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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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电股份: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20:12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及7月16日分别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2] - 本次回购涉及21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2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1][8] - 回购原因为第四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具体包括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及经济增加值等指标未达行业平均水平或设定值 [8] 回购价格与资金安排 - 经多次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5元/股 [10] - 回购资金总额为659,775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11] - 回购完成后减少注册资本231,500元,冲减资本公积428,275元 [12] 股本结构变化 -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95,216,654股减少至694,985,154股 [12] - 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归零,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比例由84.48%微升至84.51% [12] - 高管锁定股由397,500股减少至369,750股,占比由0.06%降至0.05% [12] 历史实施进程 -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9年12月27日首次授予,授予价格4.30元/股,涉及152名激励对象共877万股 [4] - 历年因离职、工作调动或未达解锁条件已多次实施回购注销,包括2021年注销3人、2022年注销1人、2023年注销9人及2024年注销7人对应的股份 [5][6][7] - 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5年9月3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12]
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6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 - 调整后激励对象总数为928名 [4] -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17,199.20万股 [4] 授予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需调整授予价格 [2] - 授予价格由2.96元/股相应调整为2.71元/股 [2]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3] - 排除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3] - 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情形(包括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3] 计划合规性 - 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3] - 除调整事项外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完全一致 [3] -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3] 授予安排 - 确定2025年9月4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4] - 以2.71元/股的价格向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万股 [4]
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全体九名董事出席会议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因6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激励对象人数从991人调整为928人 [1] - 限制性股票数量从172,876,000股调整为171,992,000股 [1] -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授予价格相应调整至2.71元/股 [2] 限制性股票授予安排 - 董事会确定2025年9月4日为授予日 [2] - 向928名激励对象授予171,992,000股限制性股票 [2] - 授予价格确定为2.71元/股 [2] 议案表决情况 - 两项议案均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3] - 董事吴捷、齐卫东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3] - 两项议案均以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 [2][3]
艾比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董事长丁彦辉主持 应到董事9名 实到9名 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1] - 4名董事因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其余5名董事参与表决 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2] - 议案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取得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 - 同时制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 [2] - 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 - 授权内容包括调整授予数量及价格、确定授予日、签署协议、办理归属登记等 [3][4] - 授权范围涵盖办理政府审批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等 [4] - 授权期限与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部分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直接行使 [5] 其他审议事项 -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任期一年 [5]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 需提交股东大会 [5]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5][6]
艾比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核[1] - 公司不存在最近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 激励对象资格与程序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 - 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进行不少于10天的内部公示程序披露激励对象名单[2] 计划实施安排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2] - 授予安排包含授予数量、授予日、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具体要素[2] - 计划设计具有科学合理性且能有效约束激励对象[2] 计划实施目的 - 通过股权激励吸引保留优秀人才并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3] - 实现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的深度绑定[3] -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达成以提升股东回报[3]
厦门象屿: 厦门象屿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应到监事三名且实到三名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调整内容包括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1] - 调整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限制性股票授予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 授予价格为2.71元/股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2]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授予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 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 证券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5-078 [3] - 公司存续多期债券包括代码240429的23象屿Y2 代码240722的24象屿Y1 代码242565的25象屿Y1 代码242747的25象屿Y2及代码242748的25象屿Y3 [3]
艾比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主持 应出席监事5名 实际出席5名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审议 - 监事会全票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 [2] -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2] - 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资格 最近12个月内无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 - 激励对象名单将通过内部公示10天 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3] 会计师事务所续聘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 [4] - 该所具备独立性 专业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满足年度审计质量要求 [4] - 将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4] 议案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3][4][5]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5]
中望软件: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与授权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3][7]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3][7] - 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8月8日至8月17日公示且未收到异议[4] 本次授予具体条件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负面情形[5][7] - 授予条件包括公司未受行政处罚、审计报告无否定意见及激励对象符合任职资格等要求[5]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确认条件成就[7] 授予安排细节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4日且符合股东会授权后60日内授予的要求[7][8] - 授予对象共231名包括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8] - 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1.0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30% 授予价格为每股34.00元[8]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20.00%[9]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股权激励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过股本总额1.00%[9] - 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则[3][9]
艾比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200.00万股,占公告时股本总额的3.25%,其中首次授予960.00万股(占股本总额2.60%),预留240.00万股(占授予总额20%)[8]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总计覆盖206名核心员工及多名高管,外籍员工亦被纳入计划[6][7][9] - 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5][7] 授予价格与定价机制 - 首次授予价格为9.60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交易均价(15.09元/股)的50%(7.55元/股)或前20个交易日均价(15.19元/股)的50%(7.60元/股)中的较高者[10][11]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需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11][13] 归属安排与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部分分三期归属:第一归属期(授予后12-24个月)归属40%,第二归属期(24-36个月)归属30%,第三归属期(36-48个月)归属30%[1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元(第一归属期),2025-2026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7亿元(第二归属期),2025-2027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第三归属期)[17][20] - 若业绩达成率低于80%,归属系数为0;达成率≥100%时归属系数为1,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数需≥60方可归属[18][20] 激励对象分配与合规性 - 高管获授比例显著:总经理丁崇彬获21.00万股(占授予总额1.75%),副总经理赵阳、赵凯各获18.00万股(1.50%),财务总监张玲容获12.00万股(1.00%)[9]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处罚、市场禁入或不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情形[6][16][24] - 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未超过股本总额20%且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8][23][25] 会计处理与持续经营影响 -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处理激励计划成本,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按公允价值计提费用并计入资本公积[30] - 计划旨在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团队利益绑定,对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产生正面影响[30][31]
厦门象屿: 上海荣正关于厦门象屿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9:14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情况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991人调整为928人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7,287.60万股调整为17,199.20万股 调整原因为6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 [6] - 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现金分红实施由2.9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 调整依据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 [8] - 激励对象包含董事长吴捷获授120万股(占总股本0.04%)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齐卫东获授120万股(0.04%) 以及919名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 [10]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度 - 计划已获得控股股东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批复(厦象集综[2025]79号) 并于2025年8月30日完成激励对象公示程序 [4][5] - 公司于2025年9月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授予条件已满足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授予情形 [8][9] 股权激励计划结构安排 - 计划有效期最长60个月 设置三个解除限售期:首次解除限售期为授予登记完成24个月后(解除限售比例40%) 第二次为36个月后(30%) 第三次为48个月后(30%) [12][13] - 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均未超过总股本1% [1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授予价值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 [11] 财务及合规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进行计量与核算 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摊薄影响 [13] - 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175号文、171号文等法规要求 [3][14] - 授予完成后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后续信息披露与股份登记手续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