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3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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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维通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依据财政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1] - 制度适用于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不适用于其他法定审计或政府专项审计 [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 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1]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并满足独立法人资格 固定场所 健全内控体系等条件 [1] - 需具备良好执业质量记录 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 且具备相应审计风险承担能力 [1] -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任职不得超过5年 否则需更换 [2] 选聘程序与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 提议启动选聘 审议选聘文件 监督选聘过程及提出审计费用建议 [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等 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最高限价 [3][4] - 选聘流程包括资质审查 执业记录评估 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 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4] - 审计委员会需通过调查执业质量资料 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评估会计师事务所 必要时要求现场陈述 [5] 审议与聘任流程 - 审计委员会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 [5]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聘期一年可续聘 [5] - 续聘时需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6] 改聘程序与特殊情况处理 - 改聘需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调查执业质量并发表审核意见 [6] - 除执业质量重大缺陷 审计资源不足或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外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 [8] - 改聘需详细披露原因 被解聘方陈述意见 审计委员会调查结果等信息 [8]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服务时 审计委员会需调查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 [8]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监督选聘流程合规性及《审计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 [8] - 违规选聘将导致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承担经济损失或受纪律处分 [9]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分包 泄密 审计质量低下等行为时 公司不再选聘 [9]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执行 [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10]
信维通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核心观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股份管理行为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以及融资融券交易中的信用账户股份 [2] - 公司原监事在任期内及离任后半年内所持股份参照董事规定执行 [2]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2] - 禁止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2] - 特定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包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未满六个月等 [2][3] - 禁止买卖期间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以及可能对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披露日止 [3][4] 减持和增持股份行为规范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严格履行持有股份比例、期限、变动方式等承诺 [4] -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 内容包括拟减持数量、来源、原因、方式、时间区间等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三个月 [4][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需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 [6] - 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需在收到执行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等 [6] - 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 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除外 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 [7] - 以上年度末所持股份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度可转让数量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可转让25%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 因权益分派导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7]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时 过出方和过入方需共同遵守相关规定 [7] - 未披露增持计划情况下首次披露并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增持计划 并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 实施期限过半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通知公司 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 [8]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 [8] 信息申报、披露与监管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 包括新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个人信息变化后二个交易日内、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等 [9] - 公司需对现任和离任半年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 [9] - 因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等对转让股份附加限制性条件时 需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10] - 公司可规定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比例或其他限制转让条件 并及时向深交所申报 [10] - 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送书面计划 董事会秘书核查后形成明确意见并反馈 在收到确认函前不得擅自交易 [10] - 所持股份发生变动需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内容包括变动前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变动后持股数量等 [11] - 需加强证券账户管理 及时申报所持账户 严禁交由他人操作或使用 [11] 账户及股份管理 - 深交所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申报数据发送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对其证券账户中已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予以锁定 [12]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方式新增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 [12] - 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时 解除限售条件满足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12] - 对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根据要求对其名下股份予以锁定 [13] - 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13]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规定时 公司可追究责任 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分 违反《证券法》规定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时 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 [13] - 在禁止买卖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时 视情节给予处分 造成损失时追究赔偿责任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时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触犯法律法规时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 - 发生违法违规买卖行为时 董事会秘书需立即向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责任人需就违规行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备案 造成重大影响时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14] 附则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买卖本公司证券参照本制度执行 [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 [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 [14]
