类"调整为"同类别",表述更规范 [4] - 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及后续处理流程作出详细规定 [5]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允许累计总额不超过股本10%的资助 [4] 会议制度变更 - 临时股东会召集条件中"监事会提议"改为"审计委员会提议" [12] - 股东会通知公告后禁止修改已列明提案,临时提案需提前10日提交 [14][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维持10年不变,但签署人员范围调整 [17] 高管责任规定 - 董事忠实义务条款增加近亲属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23] - 董事勤勉义务明确需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24] - 董事辞职生效时点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25][26]
信维通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审计委员会设立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等工作 [1] - 主要职责包括提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等 [3] - 特定事项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等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3][4] 人员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1]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丧失董事资格时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2] 会议规则与决策程序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期 [4][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5][7] - 会议可采用现场、通讯等方式,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书面投票或通讯表决 [7][8] 议事程序与记录 - 公司内审部负责准备会议材料,包括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 [4] - 会议记录需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11][12] - 决议需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修改需符合法定程序 [10][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10] - 委员对会议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信息 [11] - 工作细则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 [12]
信维通信: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为1,040.60万元,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55,665.94万元 [1] - 主要占用方为子公司,包括江苏聚永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1,336.84万元)、江苏信维感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352.08万元)、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136,687.40万元)等 [1] - 资金占用形成原因主要为补充流动资金和用于长期资产 [1]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关联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为1,581.64万元,期末往来资金余额为177,339.36万元 [1][2] - 主要往来方为子公司,包括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14,036.69万元)、信维通信日本株式会社(566.25万元)、伊高得表面处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2,538.36万元)等 [1][2] - 往来性质主要为非经营性往来,形成原因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等 [1][2] 子公司资金往来明细 - 江苏聚永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1,336.84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77.13万元,期末余额74.69万元 [1] - 江苏信维感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0,352.0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67.07万元,期末余额67.44万元 [1]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36,687.40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319.11万元,期末余额23,629.93万元 [1] - 信维通信(益阳)有限公司:往来资金14,036.69万元,期末余额14,127.04万元 [1] - 信维通信日本株式会社:往来资金566.25万元,利息40.60万元,期末余额609.71万元 [1] - 伊高得表面处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往来资金2,538.36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6.44万元,期末余额2,538.26万元 [1] - 友维聚合(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往来资金819.1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20万元,期末余额821.74万元 [1]
信维通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夏俊)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独立董事提名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夏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信用记录的全面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1] 独立性审查 - 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1%或前十大股东关系,且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5][6]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公司及关联企业任职,且未与公司存在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5][6][7] 合规性声明 - 被提名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履职所需经验[4][5]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且未因证券期货犯罪被立案调查[7] 任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7] - 被提名人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资格[2][3] 提名人承诺 - 董事会承诺声明内容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法律责任[8] - 若被提名人任职期间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董事会将督促其立即辞职[9]
信维通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莉)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独立董事提名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李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1] - 提名基于对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1] - 被提名人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无利害关系[1] 任职资格合规性 - 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1][2] -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础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等领域工作经验[4][5] - 被提名人未违反公务员法、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关于兼职或任职的限制性规定[2][3] 独立性声明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位列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5][6]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也未提供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5][6] - 被提名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出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6][7] 无不良记录 - 被提名人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7]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刑事或行政处罚,未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立案调查[7] - 被提名人无重大失信记录,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7] 兼职限制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含本次提名)[7] - 被提名人未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7]
信维通信: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公司治理结构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提名,并提请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 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提名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后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 - 董事会换届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彭浩(1967年出生)为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深圳彩电总公司等企业,现任信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信维香港董事局主席,持有公司188,503,533股股票,与彭宇斐为父子关系 [2] - 彭宇斐(1999年出生)为本科学历,2021年加入公司,曾任财务总监助理和预算与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彭浩为父子关系 [3] - 周进军(1982年出生)为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一电子和广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017年入职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负责天线等事业群管理,未持有公司股份 [4] - 虞成城(1964年出生)为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担任康佳集团研究所所长等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现任首席科学家,未持有公司股份 [5] - 单莉莉(1975年出生)为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和香港科技大学EMBA,曾任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6]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李莉(1979年出生)为本科学历,中注协资深会员和财政部高端会计人才,曾任德勤和毕马威审计合伙人,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7][8] - 李天明(1971年出生)为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11月至今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和高级合伙人,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键电声和深圳雷柏科技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9] - 夏俊(1971年出生)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潢川县农业机械化学校等机构,2005年至今历任深圳市电子学会秘书长等职务,现任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 [10] 候选人资格审核 - 所有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任职资格,无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监管处罚或公开谴责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