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300867)

搜索文档
圣元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进辉)
2024-04-18 20:2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罗进辉:198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厦门大学管 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2013 年 8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厦门大学管 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8 年 8 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 目前兼职情况:2019 年 6 月至今,任非上市公司厦门美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龙高股份(605086. SH)独立 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胜通能源(001331. SZ)独立董事;2021 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罗进辉,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
圣元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邓鹏)
2024-04-18 20:2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邓鹏,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简称"报告期")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邓鹏:197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 权,研究生学历,律师。1999 年至 2003 年,曾任中国民主建国会湖 南省委员会秘书;2003 年至 2006 年,曾任湖南省宁乡县对外经济贸 易合作局副局长;2006 年至 2007 年,曾任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 师;2007 年至 2014 年,曾任湖 ...
圣元环保(300867)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8 20:21
公司治理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 - 公司负责人朱煜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海亮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关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一小节“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3] - 公司治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145]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145]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145]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146] - 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同时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146] -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当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股东利益不一致时存在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140]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151] -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152] -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15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和聘任产生[152] -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建立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153] - 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154] -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154] -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相同、相近的业务[154]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46]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4项议案[147]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147] - 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05月10日召开,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1.65%[156]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15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初持股总数为106,817,841股,期末持股总数为106,817,641股,无增减变动[162] - 朱恒冰期初持股67,943,152股,期末持股67,943,152股,无增减变动[160] - 朱煜煊期初持股35,375,289股,期末持股35,375,289股,无增减变动[160] - 陈文钰期初持股1,177,680股,期末持股1,177,680股,无增减变动[160] - 朱煜灿期初持股2,321,520股,期末持股2,321,520股,无增减变动[161] - 蔡艳滨期初持股200股,期末持股0股,减少200股[161] - 公司不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163] - 朱煜煊自2011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163] - 朱恒冰自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163] - 陈文钰自200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自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63] - 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在北京市康达(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172] - 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在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独立董事邓鹏在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在厦门大学担任教授[172]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在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在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在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独立董事罗进辉在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72] - 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阳明在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168]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静雯在公司旗下厦门圣元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68] - 2023年度公司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585.86万元[17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17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17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17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包括实际工作岗位、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174] -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174] -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合计585.86万元[176] - 公司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179] - 公司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179] - 公司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180] 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1,747,593,110.04元,同比下降0.23%[1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524,859.53元,同比下降18.69%[1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761,260.63元,同比下降20.94%[1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6,275,996.17元,同比下降49.68%[15]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5392元/股,同比下降18.68%[15] -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5392元/股,同比下降18.68%[15] - 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27%,同比下降1.20%[15] - 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8,503,642,279.33元,同比增长1.11%[15] -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95,468,880.51元,同比增长3.99%[15] - 公司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747,593,109.94元,同比增长14.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524,859.53元,同比下降68.