信维通信: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SUNWAY COMMUNICATION CO.,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西环路1013号A.B栋 邮政编码为508104 [2] - 公司于2010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 于201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756.8638万元 股份总数为96,756.8638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2][5]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883357614 [1] 公司治理结构 -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董事会聘任经理时经理当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3]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公司设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人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41]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监事会及监事的职权 [43]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16]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9]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泛射频解决方案提供商 [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与批发、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与销售等 [3] - 经营范围还涵盖移动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磁性材料生产与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与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与销售等 [3] - 公司同时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研发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业务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建议质询等权利 [11][12]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提起诉讼 [13]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54] -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57]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的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会决议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56]
信维通信: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办法》以建立防止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 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并规定责任追究机制 [1][2][6] 总则 - 办法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往来 [1] - 控股股东定义包括持股超50%或表决权具重大影响的股东 [1] -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或协议能实际控制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2] - 关联方依据《创业板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界定 [2] 资金占用类型 - 资金占用分为经营性占用(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和非经营性占用(垫付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等) [2] - 明确禁止以垫支工资福利、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 [2] 禁止性行为 - 禁止通过委托贷款、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开具票据、预付款等无商业逻辑方式提供资金 [3] - 关联交易需严格按《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决策实施 并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占用 [3] - 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防范措施 - 董事会负责资金占用管理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4]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内审部负责日常监督并上报检查情况 [4] - 关联交易需签订真实交易背景合同 若合同无法履行需协商解除并退回预付款 [5] - 年度审计需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出具专项说明并披露 [5]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 [6] - 董事及高管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 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 - 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董事及高管将受处分或解聘 [6] - 违规担保造成损失时董事需承担连带责任(除非有反对证据) [6]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或投资者损失时 将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6][7] 附则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9]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9]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9]
信维通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核心观点 -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旨在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 明确会议召集 审议 表决及决议执行流程 确保决策科学性和合规性 [1][2] 董事会日常事务处理机构 - 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需由董事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候选人需熟悉法律法规并具备职业操守与专业能力 [2] - 董事会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管理 投资者关系协调 会议筹备 保密工作 监管沟通及董事培训等 [3] - 证券部或证券事务代表可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证券相关事务 [4] 会议类型与提案流程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 [4] - 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 临时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 紧急情况下可不受时限限制 [6][12] - 会议提案需由董事会秘书提前提供资料 董事长拟定前需征求总经理及其他高管意见 [6][7]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 若董事长无法履职 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11] - 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 审计委员会提议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或监管要求 [5][7] 会议出席与委托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 [16][17] - 董事需亲自出席 因故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职责 但需明确表决意向 且一名董事最多接受两名董事委托 [18][19] - 关联交易审议时 关联董事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委托 [19] 审议程序与表决机制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亦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远程方式 [20] - 表决采用记名书面方式 一人一票 意向分为同意 反对或弃权 [24]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27][28] - 董事需对存在利益冲突的提案回避表决 不足三名无关联董事出席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9][13]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 需包含会议议程 董事发言要点 表决结果等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 [35][36] - 会议档案(通知 材料 委托书 表决票 记录等)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40] 决议执行与公告 - 董事长需督促决议执行并在后续会议通报进展 [39] - 决议需按监管规定公告 与会人员需保密未公开信息 [38] 规则效力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 与《公司章程》冲突时以章程为准 与监管强制性规定冲突时以监管规定为准 [42] - 董事会拥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 [43]
