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固利(30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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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固利(301487)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之一,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资助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之一,财务资助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委托理财与股权交易 - 公司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相关审议和披露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1] - 公司购买或出售股权按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财务指标,适用相关规定[10]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规定标准,应披露最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应提供评估报告[13]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且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3]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为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交易,按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进行证券等投资事项应制定决策程序等并确定投资规模,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6] - 公司发生部分交易由总裁批准,应制作说明资料并报董事会知晓[17] 特殊情况处理 -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决策权限依据相关办法执行[18]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可免按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18]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1]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生效[2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交易公告 - 公司交易公告应含符合要求的审计或评估报告[15]
盟固利(30148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知情人界定与备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6] - 各职能部门等知悉人员须2个工作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2] - 公司信息披露固定人员一次性报备,其他一事一报[19] 档案与备忘录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6] - 档案和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7] 自查与披露 - 公司需在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8]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对违规知情人,董事会视情节处罚并2个工作日报证监会[24] - 制度2025年12月17日生效[30]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每届任期3年[5]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18]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含2名独立董事,由独立董事任召集人[22] -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3名[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34][25]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1日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不受此限[36]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出提案[40] 董事履职 - 一名董事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41]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作出书面说明并披露[4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过半数董事书面签署生效[44]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49] 其他规定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忠实义务在2年内有效[7]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6]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对外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8]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9]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千万元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对外投资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对外投资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投资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对外投资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对外投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9] 公司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拥有50%以上股权或实质控制权的公司[28]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0%且无实质控制权的公司[43] 项目管理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公司总裁、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核批准[23] - 项目实施时投资管理部门可配合成立筹建小组[26] - 投资项目资金由公司统筹安排,财务问题由财务部门解决[26]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多项决策需服从公司统一部署并报公司通过[30] - 控股子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30] - 公司通过派出董事等参与参股公司管理[44] 制度修订 - 本制度修订权属公司股东会,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35][37]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用特定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本市场投资等行为[23]
盟固利(3014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 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 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 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第五 ...
盟固利(3014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主持工作[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前2天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13]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提前1 - 2个月提董事和新聘经理人选建议[11]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全体过半数通过[13]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17]
盟固利(301487)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分工、 主要管理职能与事项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 程》、本细则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 司董事会决议,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副总裁、新材料首席技术官、新 产品首席技术官、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1名,新材料首席技术官1名、新产品首席技术官 1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并根据需要设置副总裁若干名。公司应和 总裁、副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 公司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 ...
盟固利(30148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 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 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事宜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经董事 ...
盟固利(30148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经常化、制 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 部审计对象和时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工作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审计档案 管理等规范,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 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定;②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③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④确保公司信息披 ...
盟固利(301487) -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7 16:31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套期保值业 务")是指公司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所产生的风险为 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活动,实现抵销现货 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 务稳步发展。 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 值功能,规范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 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 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 是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