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首华燃气(300483)
icon
搜索文档
首华燃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54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重大方面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 - 审计识别出商誉减值测试、油气作业量确定等关键审计事项[5][6][7] 财务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为114,025.69万元[6]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885,564,405.03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7]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15,318,335.00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7]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3,105,823.08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7] - 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为223,794,450.73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7] - 2023年末存货为11,058,823.20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7] - 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为9,778,337.22元,上年年末无此项[17] - 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697,325,959.97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7] - 2023年末油气资产为1,888,300,600.39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7] - 2023年末商誉179,609,207.51元,较上年年末下降[17] - 2023年末资产总计为7,900,646,080.94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7] - 公司负债合计从上年年末的31.78亿元增加至期末的36.64亿元,增幅约为15.31%[19]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从上年年末的45.08亿元减少至期末的42.36亿元,降幅约为6.03%[19] - 公司本期营业总收入为13.54亿元,上期为20.45亿元,同比下降33.80%[28] - 公司本期营业总成本为14.42亿元,上期为19.26亿元,同比下降25.13%[28] -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 - 2.53亿元,上期为7836.61万元,同比下降422.26%[28] 股本变更 - 2015年6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55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11.39元,股本变更为6150万股[51] - 2019年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价5.985亿元购买北京中海沃邦能源13.30%股权,作价4.455亿元购买宁波耐曲尔股权投资99%股权,股本变更为1.01965112亿股[52] - 2019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价6.100144亿元购买西藏沃晋能源41%股权,股本变更为1.23219968亿股[53] - 2020年9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2596.4319万股,每股发行价31.90元,2021年4月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总股本增至2.68531717亿股[54]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2.68552672亿股,注册资本2.68531716亿元,“首华转债”转股增加20956股[55] 项目建设 - 输气管线建设项目本期增加4373.47万元,转入固定资产3712.79万元,期末余额为1328.61万元[199] - 集气站建设项目本期减少29.47万元,转入固定资产578.63万元[199] - 配套设施本期增加636.35万元,转入固定资产876.73万元,转入油气资产16.50万元,期末余额为419.54万元[199] - 气井建设项目本期增加4.14亿元,转入油气资产4.32亿元,期末余额为7.18亿元,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为2920.47万元,资本化率为7.05%[199] 资产情况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收购中海沃邦产生的商誉账面价值为17,960.92万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油气资产账面价值为188,830.06万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 - 合同权益账面价值为231,671.63万元[7]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5,434,369.91元,坏账准备2,328,546.83元,账面价值13,105,823.08元[163]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23,794,450.73元,上年年末余额35,278,597.37元[177] - 存货期末余额11,143,375.85元,账面价值11,058,823.20元,上年年末余额48,050,353.94元,账面价值42,507,655.36元[187]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697,325,959.97元,上年年末为807,334,714.14元[19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7.35亿元,上年年末余额为7.55亿元[196] - 工程物资期末余额为8402.85万元,上年年末余额为7718.03万元[196] - 油气资产上年年末账面原值为34.37亿元,本期增加4.32亿元,期末余额为38.69亿元;上年年末累计折旧为17.14亿元,本期增加2.67亿元,期末余额为19.81亿元;期末账面价值为18.88亿元,上年年末账面价值为17.24亿元[200]
首华燃气: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54
内部控制 - 2023年12月31日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无重大缺陷[4] - 评价范围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7] - 2023年度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5][36] 运营管理 - 设立内审部门,人员专职,对审计委员会负责[10] - 实行固定月薪与津贴、奖金结合薪酬模式[11] 业务发展 - 2023年维护QHSE体系并通过中石油监督审核[18] - 拟扩展“石楼西区块天然气阶段性开发项目”井区范围[22] 融资担保 - 为子公司向昆仑信托申请不超6亿元融资担保[26] - 为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1.5亿元流贷借款担保[26] 制度建设 - 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用于开发项目[22] - 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决策[24]
首华燃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4-21 15:5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下列原则: 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和《首华燃气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 制度。 (一) 应遵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 ...
首华燃气: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1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 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2023 年度履职的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 (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
首华燃气: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1 15:54
审计机构相关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2] - 2024年年报审计费不超110万元、内控审计费不超30万元[2] 立信数据 - 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35.16亿元,证券17.65亿元[4]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32亿元[4] -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278名、注会2533名、从业人员10730名[4] - 截至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4] 案件与处罚 - 保千里案一审判决立信对80万元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 - 近三年受刑事0次、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29次等[6] 收费变化 - 2024年年报审计收费较2023年减少21.43%,内控审计2023年为0 [10]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续聘议案均全票通过[12][13]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首华燃气: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2024-04-21 15: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6亿元[2]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424.8万元[2] - 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67亿元[2] 利润分配 - 2023年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股本[2] - 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5000万元[5] 未来策略 - 拟完善子公司分红机制提升分配能力[6]
首华燃气: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21 15:5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 ...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4-21 15:5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首华燃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保证独立董事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 ...
首华燃气:2023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2024-04-21 15:5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商誉减值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 --- | --- | --- | --- | --- | --- | | 合并中海沃邦所 形成的包含商誉 | 上海东洲资产评 | | 【2024】第 0992 | 可回收金额 | 发生减值 | | | | | 东洲评报字 | | | | 的资产组中海沃 | 估有限公司 | 潘婉怡/徐艳阳 | | | | | | | | 号 | | | | 邦资产组 | | | | |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迹象 | | | | | | | 合并中海沃邦 | | | ...
首华燃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葛艾继)
2024-04-21 15:54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葛艾继,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起担任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充分 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葛艾继,女,196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1988 年取得北京化工 大学技术经济硕士学位,2007 年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葛女士于能源行业拥有逾 30 年经验,在多个企业的海外上游勘探开发项目中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