信维通信: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21:13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 形成服务投资者 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3]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符合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3] - 平等性原则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 提供便利[3] - 主动性原则 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 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3] - 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 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 担当责任 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3]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内容 - 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 发展规划 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3]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3]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 包括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经营业绩 股利分配等[3] - 公司的环境 社会和治理信息[3] - 公司的文化建设[4] -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法 途径和程序等[4]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4] - 公司正在或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4]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4] 投资者关系管理沟通方式 - 公司应当多渠道 多平台 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等渠道 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分析师会议 接待来访 座谈交流等方式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3] - 公司需要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 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 认真友好接听 接收 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 号码 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5] -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 在公司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 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5] -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 基金经理 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 座谈沟通[5] -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 分析师会议等方式 沟通交流公司情况 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建议[5] -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 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为投资者发言 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股东会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6] -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规定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向投资者介绍情况 回答问题 听取建议 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 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形[6]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规定 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 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 发展战略 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 分红情况 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7] -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相关信息[8] -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 业绩说明会 分析师会议 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8] - 公司在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的静默期内应尽量避免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 媒体采访等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8] -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 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8] 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提供便利条件[9]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董事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办事机构 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9]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诚实守信 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 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9][10] - 公司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 可以创建投资者关系管理数据库 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活动 应当采用文字 图表 声像等方式记录活动情况和交流内容 记入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0] - 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归集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 诉讼等信息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积极配合 公司的其他各部门应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数据信息[10] - 公司的各部门 分公司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并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支持 包括资料搜集与整理[11] - 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提供资料的各部门或子(分)公司 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内容负责 应保证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11] - 投资者接待工作由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统一协调 公司有关部门 单位应为接待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12] - 按照对等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安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见投资者 到现场考察 需报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批准 并确定考察计划和陪同人员 被考察单位应积极配合[12] - 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应严格执行《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保证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统一性[12] - 公司应制定统一的标记 使用统一规格和标识的信封 信函用纸 传真封页和名片 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12] 禁止行为与信息管理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9] - 不得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 虚假性或者夸大性的信息[9] - 不得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9]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9] - 不得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9] - 不得有歧视 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9]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9] - 不得有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 或者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9] - 在接待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时 若对于该问题的回答内容个别的或综合的等同于提供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 任何人均必须拒绝回答 证券分析师要求提供或评论可能涉及公司未曾发布的股价敏感资料 也必须拒绝回答[12] - 证券分析师或媒体记者误解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以致在其分析报告或报道中出现重大错误的 应要求该证券分析师或媒体记者立即更正 并适当发布澄清公告[12] - 公司不应评论证券分析师的分析报告或预测 对于证券分析师定期或不定期送达公司的分析报告并要求给予意见 公司必须拒绝[13]
信维通信:上半年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下降20.18%
证券时报网· 2025-08-14 21:0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实现营收37.03亿元,同比下降1.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20.18% [1] - 第二季度经营逐步改善,扭转第一季度阶段性影响 [1] 战略调整 - 持续投入重要战略产品线及海外基地布局 [1] - 汰换毛利率较低产品并提升新产品营收比重 [1]
信维通信(300136)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14 21:00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5 年 8 月 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
