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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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299元,就能“买通”AI推荐你的产品?
中国新闻网· 2026-01-18 11:38
文章核心观点 - 随着消费者日益依赖AI进行消费决策,一种名为“生成式引擎优化”的服务应运而生,其通过向AI的数据源“投喂”特定内容来影响AI的推荐结果,但这种商业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广告法、构成虚假宣传及不正当竞争 [1][3][9] AI驱动消费决策的市场现状 - 消费者向AI咨询消费类问题已成为日益主流的行为,55%的消费者认为溯源答主的专业回答对购买决策影响大,最终促成81%的消费者部分采纳AI建议完成购买 [3] - 中国消费者在AI环境下对人工智能已有较高信任度,“AI能否正确认知并推荐我的品牌”已成为广告主和品牌方必须面对的新兴命题 [3] GEO服务市场概况 - GEO服务旨在通过发布包含产品信息的文章影响AI数据源,从而使AI在回答时更容易推荐相关产品 [3] - 2025年中国市场快速涌现出一批专注于提升AI对品牌认知的GEO优化服务商 [8] - 部分从业主体存在急功近利行为,导致“刷排名、信息污染、虚假传播”等乱象滋生,扰乱了市场秩序 [8] GEO服务定价与模式 - 商家A提供月卡版299元与年度版298元两种套餐 [4] - 商家B推出长期版,价格299元包含4000个算力,创建一篇文章需5个算力,发布一篇文章需1个算力 [4] - 商家C报价350元一年,元旦活动价200元并赠送1000体力,永久版980元,元旦活动价650元 [5] GEO服务效果与案例 - 服务效果取决于业务竞争程度,有些发一两篇就够,但需要持续发布 [6] - 有商家称目前只要做就有效果,并展示3000多个案例,涵盖生产企业与服务提供商,客户使用后自身机构能出现在AI推荐名单中 [6] - GEO优化对不同AI的效果存在差异,某演示系统显示对“豆包”效果最明显,其次为文心一言、DeepSeek、Kimi、腾讯元宝、通义千问 [7] - AI已能帮助用户辨别重度营销内容,过度营销反而不被推荐,因此做GEO必须重视文章质量而非堆砌关键词 [7] GEO服务的法律风险分析 - 涉嫌违反广告可识别性原则:GEO将商业推广伪装成中立结论,使广告丧失可识别性,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9] - 涉嫌虚假宣传:如果“投喂”给AI模型的信息包含虚假或夸大描述,并最终被AI采信和传播,则构成虚假宣传 [9] - 涉嫌不正当竞争:通过技术手段人为压制竞争对手信息曝光,提升自身推荐排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9] - GEO优化服务本质上属于广告行为,服务商运营必须遵守《广告法》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各项规定 [10] - 服务商若明知或应知客户购买服务是为了进行虚假宣传,却仍提供一站式服务,则可能与客户构成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11]
直播镜头里,谁在扮演“我”?
扬子晚报网· 2026-01-16 20:30
案件核心事实 - 原告张白鸽与养父金其运营的抖音账号“张白鸽.金其父女走全球”全网粉丝超2000万,“金其”“白鸽”等标识在网络空间已形成特定识别意义 [1] - 被告阿勇运营的抖音账号擅自使用与“金其”高度相似名称、盗用原告头像、在直播时使用“金其父女”标题并播放原告历史直播录屏带货 其销售商品标题多含“白鸽好物分享”且品类与原告推荐商品高度重合 导致部分消费者混淆并损害原告声誉 [1] - 原告于2025年8月将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停止侵权、公开澄清并赔偿损失 [1]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成功化解此纠纷 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2] 侵权行为分析 - 被诉账号从名称、头像到直播话术和货盘构成了一场精心的“复刻” [2] - 此类“抖音直播间仿冒”行为是数字经济背景下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形态 [3] - 侵权者对原账号的头像、内容、话术进行全方位复制 甚至利用技术伪造形象 混淆成本低而辨识成本高 [3] - 该行为侵蚀网络信任基础并损害消费者权益 [3] 法律依据与责任 - 2025年6月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项明令禁止任何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账号名称的混淆行为 [3] - 像“金其”“白鸽”这样因长期运营而拥有千万粉丝、具有显著市场识别力的账号应受到上述法律保护 [3] - 经营者违反规定实施混淆行为 不仅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纠纷解决过程 - 承办法官考虑到网络侵权传播快、取证难 一纸判决未必能彻底消除已造成的混淆 决定以调解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2] - 调解采取“背对背沟通”策略 向被告释明其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及诉讼可能带来的信誉与经济风险 同时引导原告理性评估维权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 - 法官抓住被告有歉意但惧高额赔偿、原告核心诉求是停止侵权与消除影响的突破口 组织“面对面”调解 围绕法律风险、经济成本和商业信誉三层利害关系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2] 行业启示与建议 - 新媒体账号权利人应强化权利意识 及时做好相关商标、版权登记 [3] - 网络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 利用技术完善审核与监测 及时处置高仿账号 [3] - 实践中应注重发挥法律、技术共治合力 有效遏制“搭便车”乱象 护航数字经济诚信与创新生态 [3]
