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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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2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 [9][10] 异议复核与制度生效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志特新材(3009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6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问题,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资料保存与披露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紧急时可随时通知[28]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8] 决策与会议相关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2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沟通与履职保障 - 公司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27] - 公司人员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不得阻碍隐瞒信息[29] - 履职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无法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机构及履职费用[29]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制度中“以上”“至少”含本数,“少于”等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34]
志特新材(30098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出现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六种情形发生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股东会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36] 授权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5] 通知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6]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普通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0]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3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4]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股东会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41]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40]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3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4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6]
志特新材(30098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6 20: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不足50%但表决权能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变更及声明备案 - 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8] 信息提交与披露 - 控股股东声明事项(持股情况除外)变化,5个交易日提交最新资料[9] - 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2] - 控股股东出现经营恶化等情形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3]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控股股东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控股股东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买卖公司股份[17] - 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18] - 控股股东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2] - 控股股东应向公司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24] - 控股股东不得获取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法律规定除外)[25] - 控股股东应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25] 规范相关 - 规范制订和修订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批准[30] - 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2]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2]
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20: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六名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三名[4] 董事任期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9]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经召集人同意,可多种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14] 议案处理 - 议案经秘书汇总交董事长审阅决定是否列入议程[8] - 董事长等有权在会议召开时提临时提案[8] 会议要求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一董事一票表决权[13] - 董事委托和受托出席有多项原则[13] 会议变更 - 变更会议时间等或增减变更议案,需提前一日通知[10]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20] 决议通过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矛盾时以时间后形成为准[18] 表决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16] - 表决意向分三种,未选或多选需重选,拒选或中途离开视为弃权[15] 后续事项 - 会议结束后及时报送决议备案,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21]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应及时披露[21] 生效规则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志特新材(30098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20:02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构成 -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等组成[7] -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享有董事津贴[9] - 独立董事仅领取按月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奖金组成[11] 薪酬规则 - 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不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13] - 薪酬调整依据为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等[16] - 经审批可为专门事项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6] 制度原则与生效 -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六项原则[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志特新材: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7620万元,同比增加906.32%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6 19:49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2.93亿元,同比增长14.0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620万元,同比增长906.32% [1] - 基本每股收益0.2135元,同比增长874.89% [1] 公司市值 - 公司市值为59亿元 [2] 行业动态 - 宠物产业市场规模达3000亿元,行业上市公司呈现上涨趋势 [2]
志特新材(300986) - 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8-26 19:28
人事变动 - 温玲和翟斌因个人原因辞职,原定任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3]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提名汤勇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聘任陈琳为副总裁[6] 股份情况 - 温玲获授28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直接和间接持股[3][4] - 翟斌未持有公司股份[4] - 汤勇军未持有公司股票,陈琳间接持股234,947股[9][10]
志特新材(300986) - 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08-26 19:28
业绩与分红 - 2022 - 2024年度分红分别为32,759,619.35元、24,616,936.80元、25,690,522.78元[54] -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690,522.78元,股份回购金额为30,942,467.24元,两者总额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76.85%[56] 用户数据 - 报告期内接获1起产品与服务投诉,投诉处理率和客户满意度均为100%[163] 未来展望 - 设立新产品研发预算,重点覆盖铝模板、爬架、造楼机及光伏发电项目[132] - 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每年更新《知识产权清单》[84] - 依据相关标准编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91]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4年建立全流程创新管理体系[124] - 2024年GT - 18 - 08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获2023年度江西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135] - 2024年全面将数字技术应用于管理和生产流程,打造“四流合一”闭环管理系统[135] - 新OA系统覆盖220+审批流程提升办公效率[14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拥有12个海外生产基地[21] - 公司产品畅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21] - 2024年公司获得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颁发的CIDB G7认证[153]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公司发布《关于集团各公司经营利润核算规范的通告》等制度[59][60] - 2024年公司组织董监高与员工合规培训活动,约380人次参加,培训时长约680小时[64] - 公司采用个别访谈法等评估风险管理制度,动态调整风险管理策略[66][67] - 2024年公司精准识别资金风险,调整战略保障盈利,拓展授信融资渠道[75] 公司荣誉与资质 - 2024年公司蝉联“中国品牌500强”殊荣[17][21] - 2024年公司荣获2023年度“金信披奖”[20] - 公司总计获得339项专利[21] 公司治理与运营 - 2024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审议通过20个议案[33][35] - 2024年公司召开董事会16次,审计委员会5次等[37] - 2024年公司召开监事会7次[33][42] - 2024年公司通过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问题85次[46] - 2024年公司接待投资者调研等活动3次[46]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 2024年公司光伏电站自产绿电在全年用电量中占比接近20%[18] - 2024年公司外购电力相较2023年减少约40%[18] - 2024年公司环境监测达标率为100%[95] - 2024年公司可回收废弃物回收率为100%[95] - 2024年公司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为95%[95] - 2024年公司水资源使用量减少约7%[100] 员工与人才管理 - 新进员工596人[172] - 女性员工579人,男性员工2801人[172] - 员工学历结构含硕士548人等[172] - 员工职业培训投入88万元[177] - 员工人均培训时长约20小时[177] 安全与健康管理 -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获ISO 45001国际标准认证[190] - 公司制定覆盖50余项制度的《安全管理制度》[190] -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投入约32万元/年[199]
志特新材(300986)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9:28
业绩与股本变动 - 2025年4月1日至8月7日,4154660张“志特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46891272股[2] -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以2571823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每10股转增4股[3] -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262209777股增加至411973975股,注册资本由262209777元增加至411973975元[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更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及其相关内容[5] - 《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由262209777元修订为411973975元,公司股份总数条款由262209777股修订为411973975股[5] 股东与股权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给公司[8]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9]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6]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5] 专门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 -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为三名,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20]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制定、修订部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等6项[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