信维通信(300136)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14 20:5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37.0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18%[19] - 基本每股收益0.1699元/股,同比下降18.9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0%,同比下降0.65个百分点[19]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0308.07万元同比下降1.15%[27] - 2025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6183.24万元同比下降20.18%[27]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196018.85万元同比增长3.82%[27]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8434.02万元同比增长65.12%[27] - 第二季度扣非净利润6344.25万元同比增长84.28%[27] - 营业收入37.03亿元同比下降1.15%[40] - 营业总收入从37.46亿元略降至37.03亿元,减少0.7%[137] - 净利润从1.99亿元下降至1.59亿元,减少20.1%[13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3亿元下降至1.62亿元,减少20.2%[13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18.9%至0.1699元(2024年同期:0.2095元)[139]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6%至20.39亿元(2024年同期:20.26亿元)[139] - 净利润同比下降42.8%至3147万元(2024年同期:5505万元)[13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30.14亿元同比下降1.03%[40] - 研发投入3.23亿元同比下降3.94%[40] - 财务费用2772万元同比激增259.38%主要因汇率变动[40] - 研发费用从3.22亿元下降至3.12亿元,减少3.2%[137] - 财务费用从-1739万元转为2772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减少[137]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9.2%至1.18亿元(2024年同期:0.99亿元)[13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8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79.74%[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0.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79.74%[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0亿元同比下降55.77%[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9.7%至10.78亿元(2024年同期:6.00亿元)[141][14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3.4%至6.71亿元(2024年同期:4.11亿元)[142] - 取得借款同比增长47.6%至10.90亿元(2024年同期:7.39亿元)[14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12.3%至15.94亿元(2024年同期:18.19亿元)[14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8.0%至45.96亿元(2024年同期:42.54亿元)[141] - 支付的职工现金同比增长0.5%至8.89亿元(2024年同期:8.84亿元)[141][1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5.5%至1.26亿元[14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11.4%至23.57亿元[144]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上升50.5%至1.57亿元[1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微增1.1%至19.66亿元[144] - 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同比上升16.3%至3.57亿元[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上升17.5%至3.51亿元[14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大幅上升185.5%至8.56亿元[14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22.2%至8.84亿元[144] 各业务线表现 - 高端MLCC产品获60余项专利正逐步量产[29] - 商业卫星通信新增北美客户预计2025年下半年批量供货[30] - 智能汽车领域获多个量产供货定点项目[30] - 射频零部件业务毛利率18.61%同比下降0.10个百分点[42] 各地区表现 - 境内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长18.80%[42] - 境外收入23.97亿元同比下降9.43%[42] - 全球布局26家子公司11个研发中心5个生产基地[31] - 越南墨西哥海外基地产能显著提升[31][2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外部经济变化风险,将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并拓展物联网、商业卫星通信和智能汽车等新领域[66] - 公司所处行业创新周期短、产品迭代快,需持续保持较高研发投入以维持技术领先性[66] - 公司出口销售和原材料进口以美元结算为主,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将加强外汇管理和风险对冲[67] - 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增多,管理复杂度提升,需优化管理架构和加强内控[67] - 公司致力于从消费电子向"消费电子+卫星通信+智能汽车+N"多业务发展阶段跨越[71] 非经营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3096.54万元人民币[23] - 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2745.76万元人民币[23] - 其他收益为5660.54万元人民币,占总额31.78%,主要来自政府补助[45]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5.75万元人民币,占总额1.16%,主要来自远期外汇合约[45] - 信用减值损失为290.91万元人民币,占总额1.63%,主要来自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5] - 投资收益从-482万元转为2061万元,改善明显[137]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129.0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3.4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4.3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66%[19] - 应收账款减少6.02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05%至12.89%[46] - 存货增加1.91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86%至12.28%[46] - 在建工程增加1.34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27%至7.82%[46] - 短期借款减少2.2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47%至5.98%[46] - 合同负债增加2681.81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上升0.21%至0.37%[4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6.0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6.03亿元人民币下降0.18%[12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6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2.66亿元人民币下降26.59%[129] - 存货期末余额为15.8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93亿元人民币增长13.69%[12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56.4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2.18亿元人民币下降9.22%[12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7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9.97亿元人民币下降22.55%[130]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4.6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5.90亿元人民币下降7.80%[130]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4.2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5.29亿元人民币下降6.60%[131]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60.9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9.28亿元人民币增长2.73%[131] - 公司总资产从990.17亿元下降至971.47亿元,减少18.7亿元(1.9%)[133] - 货币资金余额为8.84亿元,较上年同期8.59亿元增长3.0%[133] - 应收账款从16.18亿元下降至13.24亿元,减少17.8%[133] - 短期借款从6.27亿元下降至4.15亿元,减少33.9%[1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同比下降1.7%至73.37亿元[147] - 未分配利润同比下降2.0%至59.27亿元[147] 投资和衍生品活动 - 报告期投资额3753.2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1%[51] -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为156,843.75万元[57] - 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内售出金额为78,103.82万元[57] - 衍生品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5.75万元[57] - 衍生品投资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234,947.57万元[57] - 衍生品投资期末金额为0元[57] - 衍生品投资期末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为0.00%[57]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衍生品投资合约实际收益为2,540.00万元[57]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7] - 衍生品公允价值计算依据来源于外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期末时点公允价值[57]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59] 子公司和关联交易 - 信维创科(北京)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36.