携程被立案调查 过去一年已被多次约谈
中国新闻网· 2026-01-14 23:45
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集团立案调查 -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1] - 携程集团公告称将积极配合调查,目前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行 [1] - 消息公布当日,携程集团港股股价尾盘直线下跌,收盘报569.5港元/股,跌幅达6.49% [1] 携程集团过往涉嫌的不当行为 - 2025年,携程被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约谈多次 [1] -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携程等平台,指出其存在“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等行为 [1] - 2025年9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携程进行行政约谈,指出其存在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 [1] - 2024年11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指出,携程等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对云南民宿行业实施了包括“二选一”霸王条款、单方面随意涨佣、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屏蔽流量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1] 携程集团的市场地位与业务构成 - 携程是中国较早加入OTA行业的玩家之一,经历了多年业务发展和收购,已成为中国OTA平台中的绝对龙头 [2] - 携程集团旗下拥有携程、Trip.com、去哪儿等主要OTA品牌 [2] - 按照交银国际研报预测,2024年以GMV计算,携程在OTA领域的市占率达到56%,稳居行业第一 [2] - 携程定位于中高端旅游市场,目标客群以高线城市消费者为主,用户主要为年轻白领和商务人士等价格相对不敏感群体 [2] 携程集团的出境游市场表现 - Fastdata极数报告显示,2024年7月,以服务人次口径计算,携程旅行在中国OTA平台出境游市场中的份额高达48.3%,稳居榜首 [3] - 携程在往返大交通及酒店领域领先优势明显,整体出境游市场竞争力排名第一 [3] 携程集团的财务与运营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携程集团净营业收入达到183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6%,环比上升24%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国际OTA平台总预订同比增长约60%,入境旅游预订同比增长超过100% [3]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出境酒店和机票预订已攀升至2019年同期的140%水平 [3]
疑似500万元赔不起,侵权“甘汁园”的“甘甜园”被申请破产
扬子晚报网· 2026-01-12 20:2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南京甘汁园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南京甘甜园商贸有限公司及个人王某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3] - 法院认定“甘甜园”商标复制模仿已驰名的“甘汁园”商标,且包装装潢极为近似,构成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4] - 南京中院一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全额支持甘汁园公司5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请求,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4] 案件后续发展 - 2025年1月7日,“甘甜园”被申请破产,疑似因无法支付500万元赔偿款 [1] - 2025年1月12日,社交平台出现信息误传,称“甘汁园”被申请破产,后经核实为“甘汁园”申请“甘甜园”破产的“执转破”案件 [2] 涉事公司背景与侵权行为 - 甘汁园公司于2006年成立,其“甘汁园”商标及字号经多年广泛宣传,在全国驰名 [3] - 2022年底,甘甜园公司在多个省份的线下超市及拼多多、淘宝平台广泛销售,并突出使用“甘甜园 我们只做真红糖”标识 [3] - 被告王某某于2020年4月和2021年5月申请注册了相关商标并获核准,后授权甘甜园公司使用 [3] - 法院指出被告从商业标识、企业名称、包装装潢、商品类型等全面攀附原告商品声誉,主观恶意明显 [5] 案件影响与意义 - 法院认为该判决旨在保护权利人积极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知名商品自由流通,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5]
