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3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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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300398) - 媒体来访与投资者调研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接待规定 - 接待特定对象需对方提供来访目的及问题提纲,由董秘审定后准备材料[11] - 特定对象调研等活动需提前3个工作日与董秘预约登记[2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31] - 公司在重大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告前暂缓现场接待活动[31] 记录与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3]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接待特定对象相关活动事务的组织及协调工作[8] - 公司证券部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管理关系等事务管理培训[10] 调研方承诺 - 调研方承诺不故意打探、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公司证券[16] - 调研方承诺投资分析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调研方承诺盈利和股价预测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无根据资料[16] - 调研方承诺相关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16] - 调研方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6] 其他信息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公平、诚实守信等原则[5] - 承诺书仅限特定调研等活动所用,有明确有效期[16] - 经授权个人在有效期内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6] - 证券代码为300398,证券简称为飞凯材料[17]
飞凯材料(30039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 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 性, 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 造成年报披露信息出现重大 差错,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 ...
飞凯材料(300398)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负责主体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2]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4] 评价范围与类型 - 评价范围为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分、控股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及管理制度[8]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评价和日常评价[10] 评价时间与程序 - 年度评价在每年年度结束后至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完成[10] - 日常评价为不定期评价,视具体情况而定[10]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现场测试等环节[14] 缺陷分类与认定标准 - 公司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两类[21]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4]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按比例划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15][17]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大、重要缺陷定性标准[15][17] - 重大和重要缺陷由董事会最终认定,一般缺陷由审计部及公司管理层认定[20] 报告相关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涵盖董事会声明等多方面内容[20][21][22] - 公司审计部需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并报告[18] - 公司审计部需关注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影响内控有效性因素并调整评价结论[25] - 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为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应在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25] 其他 - 公司内控评价相关文件资料由审计部整理归档,保存不少于10年[25] - 公司所有内控评价活动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统一监督[25] - 对检查评价公正性有质疑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反映[25] - 公司董事会根据评价结论对相关单位、人员奖惩并纳入考核机制[25]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以法规规定为准[25] - 制度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25]
飞凯材料(3003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同时与 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 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 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 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 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股东 ...
飞凯材料(30039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管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高管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 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 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 应当予以披露。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 则, 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 不得在该等信息公开披露之前向 第三人披露, 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切实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飞凯材料(30039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制度依据与主体 - 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及《公司章程》[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4] 披露规则 - 符合条件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5] 管理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管理[7] - 申请经多环节审核,董事长审批[8] - 未通过申请应及时披露信息[8] 登记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信息及处理情况[10] - 知情人负保密义务,做好登记[11] 申请流程 - 申请填审批表,含时间、人员等内容[13][14] - 提交申请先完成登记并签保密承诺[14]
飞凯材料(30039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7: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卸任、任期内罢免、更换或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职 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五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 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
飞凯材料(300398.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2.17亿元,增长80.45%
智通财经网· 2025-08-27 17:17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14.62亿元 同比增长3.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 同比增长80.4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1.76亿元 同比增长40.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1]
飞凯材料(300398.SZ):上半年净利润2.17亿元 同比增长80.45%
格隆汇APP· 2025-08-27 16:2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4.62亿元 同比增长3.80%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7亿元 同比增长80.4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亿元 同比增长40.47% [1]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 [1]
飞凯材料(300398)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7 16:17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注:公司原子公司大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已于本报告期全部转让,期末已非公司子公司;因其作为公司现任董事兼副总经理陆春过去 12 个月内担任董事的企业,故与其发生 的相关经营性往来在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分类中披露。 法定代表人:ZHANG JINSHAN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王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欧阳芬 | 非经营性资金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5 | 年期 | 2025 年半年 度占用累计发 | 2025 年半 年度占用资 | 2025 年半年 | 2025 年半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初占用资 | | 生金额(不含 | 金的利息 | 度偿还累计 | 度期末占用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金余额 | | 利息) | (如有) | 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