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纳克(30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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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2 19:48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各1名[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3] 任期与决策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标准之一由总经理决定[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低于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3] - 总经理决定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业务及担保[13]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0] 职责与义务 - 总经理应督促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季度向董事会提供财务报告[22] -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22] - 总经理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两种情况可解除[25] 离职与责任 - 总经理可在任职期届满前辞职并提交书面报告[25]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5]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相悖按后者执行并修订[27] - 工作细则“以上”“以下”含本数[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 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 条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行为 的信息披露、保密工作,或从事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所发生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及时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9:4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工作细则情况 - 原细则废止,新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12 19:48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董事和高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董事和高管可转让25%[6] 减持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股份[9] - 公司或个人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未满六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缴足罚没款,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被深交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董事和高管不得减持[9]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董事和高管特定期间不得减持[10]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增持规定 - 增持计划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过半时应披露进展[21] 交易披露 - 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22]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报告相关方[24] - 非真实意思表示需提供证据[25] - 违规者董事会视情节处分,严重者提请罢免[26] - 短线交易收益由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6]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依法追究责任[26] - 触犯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责[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废止[29]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维护投 资者权益,切实增强投资者回报,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 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 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 主业、稳健经营,培育和运用新质生产力,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 提升,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夯实市值管理工作基础;在 此基础上,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 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积极采取措施持续提升投资者对上市公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 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12-12 19:4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独立董事为履行职责专门召开的会 议。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构成,公司独立 董事自任职之日起即自动成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独立董事离任 则同时退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证券部负责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的筹备、会议记录、文件保管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下列 事项应当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 ...
钢研纳克(300797) -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12 19:48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 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 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