莫让虚假好评扰乱市场公平
经济日报· 2026-01-11 09:26
行业现状与问题 - 线上购物因无法直接接触商品,使得顾客留言和买家晒图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重大,这导致部分商家进行“刷好评”操作 [1] - 社交平台存在大量征集“买家秀”的帖子,提供刷单好评服务,同时商家常通过附赠卡片引导消费者拍照给好评以换取红包 [1] - 部分商家要求消费者在退货退款前必须先给出五星好评,并对给出差评的消费者进行电话骚扰,迫使其删除差评 [1] - 这些虚假好评导致商品评价区真假难辨,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影响市场公平交易 [1] 法规与监管框架 -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已对编造用户评价等行为进行明确规制 [1] -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或采用误导性展示隐匿差评,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 [1] 治理建议与各方责任 - 商家需认识到“刷好评”会引发消费者反感、损害店铺形象,且涉嫌违法违规,网店管理者不应将好评数量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2] - 电商平台应优化虚假好评甄别技术,对评价异常账号检查其交易和财务数据,并及时约谈违规商家,社交平台需加大内容审查力度,扩容违规关键词库,处理编造好评的违规发帖 [2] - 消费者在网购时应提高对虚假好评的辨别能力,抵制返现诱惑,远离刷单兼职,遇到强制索要好评或要求删除差评的商家,应保存证据并向平台举报 [2]
看完再入局GEO:用AI营销薅友商羊毛?法院判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31 16:12
案件核心判决与定性 - 法院判定一家公司利用AI生成大量文章进行营销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需停止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 [1][3] - 法官给出三点定性:第一,文章为AI生成,无真实试用体验;第二,属于“搭便车”行为,利用竞争对手品牌知名度为自身引流,损害对方经营利益;第三,造成“数据污染”,产生大量低质量信息,增加消费者获取正确信息的难度,破坏互联网搜索生态 [3] 行业影响与市场趋势 - 该案件为SEO(搜索引擎优化)及新兴的GEO(生成式引擎优化)服务商敲响警钟,表明依靠AI进行“文海战术”刷屏的旧逻辑已行不通 [3] - GEO是指通过给AI大模型“喂信息”来优化AI搜索来源的商业手法,被视为AI时代的营销趋势 [3] - 国内GEO市场规模2024年为21亿元,专家预测到2027年将飙升至242亿元,届时将直接超过SEO的市场规模 [3] - 未来三年,抢占AI流量的企业预计将跑步进场 [3] 技术应用与合规警示 - AI搜索的偏好正在进化,更倾向于引用权威、高质量、时效性好的内容 [4] - 提醒热衷“AI营销”的企业,在利用AI等新技术时,必须持续优化内容生产方式,不能扰乱市场秩序或劫取他人流量 [4] - 试图利用AI“薅同行羊毛”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 [4] - 技术赋能不等于法律豁免,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5]
低价茶“擦边”中华烟,涉事店铺停业丨消费质量年终回访⑲
贝壳财经· 2025-12-26 19:56
电商平台“烟茶”仿冒销售事件回顾 - 6月有电商主播销售包装与“中华”、“和天下”、“荷花”、“南京”等知名香烟品牌高度相似的茶叶产品,售价为10元或9.9元一条 [1] - 产品介绍页面信息模糊,仅标注“浓香型茶叶礼盒装高档茶送礼2024新茶”等字样,主播在直播间不直接回应产品与香烟品牌的关系 [2] - 记者购买的产品存在货不对板问题,例如直播间展示为“中华茶”,实际收到的是印有“大重丸”字样的黄色包装产品 [3] 涉事店铺与产品现状 - 记者回访发现,此前销售仿冒“烟茶”的两家店铺,“盼之梦食品”已更名为“中闽茶韵精选”且无产品在售,“牛牛滋补企业店”则显示“暂停营业” [3] - 相关仿照知名香烟品牌的茶叶产品链接已下架,在主流电商平台搜索“中华茶”、“烟盒茶”等关键词,已未发现直接仿冒知名香烟品牌包装的产品 [4] - 目前电商平台仍有类似香烟长条形状的茶叶包装在售,但其图案、配色均与知名香烟品牌无关 [4] 仿冒产品品质与合规问题 - 行业人士品鉴仿“中华”茶样品后指出,其干茶色泽乌黑有火气,滋味寡淡茶香微弱,综合品质极差,基本可判定不是其宣称的“肉桂” [6] - 该产品存在严重重量不足问题,包装标识为6克一包,实际称重仅为4.84克 [6] - 产品包装标注不规范,生产信息仅写“生产者:林师傅”,未提供生产商详细信息 [7] - 据行业人士透露,直播间销售的低价“肉桂”等茶叶,可能是茶园中当作肥料的“肥料茶”,没有饮用价值,但收购成本极低,即便售价十几块钱一斤,商家利润仍超过50% [6] 仿冒行为涉及的法律风险 - 律师指出,“中华”牌香烟的商标和天安门城楼图样组合图形是注册商标,虽茶叶与烟草类别不同,但“中华”商标知名度高,有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历史,可主张跨类别保护,禁止他人在茶叶上使用 [8] - 该仿冒行为涉嫌商标侵权、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8] 相关衍生产品“茶烟”的情况 - 除仿包装外,市场还存在将茶叶卷进烟卷制成的“茶烟”,商家宣传其外观、吸食方式、味道类似传统香烟,并有助于“戒烟” [9] - 根据2021年相关检测,部分茶烟产品虽无尼古丁,但焦油含量比传统烟草还高,有一款产品焦油含量高达14.41毫克,超过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11毫克市场准入标准,其“健康”噱头不成立 [10] 消费提示与行业规范 - 云南省消协提示消费者选购茶叶时不要盲目选择低价产品,应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8] - 选购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信息齐全,观察茶叶形态、气味,并对价格过低的产品保持警惕 [8]