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9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率为2.02%[64]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1.1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881.8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率为1.19%[64] - 深圳亚力盛连接器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7.2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20.8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率为1.13%[64] - 维仕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20.1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2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率为10.91%[64] - 关联采购交易金额3124.5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63%[92] - 关联劳务提供交易金额619.6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17%[92] - 关联交易总额度批准为8200万元(采购)和2770万元(劳务),实际交易未超额度[92] - 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德清华莹、益阳电子科技、绵阳北斗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915.00万元[9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702.71万元,占预计总额的36.4%[93] - 与益阳电子科技关联交易金额为120.00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16%[93] - 与绵阳北斗电子关联交易金额为893.4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47%[93]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6,756.8638万股的0.42%,授予价格为9.15元/股[75]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65万元,受让股份总数不超过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6,756.8638万股的1.14%,受让价格为9.15元/股[78] -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75] - 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4年9月10日[76] -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不超过150人,均为公司监事及核心骨干人员[77] -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超过11人,均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75] 股东和股份结构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3,000,712股,占总股本比例14.78%[113]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824,567,926股,占总股本比例85.22%[113] - 股份总数967,568,638股[114] - 公司批准回购股份方案,金额不低于2亿元且不超过4亿元[11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回购股份15,100,031股,占总股本1.56%[115] - 股份回购成交总金额268,017,757.36元[115] - 回购价格上限从30.00元/股调整为29.95元/股[115] - 高管彭浩持有限售股141,377,650股[117] - 高管吴会林持有限售股1,292,312股[117] - 高管毛大栋持有限售股330,750股[11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9,260户[119] - 实际控制人彭浩持股188,503,533股,占比19.48%[11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37,398,713股,占比3.87%,报告期内增持14,484,374股[119]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持股37,000,000股,占比3.82%[119] - 易方达创业板ETF持股20,089,444股,占比2.08%,报告期内减持2,144,317股[119] - 中证500ETF持股14,394,400股,占比1.49%,报告期内增持630,000股[119] - 阿布达比投资局持股9,709,063股,占比1.00%,为报告期内新进股东[119] -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15,100,031股,占总股本1.56%[12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合计持有无限售股份189,264,519股[120] - 实际控制人彭浩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120] - 股东易建东合计持有公司7,071,807股,占无限售流通股7,071,807股的100%[121] 担保和承诺事项 - 公司为子公司信维通信(江苏)提供担保额度60,000万元[104] - 2024年12月2日实际担保金额300万元,担保期12个月[104] - 2025年2月19日实际担保金额1,702.95万元,担保期6个月[104] - 2025年3月18日实际担保金额1,666.14万元,担保期6个月[104] - 2025年4月17日实际担保金额1,251.47万元,担保期6个月[104] - 2025年5月19日实际担保金额1,585.17万元,担保期6个月[104]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审批担保额度合计为29.45亿元[106]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2.198亿元[106]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198亿元[10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2.96%[106] - 对信维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709.25万元[105] - 对深圳市信维微电子有限公司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998.87万元[105] - 对深圳艾利门特科技有限公司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289.36万元[106] - 维仕科技担保金额为4,024.38万元(跨年度担保)[106] - 所有担保类型均为连带责任担保[105][106] - 担保期限主要集中在5-7个月区间[105][106] -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彭浩承诺承担可能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补缴责任[82] - 彭浩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2] - 彭浩承诺若公司税收优惠被要求补缴将全额补偿公司[83] - 彭浩作出避免同业竞争的长期有效承诺[83] - 前任监事王可夫及其配偶王秋红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84] - 公司第一大股东彭浩及新余亚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在立案调查期间锁定股份并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84][85] - 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6]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7] 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4] - 公司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4,000元[148] - 公司对所有者的分配金额为800,000元[148] - 公司专项储备本期提取36,444元,使用36,444元,期末余额37,532元[148]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87元[148] -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年末余额为7,090,904元[149] - 公司资本公积上年末余额为304,730,495元[149] - 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上年末余额为2,239,124.29元[149] - 公司盈余公积上年末余额为379,271,724元[149] - 公司未分配利润上年末余额为5,375,779.42元[149]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减少7,201,041.25元[149] - 公司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259,182,016.52元[152] - 公司本年初所有者权益余额为4,259,182,016.52元[152]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1,465,414.18元[152] - 本期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增至4,290,647,430.70元[153] - 公司股本为967,568,638.00元[152][153] - 资本公积为361,304,578.99元[152][153] - 库存股为268,038,171.36元[152][153] - 盈余公积为392,129,085.34元[152][153] - 未分配利润从2,806,217,885.55元增至2,837,683,299.73元[152][153] - 公司股本为人民币967,568,638.00元[154][155] - 公司资本公积为人民币3,
信维通信:上半年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下降20.18%
新浪财经· 2025-08-14 20: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03亿元 同比下降1.15% [1] - 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下降20.1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