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761,260.63元,同比下降7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6,276,000.00元,同比增长10.3%[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为11,763,598.90元,主要来自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20][21] - 营业收入合计为1,747,593,110.04元,同比下降0.23%[71] - 垃圾焚烧收入(含售电、售热、售汽)为1,256,653,551.84元,同比增长6.73%[71] - PPP项目建设收入为252,725,253.37元,同比下降30.44%[71] - 公司2023年PPP项目建设收入为252,725,253.37元,同比下降30.44%[72] - 其他收入为83,665,457.44元,同比增长46.35%[72] - 福建地区收入为936,902,739.04元,同比增长14.41%[73] - 甘肃地区收入为114,230,448.79元,同比下降33.47%[73] - 江苏地区收入为81,167,601.27元,同比下降19.68%[73] - 安徽地区收入为90,048,559.05元,同比增长5.28%[73] - 垃圾焚烧收入(含售电、售热、售蒸汽)为1,256,653,551.84元,同比增长6.73%[74] - 污水处理收入为154,548,847.39元,同比增长0.57%[74] - 直销模式收入为1,747,593,110.04元,同比下降0.23%[75] - PPP收入及成本减少主要系在建项目减少[75]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中,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79]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中,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79] - 莆田圣元一期、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为9017.32万元,营业利润为4166.57万元,回款金额为7280.91万元[79] - 莆田圣元三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为19372.85万元,营业利润为8244.70万元,回款金额为15264.21万元[79] - 漳州圣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为10458.95万元,营业利润为3365.96万元,回款金额为9479.78万元[79] - 南安圣元一期、二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为6905.66万元,营业利润为2665.45万元,回款金额为5176.69万元[80] - 南安圣元三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业收入为7779.82万元,营业利润为2382.30万元,回款金额为7717.24万元[80] - 泉州圣元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营业收入为20863.15万元,营业利润为1889.88万元,回款金额为11696.55万元[8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中,污水处理能源动力费上升主要系电费单价上升;PPP项目建设成本下降较多,主要系本年度BOT在建项目较少,建造服务成本相应较少[82]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期内,研发费用为2229.50万元,同比增长51.25%,主要系氢能源项目研发费用增加[85] - 公司成功结项氢动力两轮摩托车动力总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入摩托车用氢燃料电池电源系统领域[86] - 公司成功结项氢动力两轮助力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进入两轮助力车用氢燃料电池电源系统及氢动力两轮助力车领域[86] - 公司研发过程中高性能TiFe系储氢材料的研究与开发,目标室温下吸氢容量≥1.8wt%且每千次循环衰减率小于20%[86] - 公司研发过程中用于车载的移动式固态储氢装置的研究与开发,目标单个固态储氢装置的有效储氢量≥8kg[87] - 公司研发过程中可再生能源制氢-固态储氢技术开发及示范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进入可再生能源制氢-氢储能发电领域[89] - 公司成功结项曝气沉砂池除臭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保证环保达标,提升环境效益[91] - 公司成功结项螺杆鼓风机降噪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保证噪音指标达标,提升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93] - 公司成功结项阻止反硝化生物滤池滤沙跑漏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运营成本、确保环保指标达标[95] - 公司成功结项过热器受热面弯头DHS-225合金防腐喷涂技术的研究与开发,使锅炉系统安全运行,节能减排、全面优化[94] - 公司成功结项连排扩容器疏水至廊道加热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运营成本、确保环保指标达标[95] - 研发人员数量从2022年的81人减少到2023年的38人,减少53.09%[9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从2022年的5.97%下降到2023年的2.34%,下降3.63%[96] - 研发投入金额从2022年的14,740,400.67元增加到2023年的22,295,013.26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从0.84%增加到1.28%[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767,566,415.00元减少到2023年的386,275,996.17元,减少49.68%[9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673,984,863.62元改善到2023年的-376,607,186.02元,改善44.12%[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178,913,830.35元减少到2023年的-282,970,736.88元,减少258.16%[98] - 货币资金从2022年的363,316,074.15元减少到2023年的87,012,611.55元,占总资产比例从4.32%下降到1.02%[102] - 应收账款从2022年的865,983,673.00元增加到2023年的1,144,115,443.97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0.30%增加到13.45%[102] -
圣元环保: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公告
2024-04-18 20:21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 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特制定本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 二、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监事 2024 年的薪酬,在 2023 年的薪酬标准上,根据公 司 2024 年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 津贴; 2、监事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 3、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1 4、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由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 ...
圣元环保: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宪)
2024-04-18 20:21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宪,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职的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简称"报告期")任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担任具有与公司业务所处相关行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及 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宪: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3 至 2000 年,任厦门 ...
圣元环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8 20:21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271,741,053 股为基数,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4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674,016.86 元(含税)。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671,208,603.39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405,096,677.75 元;合并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717,304,659.14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413,242,881.87 元。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 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了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
圣元环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20: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规则的要求,对圣元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
圣元环保: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4-18 20:2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元环保"或"公司"、"发行人") 于2020年8月24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圣元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圣元环保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期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限己满。国泰君安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 项目 | | 内容 | | --- | --- | --- | | ...
圣元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2024-04-18 20:21
| 或转让; | 或转让; | | --- | --- | | (十一)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 (十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调整 | |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或变更; | | (十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 | (十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 |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 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 |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 (十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股 | |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 | 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 | |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 前款第四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 |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上市 | | 通过。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
圣元环保: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8 20:21
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所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 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容诚所资质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肖厚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 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