手机脱手3分钟,消费记录被删、社交账号发假图!女大学生事后惊觉,受害者还有很多
环球网· 2025-12-26 10:25
事件概述 - 上海两名女大学生在理发店消费时 其手机被理发师短暂操控 期间被用于进行虚假交易、删除真实消费记录 并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好评及上传他人照片[1][4][6][8][11] 公司行为分析 - 理发师以完成“平台任务”为由 诱导消费者扫描其提供的二维码 在美团平台进行一笔4987元的大额虚假交易 并承诺通过微信返还该款项[4] - 理发师要求消费者退掉原价值653元的团购烫发券 并通过其提供的二维码重新下单[6] - 理发师在代写好评的请求下取得消费者手机 擅自操作长达约三分钟 期间超出授权范围 在消费者的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个人主页发布虚假推荐帖子[6] - 理发师利用消费者手机 将其社交账号用于在另一家名为“Umi Salon”的理发店评论区 上传与消费者本人无关的他人照片并发布虚假图文评论[8] - 涉事理发店“三匠Salon”与线上店铺“Umi Salon”为同一地址、同一班人马运营的克隆店[11] - 在消费者事后维权时 理发师擅自删除的美团平台三笔订单记录导致消费者缺乏线上证据[11] - 涉事理发师认为 消费者将手机递给他的行为即授权其所有后续操作 并反指消费者的曝光帖子损害其名誉[13] - 在消费者于社交平台曝光后 涉事理发店已退回两人支付的费用 但对提出的赔偿要求迟迟不愿接受[11] 行业现象分析 - 该事件被律师界定为因不正当竞争而产生的“越界”行为 理发师超出授权的虚假好评构成虚假宣传 妨碍消费者知情权并误导选择 同时侵害其他诚信商家利益 扰乱市场秩序[19] - 类似在理发店被索要虚假好评的情况 已被不少网友反映 成为美发行业的一种通病[14] - 该事件已引发网友广泛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有过类似经历[19]
擅自售卖联名周边赠品 网店被判不正当竞争
新浪财经· 2025-12-26 02:25
案件核心判决 - 法院认定被告颜某在电商平台单独销售饮品品牌限定周边产品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1] - 法院判决被告颜某赔偿品牌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1570余元 [1][3] 侵权行为细节 - 被告经营的网店“某周边代购店”在品牌官方营销活动开始前,提前销售了活动限定周边产品 [1][2] - 店铺销售的周边产品包括杯套、贴纸、纸袋、小卡套装及亚克力立牌,售价为28.88元 [1] - 被告所售周边产品是从该品牌的加盟商处批量购买而来,再转售给明星粉丝以赚取差价 [2] - 被告销售该周边产品的交易记录金额为30951.33元 [2] 品牌方营销活动与规则 - 品牌方计划于2024年11月8日中午12点启动一场为期20天、以全球代言人为核心的专属营销活动 [2] - 活动限定周边产品(如杯套、贴纸等)是与饮品捆绑的赠品,不作为独立商品流通,禁止单独售卖 [1][3] - 为确保活动效果和稀缺性,品牌方向线下加盟店配送物料时明确要求门店不得在活动开始前提前拆封物料包 [2]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为被告与品牌方存在竞争关系,因为被告经营的商品依托于品牌方售卖的饮品,且双方客户群体存在重合 [3] - 被告利用品牌方既有的用户资源和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 [3] - 被告在明知周边产品禁止单独售卖且知晓活动开始时间的情况下,仍进行购买和转售,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商业道德,具有主观过错 [3] - 法院在判决时考虑了品牌方对线下店铺管理不善的自身过错因素 [3]
影石刘靖康发文谈黑公关:想起了理想Mega 这几年不正当竞争太激烈
新浪科技· 2025-12-25 14:49
公司声明与事件概述 - 影石创新官方发布声明,征集针对公司的黑公关线索 [1] - 公司创始人兼CEO刘靖康在朋友圈转发声明,并提及“过去3年才送了6、7个人进牢里,估计26年要猛增”,暗示将加大法律打击力度 [1] - 创始人表示近期打击水军有感而发,认为“这几年不正当竞争太激烈了” [1] 事件具体指控与立案情况 - 公司指控网上出现大量针对其新品“影翎Antigravity”无人机的恶意不实信息 [1] - 不实信息具体包括伪造消费者负评、诋毁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传播不实销量谣言等 [1] - 公司已就此事报案,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 [1] - 公安机关已查实包括某自媒体账号在内的主体存在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的行为 [1] 线索征集与悬赏措施 - 公司启动黑公关线索征集,全网悬赏恶意造谣、组织诋毁影石品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2] - 线索或证据经公司采纳,每条奖励1千到1万元人民币不等 [2] - 若线索被公安机关采纳,每条奖励1万到10万元人民币不等 [2] 事件影响规模 - 自“影翎”无人机新品上市两周内,网络上集中涌现超过2500条虚假恶意内容 [2] - 相关证据现已得到固定 [2]